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凡个人资料 茶叶店老板贩卖个人信息 电脑存56G资料

20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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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信息贩子电脑里的个人信息数量惊人.警方抓获在厦门贩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企业主频遭恐吓,深圳警方一个月接200余宗报警●警方破诈骗案,并抓获信息贩子:一台电脑存56G个人信息本报记者卜凡 通讯员石济铭摄影报道 "喂!你是××公司的某某吗?是不是住在××××,有人出5万买你一条腿,你看怎么办吧!"疑因个人信息被泄露,深圳企业主频遭恐吓,警方一个月接到200余宗同类报警.经摸查发现,原来是一福建农民用50元购买了千余条珠三角企业登记信息实施恐吓诈骗,而追查至信息出卖者,则发现此人电脑里有高

信息贩子电脑里的个人信息数量惊人。

警方抓获在厦门贩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

●企业主频遭恐吓,深圳警方一个月接200余宗报警

●警方破诈骗案,并抓获信息贩子:一台电脑存56G个人信息

本报记者卜凡 通讯员石济铭摄影报道 “喂!你是××公司的某某吗?是不是住在××××,有人出5万买你一条腿,你看怎么办吧!”疑因个人信息被泄露,深圳企业主频遭恐吓,警方一个月接到200余宗同类报警。经摸查发现,原来是一福建农民用50元购买了千余条珠三角企业登记信息实施恐吓诈骗,而追查至信息出卖者,则发现此人电脑里有高达56G的各类个人信息待价而沽……近日,深圳警方破获一起典型的个人信息泄漏案。

“有人5万买你一条腿”

企业主频遭恐吓,警方一个月接200余宗类似报警

“陈生?”

“是。请讲。”

“你最近是不是得罪什么人?有人请我砍掉你一只手,一条腿。”

“啊?你是谁?到底怎么回事?”

“你现在不要问我,等我砍掉你手脚后会留下一封信,到时你就知道了!”

这是今年4月,家住宝安的陈先生接到一个电话。经营一家小企业的他此前也接到过形形色色的骚扰电话,可只有这一次,让他胆战心惊。随后的通话中,对方还准确说出了他的家庭住址,甚至家庭成员的名字!

陈先生告诉记者,“再往后,他话锋一转,说经他们调查我是个好人,所以不忍心动手,只让我将对方出价的一半汇入他们指定账号就放过我。”

挂掉电话,陈先生还是搜肠刮肚地想是不是跟哪个客户有过节,“你知道我们做生意的,接触的人比较杂……”但实在想不出来之后,陈先生报了警。

网友“飞雪流云”也接到了类似的电话。她是个3岁孩子的妈妈,而对方连这一点都知道,竟说“有人5万买你一条腿,不过看在你是个女人家又带着个孩子的份上,跟你提前打声招呼,看着办吧!”

当时这位妈妈是个全职太太,认定对方是在诈骗,她一面报了警,一面在论坛上调侃说:“要是他再打电话我就跟他说出钱那人太冤了,5万元才要一条腿,两条都拿去吧‘买一送一’,这样他就有四条腿了,警察来捉的时候也可以跑快些。”

尽管“飞雪流云”可以轻松地调侃犯罪,深圳警方在接到这类报警之后则提高了十二分警惕。据警方通报,仅就在今年4月至5月间,110报警平台接到的类似报警多达200余宗。

50元买到上千条企业登记信息

冒充“黑社会”狂打恐吓电话妄图诈骗钱财

密集频发的此类警情引起深圳CID(刑事侦察局)的高度重视,刑侦局当即决定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展开集中侦查。

通过大量的摸排,专案组终于锁定了一名福建泉州籍男子。为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专案组派出工作组先后3次前往福建调查。经侦查发现,该男子名叫郭某,37岁,居住在福建南安某镇,家境贫寒。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郭某在家中被抓获。有意思的是,当民警从天而降的时候,郭某还在拨打恐吓电话。民警夺下其手中电话时,电话另一端的事主还在疑惑地问:“我得罪谁了?”

