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焰和秦文 金焰与秦怡的故事 (上)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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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1946年底,我与吕恩一起,带着5岁的女儿经过千辛万苦,历尽艰险,回到了我的家乡上海.我那时住的房子是我父母住的地方,从抗日战争爆发后,我们的封建家庭也随之崩溃了,每一房的成员,都离开了南市的老家,大家各自设法,自食其力.我父亲本来一直依靠他自己工作养活我们一家,他未能从家产中得到过一分一厘,相反还常常要向那个大家庭"纳税",所以日子一直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再也租不起租界里的房子,只好在蓬莱路底我大姨妈家中租了一间厢房住下.抗日战争胜利后我回到家中时,妈妈和一家人都还住在那间房子

    1946年底,我与吕恩一起,带着5岁的女儿经过千辛万苦,历尽艰险,回到了我的家乡上海。我那时住的房子是我父母住的地方,从抗日战争爆发后,我们的封建家庭也随之崩溃了,每一房的成员,都离开了南市的老家,大家各自设法,自食其力。

我父亲本来一直依靠他自己工作养活我们一家,他未能从家产中得到过一分一厘,相反还常常要向那个大家庭“纳税”,所以日子一直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再也租不起租界里的房子,只好在蓬莱路底我大姨妈家中租了一间厢房住下。

抗日战争胜利后我回到家中时,妈妈和一家人都还住在那间房子,父亲也是在这里去世的,我也就暂时住下了。这是我回家后过的第一个年,除夕夜,我刚洗完头发,按照旧习俗,要过个干净年,当我正披着一头湿发时,外面有人叫,说是有人找我,我怎么也想不到是老金来了。

由于我家人较多,大家都挤在一间房,晚上有时还要搭地铺睡觉,他的突然来访,我可真有点慌了手脚,我感到自己的家太寒碜了,不知怎么办好。幸好当时我的一位表姐新婚后借不到地方,暂时借住在我们的后房,由于是新婚,房间里的一切陈设还比较整洁,于是我就借表姐的房间接待了他。

    在我的印象里,老金的生活方式是很洋的。1941年在重庆时,陈天国对金焰很崇拜,一次他一定要我同去看望金焰、王人美。那时他们住在南岸黄山顶的一个朋友家的大别墅中,我的印象中,人美是活泼热情的,他几乎没有与我说两句话。

那时我很羡慕他与人美的美满生活,我想象不出,他们俩会离异。听说1944年他与人美离婚了,我像观众一样的心情,为他们的离异感到惋惜!今天这位30年代的“电影皇帝”怎么会来访呢?我不问原由,心里还是挺高兴的,只是想他和我这种家庭出身的人大概很难说到一起去。

可见面后,他开口就跟我们一样说一口本地话,也就是带浦东口音的上海话,而且他丝毫没有拘束,我想30年代上海电影圈里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上海本地人。

由于语言上的亲切感,很快就能沟通,没有任何隔阂,特别是对我家里的人。但开始我心中与他总有一种距离感,我虽然那时也算是有名的明星了,可我始终过着普通老百姓的南市人的那种生活,比较土。

所以我虽然从小对他也有些偶像崇拜,但从未想到我能与他交朋友。更未想到从这一次开始,我们会不断地交往,并成为终身伴侣。打那一天以后,隔几天他就来我家,我因拍戏忙,较少在家,偶尔休息,能与他见面,感到很幸福。

可是,我的家里,除了妈妈做的点心非常好吃之外,就再也没什么可玩的了。那时我连个收音机、电唱机也没有的,所以只能说说话,有时就偶然拉着表姐一起打一块钱四圈的麻将。可我对此道极不精通,经常是乱打一起,这使他很生气,而他却认真到了极点,每打一张牌,都要认真思考很久,我有时就取笑他说:“打一块钱还要这么认真?”可他却说“不是钱的问题,做什么事不认真就没意思,认真才有意思,就是打牌也有个锻炼脑子提高技术的问题……”我当时简直不以为然,而且我坐不住,老是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他对我的马虎劲儿持反对态度。

    金焰与我认识后,一直到后来恋爱了,也很少约我一起到外面去玩。有一次,他破天荒约我去大光明看电影。本来我那天有空,但忽然临时通知要补拍两个镜头。等我拍完戏回家换好衣服赶到电影院时,已迟到了六七分钟,电影已开始放映了,本来说好他在门口等我,可到了门口,不见他人影,因为票在他身上,我也无法进去,我正在门口徘徊时,他的一位朋友拿了票匆匆出来给我。

等我到了放映厅里,坐在他身旁时,我想轻轻地给他解释一下我迟到的原因,可他根本不理我。

他只说:“我最讨厌迟到的人,快看电影吧。”于是,我无趣地心不在焉地看完了电影,我们两人始终没讲话。电影结束了,我们就分头走了。回到家后我心里很不好受。

可是,我第二天还要拍戏,我必须拿起剧本看台词,渐渐的我也很快忘记这次偶然发生的不愉快,而且倒觉得他很有特点,性格鲜明。本来我迟到是不对,我自责的精神较好,所以还没有发生什么误会。事隔没有几天他又来看我了,而且送了一件极其珍贵的小礼物,是他用自己的巧手雕刻的一条木制小帆船,还带着一根小链,可以别在胸前,我很喜欢,一直珍藏着,可惜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给遗失了。

