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罗一秀 毛泽东与原配夫人罗一秀的亲情

2017-11-0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毛泽东的第一次婚姻,是历史事实,无可否定的.个人的婚姻,本属个人隐私.只因毛泽东后来成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领袖,而且他后来的几次婚姻,都有些是是非非,杯葛不清.于是,多年来,人们对他的第一次婚姻,便生出了一些神秘感.       本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老百姓对于"大救星"和"伟大领袖"的第一次婚姻,是一无所知的.他们大多只知道毛主席的夫人是个"电影明星",只知道他的前妻被国民党杀害了.       埃德加·斯诺的<西

       毛泽东的第一次婚姻,是历史事实,无可否定的。个人的婚姻,本属个人隐私。只因毛泽东后来成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领袖,而且他后来的几次婚姻,都有些是是非非,杯葛不清。于是,多年来,人们对他的第一次婚姻,便生出了一些神秘感。

       本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老百姓对于“大救星”和“伟大领袖”的第一次婚姻,是一无所知的。他们大多只知道毛主席的夫人是个“电影明星”,只知道他的前妻被国民党杀害了。

       埃德加·斯诺的《西行漫记》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指毛泽东,编者注)十四岁的时候,父母给我娶了一个二十岁的女子,可是我从来没有和她一起生活过——后来也没有。我并不认为她是我的妻子,这时也没有想她”。

       这段话后来竟然被作为根据,反复引用。一些研究毛氏的学者,为证明毛泽东“不存在”和“不承认”有过这么一次“不合理的婚姻”,可谓用心良苦。笔者愚钝,始终闹不明白,这次婚姻,究竟是有损于毛泽东的伟大形象呢,还是有碍于毛氏后来几位夫人的地位?不然,何以它被无端地扭曲、湮灭,直欲去之而后快。

记下的这段话,在不经意间留下了一道难题。

       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为罗氏正名

       让我们暂且把斯诺记录的这段话放下,去追寻一下历史的真相。

       毛泽东的元配罗氏,生于1889年10月20日(《韶山毛氏族谱》载:罗氏生于光绪十五年己丑九月二十六日丑时),那时农户家的女儿大多没有正式的名字,她的乳名叫秀妹子,因为她在姐妹中居长,所以父母后来就叫她"一秀"或"大秀"。

一秀18岁那年(1907,光绪三十三年)坐著花轿,吹吹打打,明媒正娶地嫁到了毛家。她的夫婿毛泽东比她小四岁,但个头比她还高。

在毛家,一秀是幸福的。因为罗家也是殷实大户,一秀的父亲罗鹤楼是个通文墨、有田产的农民。一秀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教,性格温柔贤慧,勤劳俭朴,人也生得体面丰满。嫁到毛家后,她尊敬公婆,体贴丈夫,操持家务,深得公婆喜爱。丈夫虽然由于早婚,开始有些腼腆,后来也非常尊重她,关心她,爱护她。全家都随著她娘家的习惯,叫她“一秀”、“大秀”或“大妹子”,几年来日子过得温馨而又和美。

       有的人用现代的眼光去观察和衡量历史,说毛、罗的婚姻是“父母包办”、“收童养媳”。试问,在光绪末年谁的婚姻不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毛、罗两家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由两方长辈订下的这桩婚事,在当时已经是很开明的了。

       还有人说,一秀比毛泽东大了四岁,这不是他父亲作的孽吗?这同样是一种无知妄说。女大于男的现象,在当时是很普遍的。东北民谣不是说“女大三,抱金砖”吗?在韶山一带,女大于男的亲事多得很。

毛泽东的母亲文七妹,就比他父亲大了三岁。毛贻昌为了这门亲事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他当时为了做谷米生意,经常在外面奔波,妻子的身体不好,家里还请了长工和短工。

一家子的大事小事,妻子是难以应付的。所以他必须早早地找一个成年了的、能干贤德的大儿媳,帮助妻子操持家务。选来选去,他选中了勤俭贤慧的罗一秀。作为当时一个在乡里颇称精明的当家人,他确实没有选错。

       在当时当地,这确实是一桩美满的婚姻。对此,两家《族谱》均记载无误。

      《韶山毛氏族谱·世系表(竹溪支)》载:廿派,贻昌子三,长,泽东……元配,罗氏……(可惜“一秀”这个名字始终没有被承认);《罗氏三修支谱》载:远雄,字鹤楼……,元配,毛氏,……生女,长归毛……。

       这里必需说明一点,现存《韶山毛氏族谱》是"民国三十年四修本"(公元1941年);而《罗氏三修族谱》是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的版本,续修则是"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两谱续修的时间,都在毛泽东和斯诺谈话和《西行漫记》及《毛泽东传》出版之后。因为远在北地,毛泽东当时大约都未见到。

