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奇的地位 陈小奇向我们展示了一份国内著名音乐制作人的知识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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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据陈小奇介绍,现在绝大部分词曲创作者只能靠稿费或者劳务费生活,"要么是委约创作,要么就是上电视当评委等这样的劳务收入."不少音

       据陈小奇介绍,现在绝大部分词曲创作者只能靠稿费或者劳务费生活,“要么是委约创作,要么就是上电视当评委等这样的劳务收入。”不少音乐人开始给一些企业创作形象歌曲,而非自发创作。“企业歌曲制作在北京一首可以达到50万元,而且只负责谱曲,还不包括录音、制作费用。”

现在,国内的创作型歌手特别多,因为只有创作靠版权收入是很难赚到钱的,必须通过演出。“他们也只能靠演出赚钱,靠创作只能喝西北风。”自己创作必须自己唱,演出赚钱了才能靠版权收到钱,这样是很危险的,会导致会唱歌的歌手得不到好歌,因为创作人都在争着唱歌,而这样又如何能推出好音乐?

 但在现有的“清单”中,陈小奇找不到哪一项是卡拉OK收入。他表示,演出版税收入现在基本上是空白,或者是极少的。此前,国内的著名作词人李广平曾经提到:“法律规定,每场演唱会都要交纳作品使用费,比例是演唱会门票收入的2.5%-7%,全国每天有几千场演唱会,可音著协收不到钱。”

虽然不少人寄希望于国内由歌手、唱片公司团结起来组建自己的音乐销售平台一起维护自己的权益,类似美国的iTunes,它每年有十几个亿回报给美国的唱片业,但在陈小奇看来,这在国内很难操作,“一来人们对免费午餐欲望太强烈了,中国人对版权的尊重还没有形成;另外,即使成立涉及的面还是很有限,只能盯住几个大的唱片公司,操作起来还是非常困难。”

采访中,陈小奇提到了一个人——著名香港作曲家及编曲家顾嘉辉,他至今创作了超过1200首作品,“他有多少年没写歌了,但每年还有超过20万的收入,老歌还是能收到那么多版税。”陈小奇认为,按正常情况,音乐人应该靠版税生活,写一首好歌应该一年就可以活得很潇洒,但现在的条件的确是做不到。

 国外的音乐版权收入主要包括唱片出版、广播电视播出、出版物、现场演出、卡拉OK、背景音乐(包括酒店、飞机等)各方面的音乐使用费用,按照陈小奇的说法,这种使用不是按照每首歌来收取,“现在卡拉ok版权收入是按平方来算的,一家K厅一年交纳的总额再按照一年时限的歌曲的被使用率的比例来分配,而演唱会就应该按照曲目来算。”

 但陈小奇昨天也第一次收到了来自百度和央视的版税收入,“这是这么多年来的头一次,算是一个进步。”其实,从2011年开始,著名作曲家谷建芬就联合高晓松、小柯、小虫、李偲菘等几位词曲作者与百度进行谈判,最终达成协议,而央视版权收入的落实更是音乐人多年来不懈努力的结果。

在整张“清单”中,一首《高原红》获得百度版税收入超过3000元,《涛声依旧》在2010年央视版税收入超过4500元。“这首歌应该在我所有歌中获得的版税收入是最高的了,但在我印象中,这么多年加起来也没有超过10万元,相比国外、港台的估计得相差100倍,他们写一首好歌可以吃一辈子。

”陈小奇说。看到陈小奇的微博后,音乐制作人、作曲填词人黄毅成也开始晒收入:海外协会分配5603元、央视分配1851元、百度分配32元,总收入也没有超过1万元。

        广东音乐制作人陈小奇在自己的微博上“晒”出了这样一份中国音著协寄来的版税分配清单:“其中2011海外协会分配(含香港、日本、丹麦、英国、芬兰、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台湾)共190首次仅6158元!

2011百度分配40首次仅6602元!2012上半年复制权分配27首次仅4149元!央视2010年分配12985元。”在发完微博后,陈小奇不禁感慨:“这次分配全部加起来只够购买广州中等地段房产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