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作批示督办小民冤案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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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作批示督办小民冤案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黑势力挑战法律尊严8月7日,各大网站登载了"武陟县公安局'特牛'包办公检法司四家 一纸伪造笔录办成300万元惊天'诈骗案'始末"一文.该文详细披露了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马思愚等人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伪造笔录.违规办案.违法扣划等犯罪手段,将一起经济纠纷案办成惊天"诈骗案"的内幕.文章发表后,引起网民强烈反响.广大网民对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马思愚等人为图私利,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案,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作批示督办小民冤案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黑势力挑战法律尊严

8月7日,各大网站登载了“武陟县公安局‘特牛’包办公检法司四家 一纸伪造笔录办成300万元惊天‘诈骗案’始末”一文。该文详细披露了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马思愚等人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伪造笔录、违规办案、违法扣划等犯罪手段,将一起经济纠纷案办成惊天“诈骗案”的内幕。

文章发表后,引起网民强烈反响。广大网民对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马思愚等人为图私利,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案,践踏法律,公然挑战法律尊严的行径义愤填膺。强烈呼吁党委、政府对公安队伍中的这股黑恶势力予以打击,对这些害群之马予以清除,对这些知法犯法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严惩,还受害人以公道,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安宁。

这一事件引起了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徐光春同志的高度重视,徐书记对这一案件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查清事实,依法认真处理此案。

武陟县新任政法委书记马金洲对此案十分重视,要求武陟县公安局迅速核查案件,作出结论。

武陟县公安局新任局长王卫生、政委吴巍雷厉风行,指示迅速组成以副局长朱小三牵头、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穆新虎负责的案件核查专案组。2009年9月29日,王卫生局长约见受害人王四新,当场指示副局长朱小三,要求专案组抓紧时间,查清事实,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在10月2日左右给受害人书面答复。朱小三副局长当即向刑警副大队长穆新虎传达了王局长的指示精神。10月2日,受害人王四新找到王卫生局长询问结果,王卫生局长说:尽管此案阻力重重,我们已经请示了市局领导,一定会给你一个公正的答复。10月5日,武陟县公安局召开执法委员会议,会议上陈鹏松、马思愚罔顾事实、百般抵赖,一味无理阻挠。执法委员会依据事实,排除干扰,依法果断作出撤销王四新一案的决定,并向受害人王四新送达了《案件撤销决定书》。

受害人王四新接到盼望已久的《案件撤销决定书》后,振臂高呼“青天终于出现了!!!公安局新任局长真是王青天呀!!!”。

历时近三年的所谓王四新诈骗案虽然以一场“错案”、“冤案”告一段落,但事情远未结束。

对于陈鹏松、马思愚违法冻结扣划王福的300万元货款的归还问题,在王福找到新任武陟县政法委书记马金洲反映时,马金洲书记明确表示:“公安局虽然将此案撤销,但是工作还没有结束。违法扣划的300万元必须尽快返还给你。退一万步说,无论是谁的钱,公安也无权扣划,必须返还,这不容置疑。”

马金洲书记还恳切地说:“你们受害了,也确实给你们造成了很大损失。公安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胡作为的现象确实很严重,以往武陟公安胡干的事也确实不少,连老百姓一看都知道该咋办的事情公安也竟敢胡办,长期在省市倒数第一,受到上级领导的多次批评。我和王卫生局长已经着手狠抓队伍建设,整治公安工作作风,严肃查处执法犯法行为,纠正冤假错案,一定会让老百姓满意。”

然而,天虽在,道还远。面对省委领导的批示、县委领导的督办,王四新一案虽然撤销,但是围绕这一冤案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未得到追究,这一冤案给王四新以及王福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仍没有得到赔偿,而陈鹏松、马思愚等人结成的黑势力网络仍在四处活动,一再为逃避法律惩处、拖延案件的解决设置障碍,恫吓证人,企图蒙混过关,不了了之。

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马思愚等人亲手制造的这起冤案,极大地伤害了公众的感情,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亵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使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力荡然无存,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到极大威胁,使法律的是非界限、人性的善恶标准受到极大扭曲。人们不禁要问:公道何在???!!!天理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遵纪守法者的生存之路何在?????!!!!!!

正义的人们都在拭目以待!!!!!

