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峰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pdf

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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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兰州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 [2014 ]16 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

兰州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 〔2014 〕16 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开展学位授权 点合格评估工作,其中2014-2018 年为学校自我评估,2019 年为 教育行政部门抽检。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对学校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办学水平的一次全面检查,是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 的重要机遇。为做好学校自我评估工作,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正处于管理机制体制改革的重 大转变进程中,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关于 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要求, 提高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开展学 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既是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质量内涵式发展的 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 的重要内容。

自我评估作为合格评估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各学位 授予单位强化研究生教育主体和质量责任观念,增强自主办学、 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重要体现。 依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 〕4 号),学 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 质量为主要评估对象,着重对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软 硬件条件、质量保障及管理机制进行诊断式评估,突出人才培养 特色和优势。

自我评估要遵循学位授权点内在发展和教育规律, 注重学科特点、发展程度、层次类型的差异,充分发挥学术组织 和同行专家在评估中的主导作用,确保评估程序合理可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