“农夫山泉瓶装水标准门事件”分析报告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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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农夫山泉瓶装水标准门事件分析报告1 农夫山泉瓶装水标准门事件动态1.1 事态发展3月8日,消费者李女士向媒体表示,她所在公司购买的多瓶来自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有限

农夫山泉瓶装水标准门事件分析报告1 农夫山泉瓶装水标准门事件动态
1.1 事态发展
3月8日,消费者李女士向媒体表示,她所在公司购买的多瓶来自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有限公司生产的未开封380 mL饮用天然水中出现很多黑色不明物。

后经与农夫山泉的多番交涉,3月13日,农夫山泉向媒体提供了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表明水是合格的。但正是这份检测报告使得农夫山泉产品质量成为此后被质疑的关键。

这份报告依据的标准是浙江地方标准(DB33/383-2005),该标准被认为远低于卫生部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标准号为GB 19298-2003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且这份标准本身还被认为相较于其自身2002版本、2005版本在微生物检测、镉等指标上出现了退步。

与此同时,这个浙江地方标准被认为如同此前的乳业国标一样,涉嫌被企业绑架。浙江地方标准DB 33/383-2005显示,该标准的起草单位包含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在起草单位中,仅有农夫山泉一家是饮用水生产企业。
4月12日,农夫山泉在官方微博上反驳,称其品质远高于现有国家标准,媒体所发报道称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浙江标准低于国标是不严谨、不科学的。在坚称产品品质高于国家标准的同时,农夫山泉并把近期一系列公司负面事件指向竞争对手华润怡宝蓄意策划。

华润怡宝称,农夫山泉此举是利用媒体转移公众视线,将自身危机转嫁到竞争对手身上。
1.2 公众质疑
近日的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漩涡的中心则是其采用的检测标准,宽松于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公众与媒体对农夫山泉的质疑也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采用标准不及自来水:根据农夫山泉提供的报告,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

01mg/L,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或等于)0.05mg/L即可;而镉的限量,前者要求小于(或等于)0.

005mg/L,后者为小于(或等于)0.01mg/L,要求放宽了一倍。因此,对于农夫山泉的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说法,马锦亚表示,不排除存在企业执行标准低,但产品实际检测值高于国家标准的可能性,但是,执行标准低就意味着有些指标存在不安全的风险,如果产品标准都不如自来水标准,何谈健康和安全?
浙江标准广东用:广东饮用天然水的地方标准为DB44/116-2000,而在原产地为广东省河源万绿湖的农夫山泉外包装上,显示的产品标准为DB33/383,为浙江地方标准。

根据2011年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因此,农夫山泉的这一做法当属违规行为。而从粤、浙两省地方标准中发现,在镉、砷、铬、菌落总数等多项重要水质标准上,浙江标准的容忍含量都比广东标准高出至少一倍。而霉菌、酵母菌等真菌类,浙江标准容忍其存在,而广东标准则是不得检出。


曾参与新标制定: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DB 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而在广东DB 44/116-2000标准中,一共有3家饮用水和饮料企业参与制定。这份现行的浙江地方标准,不仅远远不及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且即使与浙江过去的标准相比,也略显逊色。如2002年标准中,镉指标为0.

005mg/L,现行标准比旧标准要放宽一倍。而在微生物检测方面,2002年标准中对成品水中的霉菌和酵母菌的检测要求为不得检出,而在2005年标准中,该要求被改为霉菌10cfu/ml,酵母10cfu/ml。


2 包装饮用水情况介绍
根据我国饮用水管理规定,饮用水包括生活饮用水和包装饮用水。生活饮用水指供居民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包装饮用水指采用瓶、桶包装的饮用水,目前按食品管理。GB10789《饮料通则》对包装饮用水做了分类,根据水的来源、加工方式等特点,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共6类。

由于包装饮用水加工、运输、储存与生活饮用水不同,因此包装饮用水的执行标准不同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我国目前存在食品质量标准与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存的局面。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制定的,涉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既有食品质量标准,也有食品卫生标准。


其中国家标准有4项,分别是:GB 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质量和卫生要求;GB 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质量要求;GB 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GB 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除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的卫生要求。

以上国家标准的卫生安全要求基本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各地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各地对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类制定了部分地方标准。如浙江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DB 33/383-2005)、广东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净水》(DB 44/116-2000)、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瓶(桶)装饮用天然泉水》(DBS 50006-201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DBS 44/001-2011)等。


