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善学近况】杜善学自杀

20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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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4年6月19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免去职务2014年6月23日,据中央

2014年6月19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4年6月23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4年7月7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罢免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杜善学的代表资格应当终止。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和人事免职名单,决定免去杜善学副省长职务。

依法双开

2015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西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杜善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向他人行贿;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杜善学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杜善学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6年7月13日,据高检网消息,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杜善学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杜善学利用担任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长治市委书记、中共吕梁市委书记、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杜善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杜善学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

2016年8月30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杜善学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杜善学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杜善学利用其担任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长治市委书记、中共吕梁市委书记、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邢利斌担任董事局主席的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时任孝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的郭继平等28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或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等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11.

468607万元。

2011年,杜善学在山西省委班子换届时,为得到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荐、支持,向其行贿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665万元。杜善学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961.753551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依法应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杜善学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杜善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杜善学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一审宣判

2016年12月20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常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杜善学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杜善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杜善学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杜善学利用担任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长治市委书记、中共吕梁市委书记、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11.

4686万元。2011年,被告人杜善学在山西省委班子换届时,为得到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荐、支持,在山西省政协令政策的办公室送给其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665万元。
另外,被告人杜善学及其家庭有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8961.7535万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善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鉴于杜善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其行贿犯罪事实;归案后主动交代赃款、赃物藏匿地点,相关款物已被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次落马的官员中,聂春玉2003年至2006年担任吕梁市委副书记(2004年撤地设市前为吕梁地委副书记),2006年至2011年为吕梁市委书记;杜善学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吕梁市委书记;丁雪峰2004年开始担任吕梁市副市长,2009年担任吕梁市委副书记,2012年任职吕梁市市长。至丁雪峰出事,吕梁市10年来有三任党政一把手落马。

在当地人看来,这三位党政一把手主政吕梁的期间,正是吕梁资源经济迅猛发展的10年,而前两位一把手的升迁,也与吕梁经济繁荣密切相关。一位当地官员透露,“经济好了,一方面政绩好看,一方面腰包也肥了,他们不上谁上?”

聂春玉前后主政吕梁8年,恰逢吕梁煤炭的黄金时代。当地前后两次煤改皆有聂春玉的手笔,吕梁经济由山西省的倒数几名上升为山西省第四名,经济增速更是一度成为全省第一。靠煤矿发家的孝义县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吕梁多名企业家跻身胡润富豪榜。

虽然聂春玉时期的吕梁财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当地人对聂春玉的评价并不高。坊间一些说法认为,吕梁的官场腐败正是在聂春玉时期开始愈演愈烈。有传言称,聂春玉本人“有钱就收,收钱就给办事”。

2011年,聂春玉升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委统战部部长。杜善学由长治市委书记调任吕梁市委书记。一年后,杜善学成为吕梁市第二名直升山西省委常委的官员。

提及杜善学,吕梁人议论最多的是他的“三项整治”。杜善学在吕梁主政一年多时间内,大搞“三项整治”,整治吕梁13个县的市容市貌,使得民间怨声载道,吕梁市政府驻地离石区的老百姓给杜善学起了个外号“杜根子”,咒他断子绝孙。

据当地官员介绍,杜善学的一路升迁靠的是抓“形象工程”。主政长治期间,杜善学就提出了“绿色长治”的口号。随后,长治市委市政府开始建设“全省一流林业生态大市”,总耗费16.6亿元,“10万大树轰轰烈烈进长治”,为长治带来了国家森林城市的称号。随后,杜善学开始整改长治城市形象,全市范围内大规模更换统一街边门店装修,这一举动为长治带来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尝到甜头的杜善学随后将这一套搬到了吕梁。

“三项整治”打着为党的70岁生辰献礼的旗号,吕梁市市区及各县的主要负责人都签有“军令状”,各单位牵头包干区域的环境整治活动,因“三项整治”行动不力,吕梁市还处罚了多名县处级干部,杜善学被当地称为“扫城铁腕”书记。据当地人回忆,当时的吕梁“一片混乱,外地人来了还以为吕梁刚经历了一场大地震。道路全部挖开重修,街边的房子全部被拆。”

坊间流传着这样一个顺口溜,“劳民伤财为老杜,做政绩,填腰包,拍拍屁股走人了。” “三项整治”期间,吕梁市13个县的楼房被要求都刷成一个颜色,但就是这个颜色都被改了三四次。街边的楼房都被要求加盖“欧式尖顶”,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被强制拆除。

每家每户要求出2000元统一由政府在阳台外加做空调机的安放铁架,有些人家的空调机明明已经安在了其他地方,还得出钱移位。所有街边的门店被要求强制更换统一样式的门匾。据知情人士透露,杜善学在“三项整治”期间狠捞了一笔,涉及到的工程用料都是亲戚的产业提供,连门匾都是他指定的企业生产。

比起杜善学,丁雪峰在吕梁的口碑还算不错。民间认为他肯做实事,肯卖力。由2004年担任吕梁市副市长开始,丁雪峰在吕梁副职的位子上一呆就是8年,“轮也该轮上他了。”当地官员称,“丁雪峰眼看着年纪也大了,想在退休前最后搏一把,这才筹集了资金找关系上位,结果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