       有意思的是,《韶山毛氏族谱》中在罗氏的条目下,还记载著这样一件事:“子一:远智(承夫继配杨氏子为嗣)”;在“继配,杨氏(作者按:即杨开慧)”下,亦有“子四:长远仁、次远义、三远智(与夫原配为嗣)”一句,以与前面相照应。

按毛氏辈份,从十五世起,是祥、恩、贻、泽、远五派,“远”字辈即毛岸英这一辈了。远仁即岸英,远义即岸青,远智即岸龙。

这里说的“过继”一事,是因为罗氏无出,故将岸龙过继给她为子。主修这一版族谱的是毛麓钟,他是韶山的第一个秀才,满腹经纶,在蔡锷部下任过职,有一定的新思想,光绪末年回故乡家居时,做过毛泽东的老师,指导他读过一些新书。

论辈份,他是毛泽东的堂兄。但他不属“竹溪支”,而属东茅塘那个支脉。“岸龙过继”的事,究竟是否和毛泽东商量过?抑或是毛麓钟先生出于一种伦理上的考虑(作者按:旧时修谱,凡内室无子先亡者,可将兄弟之子兼祧其下,以示尊重,以慰亡灵,并无实际意义),在谱中自作主张写下这么一笔,现在已经无法考究了。

       两谱所载,足可证明:毛、罗两家对这桩婚姻,都是严肃而郑重的。

       毛泽东曾在罗家尽半子之劳

       事实上,当年的毛泽东自己对这桩婚姻也是严肃而郑重的。据韶山的老人们传说,毛泽东除上述常去岳家帮工,以尽半子之劳外,1911年春去长沙求学时,正是插秧的季节,毛泽东还到岳家插了一行“直移子”(韶山土话,即在大田中插下直直的四行秧苗)才走的。

1925年他带著开慧和孩子回韶山从事革命活动的那段时间里,还曾经去炉门前岳家拜望过。1927年元月上旬他回韶山考察的那一次,又曾去岳父家住过一晚,而且次日离开韶山,就是从炉门前走的。

       1950年毛岸英回韶山时,曾受父亲的嘱托,去炉门前看望过堂舅父罗石泉。(据《罗氏族谱》载:因罗鹤楼五子皆夭,曾将其兄竹楼的次子迪泉过继为子。

迪泉于1921年正月病逝。)罗石泉即一秀的堂兄,长毛泽东五岁,早年在毛泽东影响下参加过地下党组织,任过湘潭(韶山)特别区农协执行委员。大革命时期韶山地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罗石泉受尽迫害,远走他乡,辗转在洞庭湖滨的华容、南县、安乡等地谋生,直至日寇犯湘,湖区沦陷后,方迁回杨林避难。

毛泽东并未忘记这位妻舅,他叫岸英送给舅父一些钱(一说是旧币500万元,一说200万元,也有说70万元、20万元的。

送钱属实,数目存疑。——作者注),一筒好茶叶,还邀他去北京小住。但罗石泉患有严重的哮喘病,他答应次年立夏后天气转暖时,再去北京看看“姑爹”,一并治治病。不幸次年春节后他的哮喘病发作,引发肺炎辞世。此外,毛泽东1959年回韶山时,还曾请他的连襟毛华村吃过饭。按:一秀最小的妹妹五秀,(《族谱》载:“五归毛”。即这个老五),也嫁给了韶山毛家,即东茅塘的毛华村——毛泽东近支的一个兄弟。

       应该说,毛泽东是个重感情的人。倘若他真的"不承认"这次婚姻,他的这一系列行为又如何解释?

       斯诺写的那段话有两处错误:

       1、“我十四岁的时候,父母给我娶了一个二十岁的女子。”不对。一秀嫁到毛家时,才18岁。毛泽东其时14岁。毛和斯诺谈话时,是凭记忆随口说的。不是毛泽东有意无意地夸大了一秀的年龄,就是斯诺记错了。直到现在,竟然还有论者以讹传讹,说"罗氏“比毛泽东"大五六岁”。是不是罗氏年龄越大,毛泽东“不承认”这次婚姻就显得越有理呢?

       2、“我从来没有和她一起生活过。”也不对。一秀在毛家生活了三年,和毛泽东同桌而食,同室而居,怎么"从来没有和她一起生活过"?这里,同样不是毛泽东夸大其辞,便是斯诺错记。后来更有无聊文人,大概是为了给毛泽东此话作注,竟然说毛“拒绝和新娘住在一起,并发誓决不碰她一指头”。

       笔者指出这两处错误,并没有指责当年两位当事人的意思。实事求是地说,斯诺当年的那场采访,真是难矣乎哉!因为,毛泽东虽然一直在努力学习英语,却始终没有突破用英语对话的难关,而斯诺虽然在北大任教时也学过汉语,但用于采访对话,只怕也是勉为其难,当面对毛泽东的湖南话时,更是如听天音。

