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涛张岚 [我要爆料]朱江涛杀害妻子张岚案法庭交代汇总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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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帖根据多位现场旁听的网友汇总而成,虽然没有影像资料,但是尽最大可能回忆当庭原话,旁听的人员有被害者家属,也有两位被告人家属,还有数位人大代

本帖根据多位现场旁听的网友汇总而成,虽然没有影像资料,但是尽最大可能回忆当庭原话,旁听的人员有被害者家属,也有两位被告人家属,还有数位人大代表,公安以及检察院人员,高校法律专业学生以及媒体朋友。具体情节请网友自行斟酌,本帖尽量做到还原。

关于两被告人关系 朱江涛交代,两人于2006年由同学介绍认识,2007年确立关系,同年朱江涛将朱丽君带回家,但是父母因为对方家庭条件为由坚决反对,此后两人断断续续,分手数次。

朱丽君曾流产三次。朱江涛交代朱丽君曾在分手后跳过车,跳过湖,并在家中存放了大量安眠药。而朱丽君的交代中,自己从未有过跳车和跳湖,自己也曾经在朱江涛要求分手之后出去旅游一次进行散心,并打算重新开始生活。

每次分手之后都是朱江涛主动联系她。 关于传闻的朱丽君怀孕问题 目前已经证实朱丽君并没有怀孕,朱江涛声称自己是十月份的时候知道朱丽君怀孕的,也就是第四次,而在朱丽君的供述中,自己并没有怀孕。 关于谋杀的念头 朱江涛和朱丽君交代,早在6月份,(也就是朱江涛和新婚妻子张岚度蜜月结束之后),他就曾经有过杀死张岚的念头,最后进行系统计划大概在10月份。

关于谋杀的动机及预谋过程 朱江涛交代,在张岚在十月份再次发现两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提出离婚,(此前发现一次张岚原谅了她),朱江涛认为,离婚会使自己的家庭面子上过不去(他认为自己的家庭是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就坚决不从,张岚认为已经无法挽回,就在10月底提出给朱江涛一个星期时间考虑,之后向双方父母摊牌,正式离婚,朱江涛所以决定在一个星期期限的最后一天实施谋杀。

并伙同朱丽君一起外出踩点,曾经设想过用高空坠落(但是怕石头砸不准),制造车祸(但是怕车祸不能致命),食物相克中毒(朱江涛对此不是很专业,没有把握),最后决定利用张岚不会游泳的特点决定将其灌醉之后投溺于湖中,并前往三个地方踩点,太湖、小石湖、旺山(此处庭上两人交代有争议,或是别处,但是不影响事实,所以暂时在本帖中记录此地点),踩点过程中,均是朱丽君驾车,两人多次在南门好又多超市门口停车场汇合并商议作案细节。

最终决定在11月6日,朱丽君望风,朱江涛推人入水。 关于作案的细节 朱江涛交代,朱江涛最后实施的手段是用“左肩和右手共同作用”,将在自己左前方的张岚推入湖中,张岚落水时(此时已经喝了将近8瓶啤酒),眼神与朱江涛又对视,但是朱江涛并没有丝毫同情,而是避开了,转而去看不远处的朱丽君,在张岚入水后,双手曾经要求朱江涛搭救,可是朱江涛并没有理会,而是跑开了,最终在二十分钟后离开现场,进入湖边咖啡厅。

朱江涛辩护律师令人愤怒的语录: 在所有故意杀人的手段中,朱江涛这次选择的,在残忍程度上,并不是最最残忍的,还有比这样溺水更加残忍的手段,所以希望法庭给予考虑,(言下之意是手段还不是最残忍的,是否可以网开一面)。

辩护律师继续声称,在所有的谋杀中,财杀、仇杀、情杀三种,相对于前面两种,情杀的动机似乎更应该值得同情。

在公诉人和诉讼代理人提出朱江涛一案根本不是属于情杀而是可以被称为“为面子而杀”后,辩护律师继续发表雷人观点,说,那么就算是为面子而杀,在动机上是不是比前面几种更加轻一点呢。

当时台下观众骂声一片。 如有更多相关内容,本帖将在后面继续贴出,旁听的网友回忆是非常不能达到一致的,我们尽量只采纳一些目前没有争议的段落,基本符合原话的,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让更多的朋友关注这个案子,去监督这个案子,还死者一个公道,就像当天在法院外聚集的五百多名群众和法院院长理论时一样,这是法律和金钱的较量,全市人民都在关注,希望有正义感的人顶起!

