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律师 文峰股份受行政处罚 律师征集索赔额已超千万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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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1月12日晚间,文峰股份披露了16名责任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决定对文峰股份和其大股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1月12日晚间,文峰股份披露了16名责任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决定对文峰股份和其大股东文峰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陆永敏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文峰股份实控人徐长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松林、张凯、顾建华、夏春宝、裴浩兵、杨建华、马永、满政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文峰股份独立董事范健、胡世伟、江平和副总经理顾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2015年12月18日,文峰股份和文峰集团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6年4月,公司、文峰集团及徐长江等14名自然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随后独立董事范健、胡世伟、江平和副总经理顾斌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但证监会最终决定对他们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其他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买入文峰股份(601010)股票,并在2015年12月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文峰股份(601010)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本次索赔。目前其代理的首批文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立案,首批立案案件近90人,索赔标的超过1000万元。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厉健和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等,也在继续接受文峰股份投资者的维权索赔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