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最新进展 7月还能看到"好声音"吗?

20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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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好声音>录制现场 战火不断升级的<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有了最新进展.昨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he Voice of ->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作出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宣告要求,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自今年年初以来,关于"中国好声音"

《中国好声音》录制现场

战火不断升级的《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有了最新进展。昨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he Voice of …》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作出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宣告要求,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自今年年初以来,关于“中国好声音”版权问题的纠纷从未停歇。由于制作了前四季“好声音”的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谈判破裂,Talpa将《the Voice of …》模式及所有相关权利新授权给了唐德影视。

早在今年5月,Talpa就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其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到了6月,灿星制作宣布以《2016中国好声音》为名启动新一期节目录制,从LOGO到赛制均研发了原创模式,导师阵容为周杰伦、那英、哈林和汪峰。就在同一时刻,虽然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尚未作出裁决,唐德影视还是又在北京提出相同内容的诉前保全。

6月20日,正值《2016中国好声音》开录之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制作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灿星制作则向法院提出了行政复议。

结果,香港仲裁庭昨日驳回了Talpa公司的诉求,裁定Talpa本身不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所以更无权授权唐德影视使用。

灿星制作副总裁、“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表示,会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最新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请他们在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至于7月15日在浙江卫视首播的节目究竟是叫《2016中国好声音》、《2016好声音》还是《中国好声音》,陆伟表示暂未最后确定。

事实上,不久前广电总局最新出台的通知对引进境外版权模式的数量进行限制,规定“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两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新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且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间播出。”

业内人士分析,这项规定出台后,唐德影视即使制作出节目也只能在19:30—22:30之外的非黄金时间段播出。而如果在非黄金时间段播出,唐德付出的巨额版权费用绝无可能收回。

唐德影视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尚不清楚香港仲裁庭裁决结果,并于昨日给记者发来了一份声明,称公司正在和卫视平台接触,并组建自己的制作团队,计划于明年推出第五季《中国好声音》。

这份声明称,失去正版授权的灿星制作虽然一再强调自己制作的是原创节目,但在海选中却擅自使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The voice of China》、“2016《中国好声音》”等说法,甚至一度在海选中广泛使用《中国好声音》版权方拥有的“单手持话筒做出V形手势”的标志,严重侵犯了唐德影视的合法权益,对唐德制作正版《中国好声音》造成巨大干扰,因此入禀法院寻求法律支持。

声明还称,此前市场上盛传Talpa公司狮子大开口索要每年数亿元的授权费,并挑动了两家中国公司内斗以抬高版权价格、坐收渔翁之利并不属实,唐德影视是以 6000 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 Tapal 公司在 5 年内制作四季《中国好声音》的授权,平均到每季的授权费约为 1 亿元人民币,平均到每年约为 8 千万元人民币。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唐德影视已经在今年 1 月底的公告中向公众披露了这一信息。

声明还称,广电总局的新政策并非针对《中国好声音》,新一季《中国好声音》到什么平台做,唐德会自己来决定,但一定会严格遵守广电总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