3 国内瓶装水暴露问题
今年3月以来,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农夫山泉的质量门持续发酵。这场风波的核心,是舆论对地方标准宽松于国家标准的质疑。我们通过收集饮用水行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共几十份卫生标准,总结出国内瓶装水行业的几大问题:
命名混乱:GB 10789《饮料通则》对包装饮用水做了分类,根据水的来源、加工方式等特点,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共6类,而部分地方标准中出现了天然山泉水、等字眼,与天然矿泉水一字之差,但在矿物质指标上却与后者相差甚远。

变换名称里的一个字,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太多的成本。

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秘书长廖雷表示,矿泉水的国家标准是国土资源部牵头制定的,对于企业来说,瓶装水上要想印天然矿泉水5个字,需要有采矿资质的审批,此外还要对开采地的水源进行春夏秋冬4次检测。在他看来,企业热捧山泉水,有傍矿泉水,迷惑消费者嫌疑。


标准滞后:浙江大学食品与营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叶兴乾此前在一篇论文中研究认为,国家瓶装水标准对微生物的要求相对较低,甚至低于自来水国标。例如瓶装水国标中大肠菌群指标为MPN/100ml3,而自来水国标中则要求不得检出。

中疾控环境所的专家表示这是两种不同的检测方法所致。以前检测菌群是按照旧式的苏联标准,取1L水检测,不得超过3个菌,而后世界卫生组织改进了检测方法,取100ML水,当中不得验出。

该专家说,世卫组织更新了检测方法之后,自来水的标准随即更新,而瓶装水标准未更新。 这事实上是瓶装饮用水标准滞后,我们应该向国际看齐。北京市矿泉水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王绣燕表示。
地标低于国标:地方标准又称为区域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受理备案的部门,当发现备案的地方标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申报备案的部门限期改正或停止施行。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天然矿泉水国标中规定了8项矿物质的最低含量,企业生产的矿泉水至少要有一项达标,方能称之为天然矿泉水。但是一些山泉水地标对于矿物质含量的要求较为国标宽松。例如,河北省天然泉水地标(DB 13T1269-2010)中列出了5项矿物质的界限指标,但其中4项低于矿泉水国标。

例如该地标中锌的界限指标为不低于0.05mg/L,而国标中的这一指标为不低于0.20mg/L,相差4倍。类似的情形在贵州等地的山泉水地标中也存在。

还有另一些省份的山泉水地标,则没有对矿物质界限指标作出说明,例如,广东饮用天然山泉水地标(DBS 44001-2011)和云南的山泉水地标(DB 53/118-2009)中,都没有矿物质界限指标。

矿泉水国标规定,镉的含量应不超过0.003mg/L,但云南、贵州制定的山泉水地标中均放宽至0.005mg/L。在微生物上,包括云南、贵州和湖南省瓶装饮用天然泉水地方标准,其大肠菌群总数限制上均为MPN/100ml3,而矿泉水国标中为MPN/100ml0。

这些地标不仅不如天然矿泉水,甚至不如自来水。
饮用水协会秘书长马锦亚表示,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瓶装水,都应该以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这是一个基本要求,从行业的角度看,低于国标的地方标准是不能备案的,地方卫生标准备案部门对低于国标的地方标准进行备案,是一种执法倒退行为。


企业参与制定地标:有些标准制定中,相关部门找企业赞助,于是标准制定受企业影响成为通病。

国家标准不完善致企业有机可乘,标准制定被企业绑架,企业标准自立门户秘而不宣等等,标准制定背后的生态存在诸多问题。中国水处理协会饮用水专家翁永松称省标、行业标准制定应该是由相关部门和技术权威人士参与,但是在有些标准制定中,相关部门打着没有经费的旗号,找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企业赞助支持,有的企业甚至会把标准写好,让其他人直接签个字通过,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


企标可靠性存在质疑:目前,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一级比一级严格,也就是说企业标准应该是四级标准中最为严格的。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工业产品,各企业可以根据安全、卫生要求制定企业标准,并且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实际上,企业制定标准肯定有其目的。有很多企业产品,在某一个标准上,达不到国家标准,他们可以通过制定企业标准,把自己的缺点掩盖。中国水处理协会饮用水专家翁永松表示。目前,与公开可查的国标、地标相比,大多数的企业标准都被宣称为商业机密。