附:一纸伪造笔录办成300万元惊天“诈骗案”始末

重庆市黑社会文强即将伏法

武陟县黑势力陈鹏松仍在作恶

武陟县公安局“特牛” 包办公检法司四家

一纸伪造笔录办成300万元惊天“诈骗案”始末

阅读提示

武陟县公安局一手遮天,独行公检法司四家职能,未经起诉、审判等法定程序,将所谓诈骗款300万元送给请托人,开羞辱中国司法之先河;

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为巨额私利,欺上瞒下,指使刑警大队长马思愚等人,利用职权,将一起自己十分清楚,证据确凿,且众所周知的经济纠纷案,办成300万元巨额诈骗大案;

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刑警大队长马思愚等人的违法办案秘籍----指使办案人员伪造笔录、采信伪证、违法审计......;

这是一起正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

这是一起陈鹏松等人利令智昏,泯灭人性,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公然挑战法律尊严的罪恶闹剧;

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骇人听闻的惊天冤案;

这是一起害人者仍在继续为非作歹,受害者仍未得到伸冤的21世纪的“窦娥冤”!!!

上 篇

黄沁河畔沃野百里 晋煤外运致富怀川

河南省武陟县位于该省西北部的黄河、沁河岸边,古隶属怀庆府管辖,因黄、沁河在这里交汇形成了百里沃野,人们又叫这一带为怀川,目前属焦作市管辖。这里距离豫晋省界不足30公里,扼守着晋煤外运的东南要道,是晋东南优质无烟煤运往鄂、苏、浙、皖、鲁等地的主要陆路通道。

武陟县因无地下地上资源,历朝历代均以农耕为主,土地肥沃,耕作精细。

改革开放以来,一批祖祖辈辈在土里刨食的人开始瞄准市场,寻求生存致富门路,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人们的目光毫无悬念地投向了煤炭汽车运输业。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武陟县拥有的大型载重汽车数量呈现井喷式的增长,持续位居全国县级拥有载重车辆数之首,一汽、东风、重汽、陕汽等大型运输车辆生产厂家无不把武陟县作为重要的销售市场。在一个个家庭因“搞大车”而暴富的同时,也不乏因经营不善,或遭遇车祸等意外而破产的家庭。所以,汽车运输业在武陟县成为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三高”产业。多少人试水,多少人发财,又有多少人为此而负债累累,走投无路。

万般无奈求助亲友解困 柳暗花明看到翻身希望

时至上个世纪末,武陟县的煤炭运销业已经有相当规模。有单独购置车辆经营赚取运输费的,有巨资购进煤炭分级筛选后销售煤炭的,有既有煤炭场地又有运输车辆还有大的固定客户的一条龙的公司的。当然也不乏跑单帮,赚一笔算一笔的。

原长有就是那种与人合伙经营的煤炭运销户。他是武陟县北郭乡人,长期在煤炭销售市场上跑,有赚有赔,惨淡经营。2002年2月,武昌一家化肥厂的倒闭把原长有拖入了绝境。与武昌这家工厂的合作,不仅没有赚到利润,一纸企业倒闭清算通知书,使所有的煤炭款和运费化为乌有,原长有因此欠下了几百万元的外债。这些外债有在银行的贷款,有借别人的私人欠款,有通过关系挪用的公款,有欠下运输车户 的巨额运费款……。此刻的原长有,每天都有催债的上门,他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

王四新,就是原长有的债权人之一。一天,王四新在县城的劲牛雕塑附近遇到正好经过这里的原长有,提出让原长有归还先前借的几万元欠款。原长有赶忙将王四新拉到一旁,悄悄地说,“四新老弟,哥这一次是栽透了。我谁都没敢告诉,只跟你一个人讲,武昌化肥厂倒闭了,我的几百万元全部无影无踪。这事如果让债主们知道,别说我在武陟县呆不下去,以后在任何地方我都不敢露面。”

面对如此落魄的原长有,王四新心中既有些同情,又有些可怜。王四新劝慰道:“既然你这样说,你欠我的那几万块钱就暂时不要了,你什么时间有花不完的钱时,想起来这回事你再还我。至于生意上的事情,你也不要太悲观,慢慢再干,想办法翻身就是了。”

此后,原长有又从王四新手中借到近百万元,先后往河南郸城、湖北沙市化肥厂供应煤炭。两地的经营效果不佳,赚不到钱还有潜在风险。王四新由于自己的生意需要用钱,提前一个月跟原长有打招呼让其准备先归还20万元的借款。此时的原长有根本无力偿还这20万元欠款,由于先前外欠太多,加之郸城和沙市并没赚到钱,原长有手头根本没有可以活动的钱。与此同时,王四新与原长有刚刚开始向山东化肥厂尝试性的供应了几车煤炭,原长有提出请王四新来做,自己给王四新打工。此后,在王四新的谋划下,王、原二人开始向山东平原化肥厂大量供应煤炭。此刻是2002年7月前后。

