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局长万书君 天津公安局长:为何问题找到局长才解决

201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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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0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在和平体育馆举行了第12次局长接待日活动.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在听取群众反映时,对承办具体问题的民警发火:为什么非

10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在和平体育馆举行了第12次局长接待日活动。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在听取群众反映时,对承办具体问题的民警发火:为什么非要等群众把问题反映到局长一级,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他批评有些公安民警:面对老百姓的难处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是左推右挡的态度,缺乏最起码的责任心,缺乏对老百姓的真情实感。

天津公安机关从2003年3月开始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由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及各分局局长集体接待群众来访。

昨天的接待日,有200多名群众前来反映各种问题。 刘鸣昆是一名腿部有残疾的中年男子,他排在队伍的第一个。刘鸣昆向武长顺局长反映,由于派出所民警相互推诿,他和农村户口的妻子所生女儿一直没能在所在地上户口。

而按规定,残疾5年以上,妻子与丈夫在城市共同生活10年以上,子女可以在城市落户。因为没有户口,女儿不能享受低保,全家生活非常困难。武局长当即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查办此事,并要将此事拍成录像,在全局范围内播放,让公安民警自我反省工作中的不负责之处。

一名杨姓女子,反映某派出所几位民警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其1.9万元的问题,这已经是她第二次来访。武局长在听完后,询问相关工作人员上次接到反映后的处理情况。

有人回答说是已经找到涉嫌民警,但几个人全部否认此事。武局长听后非常气愤:“查案子不能听一方说没有就完了,尤其是涉及到我们自己的民警,更不能护短,要一查到底!群众如果没有冤屈,是不会一次两次来反映问题的。

可是我们有的公安人员却‘一平二抹’,就把群众挡回去,这是缺乏最起码的责任心。”武长顺要求有关人员立刻追查此案。 据了解,天津公安机关从2003年3月起统一建立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分为四级:第一级,每月10日上午,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第二级,每月20日,各公安分局局长接待日;第三级,每两周一次,各公安派出所所长接待日;第四级,每周一次,各公安社区责任民警接待日,层层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答复、办理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查找公安队伍的差距。

同时,还专门成立负责查办、验收的机构,专门负责交办、督办、验收、回访、倒查工作。此外,还建立考核制度,对查办的情况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情况向全局通报。 一年来,天津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接受群众来访近3万次,问题集中在公安民警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是办人情案、关系案上。(记者李新玲)中国青年报 2004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