经过突击审理,郭某交代,数月前他在网上联系上了一名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的男子,并以50元手机充值卡换取了上千条企业登记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涉及深圳、东莞、佛山三市的企业主。

郭某还交代说,为尽快诈骗到更多赃款,他将经济较为发达的深圳作为其敲诈勒索的首选目标。所以,连日来,他密集往深圳打电话。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由于深圳事主防范意识较强,他们接到电话后都向警方报了案,竟然无一人上当受骗。

信息贩子

为厦门一茶叶店老板

其电脑中56G个人信息资料让人惊叹

种种迹象表明,抓住了郭某,这个案子还没完。警方敏锐地意识到,实际上郭某的“上线”可能是一个公民个人信息的“泄漏源”。这个源头不堵上,还会有无数个“郭某”冒出来。

随后,根据郭某的供述,专案组顺藤摸瓜,确定了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的犯罪嫌疑人——张某,31岁,现居住在厦门,而且经营者一家茶叶公司。专案组随即赶赴福建厦门,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6月4日中午在张某经营的茶叶公司将其抓获,当场缴获存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两部及作案用银行卡十张。

张某供述,去年8月份,他开始在网上收集各类个人信息资料,除直接购买一些企业老板的个人信息外,他还在网上与他人交换得到包括车主信息、保险信息、房产信息、股民信息、手机机主信息、房产业主信息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让警方都大吃一惊的是,在张某所用的电脑硬盘上,其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资料竟多达56G。这是个什么概念?尽管警方无法计算究竟有多少条数的个人信息,而嫌疑人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一共掌握了多少条个人信息,但据数据专家估算,在硬盘中占到这个容量的数据,按照每条100字的信息量来估算的话,至少能够存储上亿条。

另据张某交代,仅半年多时间,他就出售了数百万条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近6万元。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或处有期徒刑

然而“个人资料”仍在网上疯售

实际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被泄漏的情况,本报曾多次予以报道。但目前这一势头似乎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只要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出售个人资料”,就会出现大量全国车主、股民名单、全国企业名录等资料出售,资料中包含有诸如个人姓名、性别、年龄、生日、地址、婚姻状况、电话、银行账号等详细的个人信息——“只要花钱,搞到这些信息一点都不难的。”这与警方在此案中审讯到的情况相吻合。

多年以来,我国没有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立法。然而2009年2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涉及的郭某和张某正在等待法律的判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接到此类以恐吓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的电话时,不要慌张,冷静应对,详细记录下犯罪嫌疑人的口音、通话内容等情况,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警方呼吁电信、金融、教育、医疗等机构单位和企业商家要加强内部管理与防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制度、技术等层面建立起严格的监管机制,有效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警方提醒

保护好你的个人信息

1、谨慎使用个人证件。在办理各类业务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时,为避免复印件被挪作他用,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仅供办理××业务”。

2、不要随便在网络以及公共场所的电脑上留下个人信息。要在经常上网的电脑中安装个人防火墙,不要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在浏览网页、注册账户遇到输入个人信息的要求时要谨慎,不要回复向您索取个人信息的电子邮件;利用公共场所的电脑处理个人资料时,要及时对电脑中存储的个人信息进行彻底删除,防止被不法分子收集利用。

3、商务活动中,必要时可约定保密责任。在购买商品、申请会员,需填写个人资料时,应有选择性地保留自己的有效信息,必要时可与企业或商家约定保密责任。

4、妥善处理各类纸质资料。对记录有个人信息的各类票据、银行业务凭条、简历等废弃的纸质资料,不要随意丢弃,应尽快销毁。

5、不要轻信街头各种不规范的市场调查。如遇到自称来自某调查机构的工作人员邀请您协助调查时,应注意甄别,并向其索取工作证及介绍信。在接受调查时,尽量不要填写自己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