王四新何许人也?他就是这件案件的受害人,那是后话。

王四新跟原长有是老乡,也是亲戚,王四新的祖母跟原长有的祖母是亲生姊妹,原长有比王四新年长,所以王四新称呼原长有为“长有哥”。此时的王四新已经在煤炭市场上打拼多年,拥有资产数百万元,在武陟县搞汽车运输和煤炭销售的人们当中也算是小有成就者。

在王四新与原长有开始向平原化肥厂供货初期,王四新先后到山东济南等地找朋友沟通与平原化肥厂的关系,到山西和两省交界一带走访炭主,运筹帷幄,并指派原长有在平原化肥厂里协调一些环节,同时安排2个人在厂里常驻协调业务。在其后4个月里王四新累计又增加投入近二百万元。由于有王四新的资金支持和王在煤炭经营行业的信誉可以赊出大量的煤炭,王、原的生意越做越好,随着规模的迅速扩大,总投资达到近300万元。第一阶段分红时,净利润117万元,王四新直接给原长有57万元。原长有拿到钱后足足楞了1分钟,他万万没有想到,本意是跟王四新打工以图苟且度日,没想到王四新压根就没有把自己当成打工者,竟然会分给自己这么多钱,他不住的说:“四新老弟,哥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呀!”,并把这话跟他的弟弟原长兴不知讲过多少遍。

此后成立了“武陟县华星煤炭运销公司”。由于原长有当时的外债很多,不宜担任公司法人,而原长有也一再建议王四新不要当注册法人,一向低调的王四新在原长有的建议下同意不做法人,于是原长有安排原长兴、阎德宝、原财顺顶替王四新、原长有充当股东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华星公司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了。

生意兴隆原氏兄弟今非昔比 抢占分红不成将恩人出局

武陟县华星煤炭运销公司成立后,有王四新提供的资本金做后盾,有业已成熟的运行机制和客户关系,生意蒸蒸日上,业务呈几何倍数上升,几近日进斗金。最兴盛时期每天向山东等地运煤达两千吨,货值上百万元,利润达数万元。此间于2004年6月又以华星公司为主要出资人成立了武陟县第二煤炭运输公司,经过不懈的打拼,到2005年,华星公司和运输二公司已经是当地赫赫有名的煤炭运销大户,牢固地占领着山东平原化肥厂等用户的大部分业务。

此时的原长有再也不是当初外债累累,整日躲东藏西的境遇。王四新对公司的业务支出虽然行使着签字把关权,但是对业务费用支出一般都是交由原长有和原长兴兄弟操作,再说公司效益好不差钱,吃饭、办公费用、送礼等支出都是原氏操作,原长有先前的欠款也逐步从运营资金中抽出偿还,原长有的个人家庭开销一律在华星公司支出,包括打酱油、孩子买铅笔等。原长有也今非昔比,乘车有奥迪,外出有随扈,腰缠万贯,意气风发。而王四新在业务运行正常,大的经营风险消除后,则逐步远离日常业务,放手让原氏兄弟经营着公司业务。

经营一段时间后,王四新与原长有坐下来核算利润,经营利润核算出来后,原长有突然提出其弟弟原长兴也要求算一份参与分配利润。王四新对这一要求感到匪夷所思,认为毫无道理,于是原长有就提出如果不愿意三份分配,干脆你我分开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原长有及其弟原长兴提出让王四新出局,退出华星公司。

王四新看到原氏兄弟翅膀已经硬起来,弟兄二人另有所图,自己强留在华星公司必结更多龌龊。于2005年6月被迫离开华星公司,自己单干。

人分账未清 王原起纠纷

王四新被原氏兄弟逐出华星公司时,华星公司给王四新出具了近300万元的欠条、借据,合伙期间的经营利润共计840万元中王四新应该得到的420万元也没有得到。粗略估计,华星公司及原氏兄弟应支付给王四新的经营利润分成和欠款共计约近700万元,加上分开后王四新网华星公司户头送的炭款等,华星公司累计欠下王四新上千万元。而此刻的王四新分文未得到。

王四新从华星公司出局后,从2005年7月到2006年12月,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数十次持着借条和欠条向原氏兄弟追讨欠款和应分得的利润,分文未得。原氏兄弟总是以钱在生意上占用着抽不出来为借口推脱不还,甚至提出只要不讨要现款,愿意按照较高利率支付利息,极尽各种方式进行推诿。在此期间,王四新的妻子曾多次到华星公司吵闹追款,也无济于事。