这些攸关公众健康的数据,媒体、公众无从知晓,消费者仅能在产品外包装上看到一个Q开头的企业标准号码,企业标准到底是否比国家标准更严苛,无从对照。企业标准的内容在通过了审查机关的审核后,会在质监局备案,所以这个标准只有企业和管理部门知道。而《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企业标准作为一个生产的基本指标,并不涉及其生产环节的工艺流程和商业机密,并且已经明确标注在其生产产品包装之上,如果消费者有意愿了解产品资质,法律上,企业有义务向消费者公开生产标准。
此外, 即便这些企业标准都符合国家规定,出厂的产品能否真正合格,也存有疑问。

瓶装水出厂前,大多只检测感官、微生物等指标,对于重金属、有机物等更多的指标,往往半年才检测一次。以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上述企业标准为例,该企标规定了22项水质指标,但在产品出厂前,并非22项指标全都一一检测。

例如企标中严格限制的砷、铅、溴酸盐等重金属指标,只是作为型式检测,半年检测一次,或是在更改配方、更换设备等情况出现后才必须进行检测。

在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多份企标中,关于检测,大多是类似的情况。不少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只需检测感官标准、微生物指标等少数几项。广东一家饮料生产企业的品控室负责人曾表示,大多数饮料企业的生产都是以不吃坏肚子为标准,因此对于微生物指标的把控最为严格,而其他诸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方面的检测,大多数企业都没有检测能力,只能定期向质监部门送检。

饮用水专家赵飞虹说,国家对于作为瓶装水企业的实验室要求很简单,一般只需要配备做检测生物的显微镜,浊度仪等等就可以。只有一些大企业才可能配备比较高级的仪器。
缺乏统一的瓶装水国标:目前中国关于饮用水的国标共有5个。除自来水标准外,剩下4个国标均为包装水标准。

其中,从产品分类,有天然矿泉水国标和纯净水国标,剩下所有包装水均被纳入瓶装水国标范围。这样的标准体系看似覆盖了所有的包装饮用水,但由于分类混乱,相互间还是出现了交叉和空白。以矿物质水为例。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几份矿物质水企标中显示,部分是基于纯净水国标制订,部分则是参照了瓶装水国标。

这样一来,尽管都叫矿物质水,但在具体工艺流程和水质指标上,不同企业之间却大相径庭。例如,上述可口可乐云南公司的矿物质水标准,其产品水源是纯净水,产品的标准制订参照了纯净水国标;而大连半岛山泉饮品厂企业标准(Q/DBD0002S-2012)显示,他们的矿物质水水源是自来水,并非纯净水,该企业标准中的各项指标,也大多参照瓶装水国标。

这意味着,同样是所谓的矿物质水,有的是用纯净水加入食品添加剂制成,有的则是用自来水添加。
4 整改措施
饮用水管理上的标准之乱,已引起了一些部门和专家的关注。据悉,相关主管部门曾希望通过一个国标囊括市面上能买到的各类主流水种。

早于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已在业内下发,希望替代瓶装水国标,并将山泉水、矿物质水等产品纳入包装水的定义中一起进行监管。不过,该国标在征求意见后,目前尚无下文。


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赵飞虹说,国际食品法典对瓶装水只有两个标准:矿泉水和其他瓶装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刘文君也表示,瓶装水的国标应该统一,以自来水的标准为基础,并考虑瓶装水在生产过程、保存期限等方面的特殊性。

中国矿泉水联合委员会副会长王绣燕认为,我国目前缺乏一个高效的审核、更新、修改的机制。她建议,有关部门应成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标准审核委员会,由固定的专家参与,提高修改审批和更新各种饮用水标准上的效率。
5 结束语
标准混乱问题不止饮用水一个行业,此次暴露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目前标准混乱,质量不高,互相矛盾的现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据透露,标准清理工作正在一步一步地推进。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陈君石院士表示,按照工作步骤,标准清理正在从标准审评的专业委员会,到国家部委层面,一步一步地推进。遵循原则是只有唯一一套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


此外,对于此次标准门事件,农夫山泉也应积极面对问题不能一味回避。在公开声明中,农夫山泉始终回避其执行的产品标准是否低于国家标准这一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而是含糊地称产品品质优于国家标准,试问,对于标准都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优于二字从何而来,消费者又凭什么相信?农夫山泉委屈地责怪质疑者说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严重损害了农夫山泉的声誉,但农夫山泉要明白的是,食品企业的声誉应该由消费者来打分,企业首先要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否则就是自毁声誉。


农夫山泉的品质问题仍需要来自国家级质检部门的报告。不过,在标准门背后,其水源问题开始引发外界的关注和担忧,在国内水源污染受到普遍质疑下,这或将成为一直自诩为大自然搬运工的农夫山泉面临的下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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