以后我也经常一有空就去看金焰,后来他也接了戏,与胡枫一起主演吴永刚导演的《迎春曲》,我也常到他的摄影棚去玩,他常花许多精力做朝鲜泡菜,拿这种泡菜烧的肉更是美味无穷,连胡枫这样的漂亮明星也食之不舍。

    我在拍《无名氏》时,金焰正好没事,所以常来摄影棚看我。当时,拍戏的工作时间特长,有时拍一天一夜,有时甚至两天两夜。我看到许多女演员都在空隙时织毛衣,于是我也学着织。

有一次老金来玩,我正在织着一件已织到一半的毛衣,他来没多久,我就被叫去拍戏,我匆匆就随手把毛衣放在桌上,我演的是主要角色,一直拍到晚饭时才回到化妆间,这时他已经走了,我忽然想起那件毛衣,可是偏偏找不着。

此时有一位戏比较少的临时演员进来,我问她是否看到桌上的毛衣,她说:“好像看到金先生在拆毛衣,还听他说:‘里面有错针还不拆掉,还往下织……’”这下可真把我气坏了,我不是织毛衣的行家,织这么长,花了许多时间,真不易,他却替我全拆了,其实我也知道有织错的,但我想穿在身上晃来晃去,谁来仔细看,所以不愿返工,后来我找到一个机会跟他说:我也看出织错了,可是我不想拆。

他说:知错不改,尤其可恶。这件毛衣我再也没有织起来。

    拍《无名氏》经常拍到半夜三更,南市区比较杂乱些,老金担心我半夜回家不安全,他就叫我如果拍到深夜二点就不要回家,到他那里住,他的房间有个沙发。他叫我在他的窗口底下,用山东话口音拖长音叫他“老——金”,他一定会听见。

因为他曾有一空军好友,不慎跌入河塘淹死,以前他经常听到这个朋友用这种声音叫他,他对这个声音特别敏感。于是,以后就常常“老——金”、“老——金”地与他越来越亲密了,可是,他始终未向我求婚,我也不愿先开这个口,这是我的自尊心。

有一天,我在白天突然去看他,他正在和别人打电话,内容是关于办理去美国的事。可是,这件事他从未向我透露过,我感到有点意外。当我问他时,他说因为他还犹疑不决,本来说好准备去好莱坞拍片,也许去不成,因此他没告诉我。

同时他又说为什么他未向我求婚,也因为此事,如果去成了,我们只好分手,如果决定不去就可以结婚。我无法形容当时我听到这句话时的心情,我完全闷住了,几乎要窒息了。

原来我们的爱情是无所谓的,去则分,留则成,这算什么?难道爱情就这么随便?哪还有什么爱情呢?当然世界上男男女女,好一阵换一个的情况有的是,但我与他之间,我不希望这样,从我与他接近到恋爱我都从未有过这种意识,我曾经为了他,与我多年的朋友断绝了来往。

因此当我听到他这些话时,确实感到受不了。但我却表现得非常镇静,什么也没说,只是说我要回去了。他竟然一点没有感觉,还一定要留我在他的房东太太处一起吃饭。

晚饭后,我的不愉快的心情在体内发作了,头发晕,心中只想呕吐。可是他说:“要不要去买药?”可以说他丝毫没意识到他的话伤害了我,真使我哭笑不得。我想,我如果当他的面,失声痛哭,那也是“对牛弹琴”。

回家后我呆坐发傻,我想:“这个人也实在诚实过头了,他难道不能把有些话留在他心底吗?”“一定要全盘掏出来,来伤害我?”“也许他不是想伤害我。”“也许这是一种真诚的表现?”“也许,也许……”在恋爱中的人是没有办法去认识问题的,缺乏理智的。

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讲,他确实是个极其诚实的人,他如果做了错事,绝对隐藏不了,他也从不会为自己辩护,他的手是那样巧,他的心是那样直,他的嘴是那样笨!

新婚

    1947年冬,我准备去香港拍一部影片《海茫茫》,乔奇任男主角,我任女主角,老金当时正好没事做,就跟我一起到了香港。那时文艺界的许许多多进步人士都云集香港,所以十分热闹。

老金在香港有许多老同事、老朋友,他又喜欢那里的生活,所以每天应酬不停。我们住在万邦酒店,我每天早出晚归拍戏,他能讲流利的广东话,又能讲英语,而我真像个傻瓜,一个人很难上街,偶尔休息就睡觉、烧饭。当时香港永华公司要与老金订长期合同,如果我愿意的话也可以订,但我家中人较多,我还需负担家庭,所以我决定要回上海,但我对他说,无论我在哪里,都不影响我与他的关系。

因此他也断然决定还是要跟我回上海。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告诉我,决定不去美国了,有人告诉他,解放战争定能胜利,他愿意留在祖国工作。

本来我对他要去美国的事不告诉我,总有点耿耿于怀,此时我倒对他产生敬意了,我想他究竟不是有些人总把他误解为资产阶级大少爷式的人物。

实际上他的一生在政治上是要求进步的,清白的。只是因为他不善于说话,不虚伪,不善于为人,而他又是个有名的人物,这就必然会受到不少不应有的责难,当然喝酒以及做什么都从兴趣出发是他的致命缺点,他也因此遭来无穷的烦恼。然而从这些事来看,他的心地还是明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