2006年9月,原长有暴死他乡,此后其弟原长兴实际掌控了华星公司,遂与王四新的关系有所缓和。

2006年12月29日,原长兴给王四新打电话请求王四新将一张从山东带回的500万元承兑汇票帮忙办理贴现,尽快取出现金。这张汇票中有王四新的侄儿王福200万元,其余300万元属于华星公司。

王四新答应帮忙试试看,于是原长兴让华星公司的会计翟永红把汇票交给王四新,王四新当场为其出具了收据。

2007年元旦过后,王四新由于到外地出差,委托朋友郭某办理汇票贴现手续,王四新的妻子趁车一同到郑州去看孩子,当王妻得知此事后,将汇票中属于华星公司的300万元款扣住,随后电话告知原长兴,钱自己已经扣下,放置在手中一分一文都不会动用,要求原长兴马上算账,双方待帐目算清后多退少补。

300万元承兑汇票贴现款被王四新的妻子扣留后,原长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立即找多人说和,向王四新夫妇讨要。王四新的妻子坚持清算帐目后,多退少补。而原长兴借口其兄已过世,自己当初不知道情况,拒绝算帐,企图剥夺王四新在华星公司应分的经营利润。

双方僵持不下,无奈王四新向武陟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纠纷诉讼。而原长兴也以王四新涉嫌诈骗300万元,向武陟县公安局报案。

中 篇

图私利公安不公 为帮讨不遗余力

看此标题,各位看官可能会说,既然事情已经报官,那就看怎么处理啦!其实,个中原委您尚有不知。

武陟县公安局有副局长三名。一管交警,一管治安,一管刑事案件。2007年1月,当时分管刑事案件的就是副局长陈鹏松。说到此,不能不把陈鹏松跟华星公司的利益关系做一交待。

陈鹏松长期在武陟县公安系统工作,土生土长,与社会上三教九流关系复杂。原长有在很久之前与陈鹏松就有交往,彼此关系甚好。2003年6月,华星公司成立第二运输公司时,陈鹏松就通过二运公司购买了2台斯太尔重型卡车在华星公司入户,并长期从事煤炭运输经营,当初购车款还少交了3万元,其后这两部车在改装货箱时,又是王四新经手偿还的改车费用共计14万元,虽然王四新多次向陈鹏松讨要着14万元的改车费,但陈鹏松到现在也没有偿还给王四新。为什么要吸纳陈鹏松加入华星公司车队呢?因为在武陟的公路上交警查处违章罚款和公路局查处超吨是很正常的事情,陈鹏松和原氏兄弟的卡车就不用交罚款。您可能说那才能省几个钱,其实您是不知。每辆车在武陟一趟少则200元,多则500元。每个月每辆车可以省掉4000多元,一年就少支出5万元,这可是纯利润呀!

当然,华星公司也没有亏待陈鹏松。陈鹏松在武陟县城开有私营加油站2处,华星公司数十辆重型运输汽车的加油必须在陈鹏松的油站,否则华星公司马上就会断掉车主的活路,从此没有货让你拉。

自2003年下半年二运公司成立以来,陈鹏松仅在华星公司获取的运输利润就有近100万元。华星公司的账面上有陈鹏松每次取款的记载。(复印件附后)

说到这里,大家对华星公司与陈鹏松的关系就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啦,这就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典型的警商勾结,共谋发财的例子。下面书归正传。

王四新与原长兴为300万元汇票贴现款发生纠纷后,在众多的说和人中,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是个关键的重量级人物。因为在此之前,陈鹏松对华星公司和二运公司的创立和经营情况了如指掌,对王四新与原氏兄弟的合作心知肚明,自己在华星公司和二运公司又卡车在运营,并多次给华星公司“帮忙”。

然而,此刻的王四新早已离开华星公司,对陈鹏松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原长兴与陈鹏松才是利益共同体。为了帮助原长兴讨要那300万元,陈鹏松身为公安局副局长,亲自请王四新到自己家中,夫妻俩跟王四新谈话“做工作”,又在武陟县宾馆设宴说和,公私夹杂,威逼利诱王四新交出扣留的300万元。王四新坚持要求与原长兴先算账,然后多退少补,导致陈鹏松恼羞成怒,指使原长兴将原本很明显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以诈骗案报告公安局,从此开始了动用国家机器对王四新长达近3年的迫害。