引用楼主大小YY 本帖根据多位现场旁听的网友汇总而成,虽然没有影像资料,但是尽最大可能回忆当庭原话,旁听的人员有被害者家属,也有两位被告人家属,还有数位人大代表,公安以及检察院人员,高校法律专业学生以及媒体朋友。

具体情节请网友自行斟酌,本帖尽量做到还原。 关于两被告人关系 朱江涛交代,两人于2006年由同学介绍认识,2007年确立关系,同年朱江涛将朱丽君带回家,但是父母因为对方家庭条件为由坚决反对,此后两人断断续续,分手数次。

朱丽君曾流产三次。朱江涛交代朱丽君曾在分手后跳过车,跳过湖,并在家中存放了大量安眠药。而朱丽君的交代中,自己从未有过跳车和跳湖,自己也曾经在朱江涛要求分手之后出去旅游一次进行散心,并打算重新开始生活。

每次分手之后都是朱江涛主动联系她。 关于传闻的朱丽君怀孕问题 目前已经证实朱丽君并没有怀孕,朱江涛声称自己是十月份的时候知道朱丽君怀孕的,也就是第四次,而在朱丽君的供述中,自己并没有怀孕。

关于谋杀的念头 朱江涛和朱丽君交代,早在6月份,(也就是朱江涛和新婚妻子张岚度蜜月结束之后),他就曾经有过杀死张岚的念头,最后进行系统计划大概在10月份。 关于谋杀的动机及预谋过程 朱江涛交代,在张岚在十月份再次发现两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提出离婚,(此前发现一次张岚原谅了她),朱江涛认为,离婚会使自己的家庭面子上过不去(他认为自己的家庭是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就坚决不从,张岚认为已经无法挽回,就在10月底提出给朱江涛一个星期时间考虑,之后向双方父母摊牌,正式离婚,朱江涛所以决定在一个星期期限的最后一天实施谋杀。

并伙同朱丽君一起外出踩点,曾经设想过用高空坠落(但是怕石头砸不准),制造车祸(但是怕车祸不能致命),食物相克中毒(朱江涛对此不是很专业,没有把握),最后决定利用张岚不会游泳的特点决定将其灌醉之后投溺于湖中,并前往三个地方踩点,太湖、小石湖、旺山(此处庭上两人交代有争议,或是别处,但是不影响事实,所以暂时在本帖中记录此地点),踩点过程中,均是朱丽君驾车,两人多次在南门好又多超市门口停车场汇合并商议作案细节。

最终决定在11月6日,朱丽君望风,朱江涛推人入水。 关于作案的细节 朱江涛交代,朱江涛最后实施的手段是用“左肩和右手共同作用”,将在自己左前方的张岚推入湖中,张岚落水时(此时已经喝了将近8瓶啤酒),眼神与朱江涛又对视,但是朱江涛并没有丝毫同情,而是避开了,转而去看不远处的朱丽君,在张岚入水后,双手曾经要求朱江涛搭救,可是朱江涛并没有理会,而是跑开了,最终在二十分钟后离开现场,进入湖边咖啡厅。

朱江涛辩护律师令人愤怒的语录: 在所有故意杀人的手段中,朱江涛这次选择的,在残忍程度上,并不是最最残忍的,还有比这样溺水更加残忍的手段,所以希望法庭给予考虑,(言下之意是手段还不是最残忍的,是否可以网开一面)。

辩护律师继续声称,在所有的谋杀中,财杀、仇杀、情杀三种,相对于前面两种,情杀的动机似乎更应该值得同情。

在公诉人和诉讼代理人提出朱江涛一案根本不是属于情杀而是可以被称为“为面子而杀”后,辩护律师继续发表雷人观点,说,那么就算是为面子而杀,在动机上是不是比前面几种更加轻一点呢。

当时台下观众骂声一片。 如有更多相关内容,本帖将在后面继续贴出,旁听的网友回忆是非常不能达到一致的,我们尽量只采纳一些目前没有争议的段落,基本符合原话的,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让更多的朋友关注这个案子,去监督这个案子,还死者一个公道,就像当天在法院外聚集的五百多名群众和法院院长理论时一样,这是法律和金钱的较量,全市人民都在关注,希望有正义感的人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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