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杰300375 鹏翎股份(300375)申购指南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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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鹏翎股份(300375)申购指南 ◎本次鹏翎股份(300375)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鹏翎股份(300375)申购指南 ◎本次鹏翎股份(300375)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鹏翎股份(300375)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

5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1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配售对象家数为15家,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4,275万股,为本次网下初始发行股数的2.

76倍。 (三)鹏翎股份(30037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2,220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55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

82%,网上发行数量为670万股。 (四)回拨安排 2014年1月15日(T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来确定。

其中: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本公告确定的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向网下回拨处理 若T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将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2、网下向网上回拨处理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444万股);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888万股)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五)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4年1月15日(T日)08:30-15:00 (六)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4年1月15日(T日)09:15-11:30,13:00-15:00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八)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网上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

2、网上投资者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3、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6,500股。网上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 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 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5、网上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6、本次网上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7、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8、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委托前,网上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

申购时间内,网上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 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鹏翎股份(300375)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发行人系1998年9月7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股批【1998】9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天津大港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张洪起等248名 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1998年9月14日,天津津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津港会验字【98】第342号《验资报告》,248名发起人出资 20,575,200元全部到位。

1998年9月25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307344,注册资本为 20,575,200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洪起。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研制、生产和销售汽车用橡胶软管及总成产品,为各大汽车主机厂商提供配套生产,产品涉及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汽车燃油系统软管及 总成、汽车空调系统软管及总成、汽车制动系统软管及总成、车身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汽车动力转向系统软管及总成等六个系列,目前主要产品为冷却水胶管和燃 油胶管。

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汽车橡胶软管专业生产企业之一,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东研究: ※鹏翎股份(300375)主要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