那时为他们担任翻译的是中共中央西北局的宣传部长吴亮平。

斯诺是用英文记录的,当然避免不了英语的句式文法和词汇的影响。斯诺自己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举了毛泽东说“鸡”、“湖南”、和“一碗茶”的“奇怪的变音”作例子,来说明他们这场采访的困难。而且,他后来也是用英文写作的,再后来才由英文本翻译成中文。这采访的困难加上翻译的准确程度,其间出现一些差错和谬误,原是可以理解的。

       罗氏之死和《虞美人·枕上》

       罗氏是1910年春患痢疾去世的,其时她还不满21岁。对于妻子的死,17岁的毛泽东心情是悲伤而又复杂的。

       从9岁(1902年)开始,毛泽东开始进私塾读书。到1910年这个时候为止,他先后换了五所私塾,师从过七位有学问的先生。八年私塾教育(包括他在"一个失业的法科学生家里"自学的半年,和在毛麓钟家里读书的那段时间),毛泽东不仅打下了深厚的古文功底,也读了许多“新书”和“杂书”。

17岁的毛泽东心高志远,显然,群山环抱的韶山冲已经关不住他的心了。

当年他对斯诺就坦然说过:“《盛世危言》激起我想要恢复学业的愿望。我也逐渐讨厌田间劳动了。不消说,我父亲是反对这件事的。”这是一场守旧的父亲和奋进的儿子之间的矛盾,从本质上讲,它比少年毛泽东因为父亲骂他"懒惰"而闹到以跳塘投水相要挟那一次要深刻得多。

       作为一个在十几年间凭著自己的勤劳和精明创下了一份家业,由农民变成米商的毛贻昌,希望自己的长子继承父业,积敛家财,光大门庭,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他不知道,他的饱读了诗书和已经开始接触新思想的长子已经是“少年豪气在天边”了,他要走出韶山,冲向他心中的天国,去拼搏,去闯荡。父亲的主意和自己的志向所形成的尖锐矛盾,折磨著年青的毛泽东。

他知道,要在"职业选择"上反对父亲的主意,绝非易事。当父亲正式提出要送他去湘潭米店当学徒时,毛泽东痛苦极了。对他来说,这正是他人生的十字路口。读书与学徒之争,在这个家庭中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一秀健在的时候,年青的毛润之当然会给妻子谈起这些。

贤慧的一秀以她在娘家所受的家教和文化薰陶来看,也是会从内心支持丈夫的。据现有资料,一秀患的是痢疾,死亡的时间是正月初二。一位内科专家告诉笔者说,痢疾高发期在夏秋之间,冬春之间患痢疾的极少。

但如果患的是中毒性痢疾,在当时偏远农村缺医少药的情况下,七天左右便可导致死亡。她病重时,正是农家准备"过年"的时候。毛泽东寻医问药照拂妻子,小两口在病榻间贴心的交谈,都是可以想见的。如今,惟一能说几句体己话的妻子已离他远去。丧妻之痛和选择人生道路的忧烦从两面同时向他袭来。一个17的少年的心,要承受如此巨大的压力,该有多么残酷!

      《虞美人·枕上》应是一秀去世后不久之作。这不是“为赋新诗强说愁”的无病呻吟。陆游、苏轼那些悼亡的名篇,此时必然在毛泽东的心灵深处引起了强烈的共鸣。尽管他的文笔还略嫌稚嫩,但八年的古文功底已经足够让他作这样一次倾诉,一次呼号,一次喷发。

       经过春夏将近半年痛苦的煎熬之后,毛泽东终于坚定了“恢复学业”的决心。他知道,对父亲硬碰是不行的,必需说服他支持自己。据说,他想出了一个办法,趁父亲外出经商即将回家的机会,称肉买酒,准备了一桌酒饭,把毛麓钟、毛宇居、毛岱钟、周少希等有学问的老先生都请来,(有人说,应当还有他的表兄王季范)。

这些人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声望,大多做过毛泽东的塾师。

他们都觉得毛泽东聪敏好学,闳中肆外,志存高远,才堪大用。待毛贻昌一到家,老先生们几乎众口一词,赞成让毛泽东去湘乡读书深造。毛贻昌毕竟也是见过世面、通达事理的人。韶山人有句俚语:没媳妇留崽不住。他内心明白,儿媳死了,儿子去意已决,再也没有什么办法留住他了,不如听从这些有学问的本家长者的意见,让他出门求学,也许儿子日后能干出胜于做米店老板的大事来。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毛泽东胜利了。这年秋天,他背起简单的行装,走出了韶山冲,走向一片崭新的天地。故至今韶山还有老人说,倘若罗氏不死,毛泽东当年可能就走不出韶山冲——这当然只是老人们带有宿命色彩的一种街谈巷议罢了。

      《虞美人·枕上》 一九二一年

       堆来枕上愁何状,        江海翻波浪。        夜长天色总难明,        寂寞披衣起坐数寒星;        晓来百念都灰烬,        剩有离人影。

       一钩残月向西流,        对此不抛眼泪也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