罔顾事实定诈骗力主逮捕 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准

王四新听说原长兴将以涉嫌诈骗将王四新报案到公安局时,感到十分气愤,立即持证明自己与华星公司存在经济纠纷的相关证据,到武陟县公安局说明情况。连续十几天,王四新每天数趟到武陟县公安局,分别向局长、政委、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陈鹏松、法制室、刑警大队办公室等递交了相关材料,并打电话给刑警大队大队长马思愚说明情况(有电话记录为证),而此后马思愚等人却称找不到王四新。纵使在王四新提供了详尽的证明材料,并有山东化肥厂出示的王四新是华星公司实际老板的证明后,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仍一意孤行,不顾事实,继续指使党组成员刑警大队长马思愚以及办案人员宋大军、刘建军,对这一案件立案侦查,迫不及待派人到山东省平原化肥厂,将王四新的侄儿王福账户上的煤炭款查封300万元,并于2007年2月13日夜晚(农历腊月26)10时,在未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王四新带到武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始了长达20多个小时的轮番威逼利诱,强行要求王四新交出300万元,被王四新断然拒绝。

在这20多个小时期间,王四新的妻子与律师一道继续将证明王四新与华星公司有经济纠纷的相关证据、帐册、王四新批准支付的付款单、欠条借据以及山东化肥厂出具的王四新是华星公司老板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向武陟县公安局局长、政委以及陈鹏松和具体办案人员报送,均被他们拒收或不予承认。此时,王四新的妻子和律师才认识到,陈鹏松此意已决,必以诈骗罪将王四新投入监狱,置其于死地。

时至2007年6月6日,武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涉嫌诈骗罪对王四新实施刑事拘留,将王四新从家中带走。王四新的妻子迅速将有关材料报告武陟县政法委有关领导,该领导当场通过电话过问此案,表示从材料看该案件构不成诈骗罪,很可能就是个经济纠纷,陈鹏松支支吾吾狡辩说:“是构不成诈骗罪,但是‘非法侵占银行票据罪'”。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根本没有这项罪名,陈鹏松自设罪名,必置王四新于死地之心昭然若揭。

王四新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受尽百般折磨。办案人员采取断章摘句、掐头去尾的卑劣手段,妄图诱使王四新在违背事实的笔录上签字画押。与此同时,陈鹏松带着原长兴到武陟县检察院上下活动,极力游说将王四新逮捕入狱。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杜撰和编造代替不了活生生的事实。最后,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

6月22日,武陟县公安局在未说明任何理由和结论的情况下,为王四新办理了监视居住。王四新被放出回家时,已是面黄肌瘦、身如枯柴、重病染身。他一跌进家门就瘫坐在地上,仰天号哭,年已85岁的母亲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也哭作一团。

借审计企图否定经济纠纷 被揭穿单方安排二次鉴定

王四新被监视居住期间,武陟县公安局陈鹏松等人挖空心思、罔顾事实,企图通过审计鉴定,否定王四新与华星公司事实上的合伙关系,进而否定王四新与华星公司存在经济纠纷的事实,从而达到将王四新以诈骗罪投入监狱,剥夺王四新在华星公司的原有利益的目的。

2007年8月初,武陟县公安局办案人员通知王四新参加关于王四新与华星公司是否存在合伙关系的司法审计。

王四新提出,审计时要包括华星公司成立前后所有有业务时段的帐目。而事实上华星公司在未成立前就已经有较为完整的会计资料。特别是2002年、2003年华星公司成立前后的会计资料,是证明王四新与原长有合伙经营的证据的重要部分。这个阶段的会计资料就在华星公司存放。同时,王四新还要求鉴定机构应对审计资料进行质证。

然而,华星公司向鉴定机构提供的却是当初用于偷逃税款的假账、半截帐,没有任何原始的记账凭证。就是这样,武陟县公安局仍认定账本有效,拒绝了王四新提出的上述要求。

此后,在陈鹏松的授意下,河南省双全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不能证明王四新与华星公司存在合伙经营关系的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纵使这样,鉴定结论中也不得不承认王四新与华星公司存在许多经济关系。

可是,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指定的这家河南省双全会计师事务所竟然是一家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在河南省司法厅2007年公布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上,河南省双全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司法鉴定人数”一栏竟为“零”。真是荒唐,真是可恶。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竟然在司法鉴定上玩弄手脚,企图瞒天过海,置基本的司法规定于不顾,足见其受人之托,办事之切,徇私枉法之嘴脸。

就在这一障眼法被揭穿后,武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松却安排办案人员在不通知王四新的情况下,又单方面聘请河南省成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第二次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