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孟苏铁被告查 云南会泽:办理一案追诉两被告人救助两被害人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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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1月13日,云南省会泽检察院公诉科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一位是年逾花甲的老人,一位是脸上有刀疤的小伙子,他们手捧着 一面"为民办事,公正执法"的锦旗,十分感慨地对检察官说:"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三四年的难题."这位老人正是该院办理的被告人王波等人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詹友的母亲詹桂琼,另一位小伙子叫黄龙保,他的"巴脸"就是在伤害案中被人砍伤的. 认真审查案件,及时追诉漏犯 2008年7月3日凌晨,被害人詹友.黄龙保等人在会泽县温泉路阳光烧

11月13日,云南省会泽检察院公诉科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一位是年逾花甲的老人,一位是脸上有刀疤的小伙子,他们手捧着 一面“为民办事,公正执法”的锦旗,十分感慨地对检察官说:“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三四年的难题。”这位老人正是该院办理的被告人王波等人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詹友的母亲詹桂琼,另一位小伙子叫黄龙保,他的“巴脸”就是在伤害案中被人砍伤的。 

认真审查案件,及时追诉漏犯 

2008年7月3日凌晨,被害人詹友、黄龙保等人在会泽县温泉路阳光烧烤店门口正在吃烧烤。突然,从一辆车上下来10多人,无故用刀将詹友的左前臂砍伤,将黄龙保的脸部、腰背部砍伤,将烧烤店老板杨光全的右拇指砍伤。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被害人虽然报了案,可因公安机关无法抓到犯罪嫌疑人,既不能案结也不能事了,詹友、黄龙保两被害人只有自认倒霉。 

2011年3月21日,会泽县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王波涉嫌参与2008年7月3日温泉路口故意伤害致杨光全一人重伤一案。办案检察官收到案件经过认真审查案卷,发现本案中除了王波涉嫌犯罪外,还有多名证人均能证实毕丽明、赵东茂持刀参与该案伤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予以追诉。同时,检察官还发现毕丽明因犯盗窃罪正在会泽县看守所服刑,即将释放,赵东茂正在曲靖市戒毒所戒毒。 

“检察院办案,就是既要惩罚犯罪分子,又要救助被害人!”案情汇报上去后,会泽县检察院检察长顾华斌指示公诉科抓紧工作,追诉毕丽明、赵东茂2人,并将2名犯罪嫌疑人的有关信息赶快反馈给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毕丽明、赵东茂2人及时采取了强制措施,有效防止了2人闻讯逃离的可能。 

积极寻找被害人,悉心解释保诉权 

接到检察院关于追诉犯罪嫌疑人毕丽明、赵东茂的建议后,公案机关立马对这两名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没有找到案件的被害人。该案经过检察院两次退查,侦查人员仍然无法找到詹友、黄龙保2被害人,也无法做出2人的伤情鉴定。 

在这种情况下,细心的办案检察官发现了被害人詹友曾在2010年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也被判过刑,当时正在曲靖监狱服刑的线索,于是,决定亲自到被害人居住地寻找被害人。经过多方周折,检察官终于找到了被害人詹友的母亲詹桂琼和黄龙保,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

詹友因正在监狱服刑,情况较特殊,对其伤情和伤残鉴定存在诸多困难。检察官便对詹友的母亲詹桂琼多次就相关问题悉心解释,让被害人家属疑惑消尽。最终,被害人詹友的母亲詹桂琼和被害人黄龙保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权,分别向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与此同时,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对2人伤情作出鉴定,经法医鉴定,黄龙保构成重伤,詹友构成轻伤。进而,为两被害人创造了获得救助的条件。 

犯罪分子受到惩罚,被害人获得赔偿 

在连同烧烤店老板杨光全、黄龙保、詹友3名被害人的伤情鉴定全部作出后,会泽县检察院及时将王波及被追诉人毕丽明、赵东茂3人故意伤害一案诉至县法院。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害人得到赔偿,会泽县检察院决定,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王波提请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检察院并对其实施过程认真进行了跟踪监督。 

在该案提起公诉时,被害人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会泽县法院于今年8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庭审中,检察院公诉人就该案的犯罪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以及对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阐述,被法庭完全认定。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及其家属追着公诉人,连声称道:“谢谢了,太谢谢检察官啦!” 

9月16日,会泽县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决被告人毕丽明有期徒刑6年、赵东茂有期徒刑6年、王波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法院同时判处由3被告人连带赔偿被害人黄龙保各种费用28178.84元,连带赔偿被害人詹友伤后费用17630.91元。 

该案宣判后,毕丽明、赵东茂、王波3被告人均服判,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