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厅任建军 山东公安厅: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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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厅直单位和直属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述廉会议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1月8日上午,山东省公安厅召开述廉报告会,听取部分厅直单位和直属公安局主要负责

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厅直单位和直属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述廉会议

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1月8日上午,山东省公安厅召开述廉报告会,听取部分厅直单位和直属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开展民主评议,加强干部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纪委书记任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闫希军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厅直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要统一思想,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惩治和反对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的新判断、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上来,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主动担当,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责”意识,自觉把主管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带好队伍。

把抓好党建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最大的政绩,融入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逐级逐岗落实到位。三要出于公心,切实强化监督意识。自觉履行监督责任,经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真诚关心爱护同志。

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充分利用述廉、约谈、民主生活会等载体,真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正确对待批评和不同声音,对照反思,不走错路、少走弯路。

四要抓早抓小,切实强化预警意识。高度重视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建立预警管理机制,抓住传统佳节、婚丧嫁娶、职务变动、子女升学等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机,组织民警经常用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标尺对照自己,切实做到纪律底线不逾越、法律红线不触碰。

五要严格自律,切实强化表率意识。牢记肩上的责任,用好手中的权力,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在思想、道德、履职、言行等各方面强化自我约束,以模范表率作用影响人、带动人、感染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人情观、礼尚往来观,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养成廉洁自律的良好习惯。

报告会上,10个厅直单位和直属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廉洁从警情况,其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提交了书面述廉报告。纪委全委会对厅直各部门、警种和直属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及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评议。(记者 孙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