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招商公告

201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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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0915Home讯 为提升安康高新区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品位,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经管委会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特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3.项目用地:占地181.5亩(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用途为住宅兼商业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建设地点:位于安康高新区秦岭大道与汉江路交汇处的东南地块.(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5.建设内容及要求:主要建设地标性建筑一幢(高度不低于120米).商业购物广场(广场净面积不小于12亩).综合购物中心.商业步

0915Home讯 为提升安康高新区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品位,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经管委会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

3、项目用地:占地181.5亩(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用途为住宅兼商业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4、建设地点:位于安康高新区秦岭大道与汉江路交汇处的东南地块。(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5、建设内容及要求:主要建设地标性建筑一幢(高度不低于120米)、商业购物广场(广场净面积不小于12亩)、综合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酒店式公寓以及高端住宅等;项目用地规划综合容积率大于2.5小于4.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

6、建设工期:总工期48个月(一期:广场、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在10个月内建成开放,住宅兼商业项目在36个月内建成投用;二期:120米以上地标性建筑在一期工程开工后15个月内开工,总工期内建成投用。)

1、免收120米以上地标性建筑工程应缴本级财政的行政性收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

2、对商业综合体自留产权商业自开业运营之日起连续五年上缴的各类税收收入,按照高新区留成额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标准给予奖励。

1、凡有意投资者须在报名结束日内向高新区财政部门缴纳项目诚意金500万元(项目诚意金在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可转为竞买保证金和土地购置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