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兵涉毒后首次申明:部分媒体歪曲报道

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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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王学兵 王学兵 王学兵 王学兵和儿子 王学兵和儿子 王学兵一家 王学兵和张博 近期部分媒体刊发涉及我公司王学兵先生"涉毒"的不实报道,对王学兵先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现我公司予以澄清如下: 一.王学兵先生于2015年3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要求协助配合调查,2016年3月9日,该局作出书面决定:宣告相关案件审结,且无证据证实王学兵犯罪事实.王学兵先生未因此事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亦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二.在持续近一年的审查中,王学兵先生一直积极配合相关司法机关的调查,且基于对司

王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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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兵

王学兵和儿子

王学兵和儿子

王学兵一家

王学兵和张博

近期部分媒体刊发涉及我公司王学兵先生“涉毒”的不实报道,对王学兵先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现我公司予以澄清如下:

一、王学兵先生于2015年3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要求协助配合调查,2016年3月9日,该局作出书面决定:宣告相关案件审结,且无证据证实王学兵犯罪事实。王学兵先生未因此事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亦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二、在持续近一年的审查中,王学兵先生一直积极配合相关司法机关的调查,且基于对司法的尊重,其本人及经纪公司在调查期间面对各种歪曲报道与误解一直保持缄默,导致其姓名及肖像常常出现在部分媒体有关吸毒、涉毒人员的名单中,被大众误解为“涉毒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部分媒体的歪曲报道已构成对王学兵先生名誉权的严重侵犯。鉴于此,我公司特此郑重声明:

一、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相关媒体不得在类似报道中列入王学兵先生之姓名及肖像,致使公众误认为其因行为不当受到法律法规制裁。

二、针对任何侵权行为,王学兵先生及我公司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我公司真诚希望媒体及公众尊重法律及客观事实,勿使不实报道让社会对王学兵先生产生负面及错误印象。

特此声明

北京君为天美文化经纪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