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凯中山离婚 中山著名离婚诉讼律师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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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离婚是每个人都不愿面对的现实,但却又是很多人在婚姻旅程中必须面对的事实.在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lie到无法挽回的境地,选择离婚就成为夫妻双方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当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有离婚的想法时,此时,你所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把一段不幸的婚姻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为了划上这一完美的句号,你首先必须弄清楚以下问题:在法律上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离婚要经过什么样的法律程序.离婚要准备那些资料.离婚中小孩的抚养权如何处理.离婚中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又如何处理.离婚后怎

离婚是每个人都不愿面对的现实,但却又是很多人在婚姻旅程中必须面对的事实。在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lie到无法挽回的境地,选择离婚就成为夫妻双方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当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有离婚的想法时,此时,你所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把一段不幸的婚姻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为了划上这一完美的句号,你首先必须弄清楚以下问题:在法律上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离婚要经过什么样的法律程序、离婚要准备那些资料、离婚中小孩的抚养权如何处理、离婚中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又如何处理、离婚后怎样保证另一方对婚生子女的探望权、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如果隐瞒财产怎么办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不同的婚姻所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不同的离婚群体其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不一样的。

但总的来说,在离婚中通常都要面对下面三个问题:如何把婚姻关系给解除、如何争取到对小孩的抚养权、如何合理的或者争取到更多的共同财产。在这三个问题中,离婚是前提条件,只有离婚这个目的实现后才会涉及到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从法律上来说,目前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成本低、效率高,夫妻双方之间好说好散,做不了夫妻还可以做朋友。

诉讼离婚一般是在夫妻双方协商无果,就离婚的某些条件无法达成一致情况下唯一的选择。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婚姻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都是不可缺少的,只有正确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你才可以在和这段不幸的婚姻说再见的时候不在留下遗憾和增添其他的烦恼。

中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进行调jie,如感情确已破lei调jie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要注意向法庭提供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因为这些证据材料都对法院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lie起着重要的作用。

2 提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及时提供证据,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

(1)对房屋等重要财产要及时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或者是承租使用证。如果对方提供的证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话,要及时调取证据,支持主张。

(2)对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的规定,主张权利的一方必须及时举证。

3 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例如在某离婚案中,当法庭询问女方有无子女时,女方回答,有一女孩,是收养的。男方对此在庭上未提出任何异议。后法院判决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日后男方出现生活困难时,又重新主张收养这个孩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所规定的条件,收养关系不成立时,再走申诉程序,既浪费了诉讼成本,又使自己受到了损失。 4 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必须及时主张权利并提出证据,并坚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对对方提交的认为有异议的证据,及时反驳,以期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本律师代理如下离婚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1 、离婚纠纷 2 、财产分割纠纷 3 、子女抚养纠纷 4 、涉外婚姻纠纷 5 、遗产继承纠纷 6 、重婚与非法同居纠纷 7 、 婚前和婚内财产见证 ;8、代理离婚案件的调jie及谈判; 9 、代理离婚诉讼协助调查取证、夫妻共有财产的调查取证等10、离婚方案的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