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金佳任厦门市长 裴金佳任厦门市副市长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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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昨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多项人事任免,决定任命裴金佳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裴金佳,福建安溪人,1963年8月出生。1994年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副区长;1996年1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委常委、副区长;1999年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委副书记、区长;2003年9月起任思明区委书记。

会议还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任命林沂华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薛天勇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永顺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郭晓芳为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巫秀美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决定任命黄杰为厦门市法制局局长。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部分人事任免。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听取并审议了《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市政府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以来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以来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