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何婷婷 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招聘公告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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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1]670号),我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1).一.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二)学历学位条件原则上应为部属"211工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1]670号),我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学历学位条件

原则上应为部属"211工程"院校博士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本科和独立学院或分校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特别优秀"是指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理论知识基础和综合素质,公开发表论文至少2篇,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奖励至少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