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春行政记过 关于解除行政记过处分的申请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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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我叫耿小建,男,中共党员,1972年10月22日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麻池河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交通干部.2014年3月16日刘家街

我叫耿小建,男,中共党员,1972年10月22日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麻池河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交通干部。

2014年3月16日刘家街村发生森林火灾,村主任赵引霞同志不幸因公殉职,我作为包村干部,贵局已于2014年4月1日给予本人行政记过处分。

事情发生后,我本人认真学习《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深刻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常深入所包村组、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在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对来往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绝不允许群众带火如山。

在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域和时段,组织巡逻小分队实行全天候的巡查,夯实责任,严格纪律,对巡逻人员实行包山头、包路口、包坟园、包林边地和包重点人群的“五包”责任制,对违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年来所包村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我恳请贵局予以解除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