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颜任聊城市委书记 聊城全面推行河长制 市委书记市长挂帅任“总河长”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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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承斌)5月1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聊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市委书记徐景颜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承斌)5月1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聊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市委书记徐景颜,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军继担任聊城市总河长,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渠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市委书记、市长为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为副总河长。黄河、金堤河、漳卫河、徒骇河、马颊河、运河、位山灌区一二三干渠、彭楼灌区干渠等市级重要河道分别设立市级河长,市级领导担任。

我市河长制工作共有六大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最终规范我市河湖渠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渠永续利用。

《方案》确立了2020年、2030年的工作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将提高到84.2%,全市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乡镇黑臭水体数量明显减少,骨干河道、重要湖泊的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4.7%,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按照时间节点,2017年8月底前,将出台市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牵头的市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提出专项实施方案;10月底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并在2017年年底前将河长制延伸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