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名言名句】陪博尔赫斯读书 是一种什么体验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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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曼古埃尔的<阅读史>一度是我的床头书,<夜晚的书斋><恋爱中的博尔赫斯><阅读日记>都是关于阅读和收藏的极佳材料.他非常着迷博尔赫斯,博尔赫斯对书籍的痴迷是众所周知的,曼古埃尔在这方面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浩如烟海的阅读方面,在博闻强识的写作方面,在翻译和虚构小说方面,曼古埃尔把博尔赫斯的品质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对博尔赫斯的痴迷和崇敬,如果说有一个起始的话,大概就是源自一段真实的与博尔赫斯在一起的经历.新出版的<和博尔赫斯在一起>讲述了曼古埃尔少

曼古埃尔的《阅读史》一度是我的床头书,《夜晚的书斋》《恋爱中的博尔赫斯》《阅读日记》都是关于阅读和收藏的极佳材料。他非常着迷博尔赫斯,博尔赫斯对书籍的痴迷是众所周知的,曼古埃尔在这方面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浩如烟海的阅读方面,在博闻强识的写作方面,在翻译和虚构小说方面,曼古埃尔把博尔赫斯的品质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对博尔赫斯的痴迷和崇敬,如果说有一个起始的话,大概就是源自一段真实的与博尔赫斯在一起的经历。

新出版的《和博尔赫斯在一起》讲述了曼古埃尔少年时偶遇博尔赫斯,并且成为他的伴读者的经历。曼古埃尔生于1948年的布宜诺斯艾利斯,1955年,他的父亲被军政府逮捕入狱,随后一个政变接着一个政变,对曼古埃尔来说,那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一个时期。

青春期的曼古埃尔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去学校的路上看一辆辆的坦克轧过马路。很奇怪的是,在1968年离开阿根廷之后,曼古埃尔似乎很少提及他早年的这些历史。他的无数著作都很少写到历史和现实,正如博尔赫斯一样,曼古埃尔最大的乐趣就是阅读。

1964年,中学生曼古埃尔在一家名叫“皮格马利翁”的外文书店打临时工。已经失明的博尔赫斯在他母亲的陪伴下走进了书店,“他把书拿起来碰着自己的脸仿佛鼻子能吸入再也看不见的文字”,曼古埃尔对这位有些奇怪的顾客印象深刻。

当时的博尔赫斯还是国家图书馆的馆长,他会每天在工作结束后路过书店逛一逛,买几本书。而后的一天,博尔赫斯请求曼古埃尔,问他是否愿意傍晚的时候去为他读书,因为他的母亲年纪逐渐大了,容易疲劳。年轻的曼古埃尔接受了这一请求,于是在随后的许多个夜晚他为博尔赫斯读了斯蒂文森、吉卜林、但丁的各种注释版本,等等。这种伴读一直持续到1968年曼古埃尔离开阿根廷,移居海外。

博尔赫斯的习惯,在阅读中会打断并加入自己的评论。曼古埃尔还没有意识到这个过程对他是一种奢侈的荣耀:能够亲自聆听一位大师对各种经典的解释和评价。他们在一起除了读书还会去散步,闲聊居住的城市,去看电影——曼古埃尔会把看到的画面描述给博尔赫斯,然后博尔赫斯会发表他的评价——于是在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出来的电影院中,你总会发现很多观众会对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和一个失明的老人之间的窃窃私语怒目而视。

在《和博尔赫斯在一起》中,曼古埃尔多年后回忆起那些伴读的日子,才意识到博尔赫斯的重要性:“毫无疑问,有些作家能够比博尔赫斯更加有力地记录下社会的苦难和我们的生活;也有些人能更加自如地在我们内心丛林地带冒险,但是博尔赫斯从不担心这一切。

相反,在漫长的一生中,他为我们勾勒了其他的探索版图,尤其是他自己喜欢的类型——幻想。”所以,尽管是无意为之,但博尔赫斯永远改变了文学的概念,我在无数作家的著作中看到博尔赫斯的身影,无数作家将其视为文学的化身、创作灵感的来源、激励自己写作的动力。

《和博尔赫斯在一起》提供了一幅简单的肖像,让我们这些远方的读者贴近一位伟大的写作者,深入了解他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的。比如博尔赫斯的眼疾,导致他能唯一分辨出来的颜色是黄色,他很喜欢老虎,金黄和老虎成了诗歌中最常见的一种意象;博尔赫斯会在每天临睡前换上白色睡衣,用英文朗诵《天主经》;博尔赫斯喜欢爵士乐和希区柯克的《惊魂记》;博尔赫斯家里的书架上从来不收藏自己的著作;博尔赫斯大多数时候非常礼貌,但有时候也会非常残忍,他无法接受二三流的文学,遇到这种作家也会言语刻薄;博尔赫斯非常喜欢交谈,用餐时通常会选择很简单的食物,好让交谈不受到影响。

■好书试读

近来一些小说家收获的巨额稿费令人垂涎,然而我无意对此大肆渲染。因为对于普通写作者来说,无论是新人还是老手,都很少能与畅销书的版税、电影改编以及简装本出版的巨额授权费扯上关系。詹姆斯·米切纳(JamesMichener)曾评论过,在美国,作家可能一夜暴富,却时常难以养家糊口——也就是说,少数成功的作家赚得盆满钵满,剩下的大多数却连生存都是问题。

他的话有一定的道理——我承认,成功与生存之间,确实横着不健康的巨大鸿沟——但这种说法也有夸张的成分。

在美国,作家是可以养家糊口的;如果是一位相对多产的小说家,过上滋润的生活也不奇怪。经济因素之外,我一直认为长篇小说创作所带来的满足感是短篇小说创作无法企及的。我是写短篇小说出身的,对我来说,创作并发表一篇短篇小说是非常值得骄傲的。

——《小说的八百万种写法》

〔美〕劳伦斯·布洛克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大约从她十一岁开始,亲戚朋友街坊熟人,就一再断言她会成为一个模特。

那时她已长得比许多成年人还要高,一米六五的个头往同龄小孩中间一戳,立即鹤立鸡群。两根竹签似的长腿、一张小脸,每每被大人看见,留给她的总是一句:这么高的个儿,将来肯定得当模特儿!

在她生活的南方小县城,所有人对模特的认知,全来自早年间的春节联欢晚会。那些年春晚节目必有时装表演,几个浓妆艳抹烫着时髦卷发的女子,在春晚的舞台上踩着鼓点,来回展示式样新颖的新潮时装。观众分不清楚她们谁是谁,唯独深刻记得:她们每一个人都要比在旁边配唱的女歌星和伴舞演员高出一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