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不苟的理念 张艳华:爱岗敬业 工作一丝不苟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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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省院检察长推荐词:检察官张艳华,用她对信念的坚守和对人性的观照,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在普通的岗位,赢得了一个群体的敬畏和喜爱. 简介:张艳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从检27年,先后在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检察处.公诉处.职务犯罪预防处.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任职.办理民事抗诉.刑事公诉.控告申诉等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缠诉和上访,多次收到受害人家属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办理的<董XX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放火)>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省院检察长推荐词:检察官张艳华,用她对信念的坚守和对人性的观照,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在普通的岗位,赢得了一个群体的敬畏和喜爱。 

简介:张艳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从检27年,先后在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检察处、公诉处、职务犯罪预防处、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任职。办理民事抗诉、刑事公诉、控告申诉等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缠诉和上访,多次收到受害人家属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办理的《董XX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放火)》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一丝不苟的理念 张艳华:爱岗敬业 工作一丝不苟

    2011年,带领预防干警成功完成3万人参观的职务犯罪全国巡展宁夏展出活动。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以来,建立和完善30余项工作制度,按照规范化检察室的考评细则组织开展工作, 2012年驻所检察室被评定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2014年被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一丝不苟的理念 张艳华:爱岗敬业 工作一丝不苟

201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成为全国11个示范检察室之一。期间还成功完成了全国《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工作任务,驻所检察室被命名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实验基地,此项重点课题获得全国监所检察课题研究三等奖。

一丝不苟的理念 张艳华:爱岗敬业 工作一丝不苟

个人于2016年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并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爱岗敬业 工作一丝不苟

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和热爱,加上多年检察工作的积累、沉淀,造就了她客观理性、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办理民事抗诉、刑事公诉、控告申诉等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缠诉和上访,多次收到受害人家属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

特别是在办理一起特大故意杀人案时,犯罪嫌疑人崔某因邻里纠纷持刀砍死一名8岁男孩、砍伤一名12岁女孩,导致该女孩患抑郁症长达一年半之久,此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接到案件后,她发现罪犯系癫痫病患者,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其家属到处托人说情,使案件的办理面临极大的阻力。为了把案件材料做扎实,她先后多次深入案发当地了解案情,认真核实每一份证据,并收集大量类似案件的判决书,送交审判委员会供参考借鉴。

  在两审终审后,她收到了被害人家属、村组织、学校的联名感谢信,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的公信力。按理说,案结事了,她也就可以收心了,但是她始终心系受害女孩的身体状况,总是抽出时间,定期深入被害人家中,鼓励小女孩树立生活的信心。

刚开始,小女孩总是一言不发,后来见面多了,小女孩一见到她,就有说不完的话,经过长达半年的努力,小女孩走出心里阴影,身体得到较好地恢复。正是她这样执着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和人民检察官崇高的信仰。

全国人大内务司到驻看守所检察室调研和检查工作 

吃苦耐劳 默默无私奉献

2011年,张艳华被任命为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当时检察室是全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为数不多几个未达标单位,面临的困难多、压力大,她立足本职,理清工作思路,带着两名老干警,从基础工作入手,建立和完善30余项工作制度,按照规范化检察室的考评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逐步整理装订200余盒档案资料。

2012年,驻所检察室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考评验收,被评定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2014年被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为了打开工作局面,她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总是办公室的一盏孤灯、一摞摞资料和卷宗陪她度过。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这项工作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但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每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带着驻所检察干警在监室了解在押人员的监管动态、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看守所民警说她工作从不走过场,从不发号施令,她说的最多的就是“安全重于泰山、维权关乎生命”,在押人员说她是一个和善的驻所检察官,总是嘘寒问暖,谈话从不拘束。凭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法律忠诚公正的态度,她赢得了领导的认可和监管民警的敬佩。

现在,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中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这个女检察官值得信赖”。她秉公执法,善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检察室成为一支廉洁的团队、干事创业的团队。她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从不为自己的一己私利着想。

2014年她被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区三八红旗手;2015年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吴忠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优秀等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外国专家考察交流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 

开拓创新 勇争一流业绩

近年来,她带领着驻所检察干警,积极在看守所倡导“阳光监所监督”,将流动图书室引入看守所,其做法在全区监管场所得到推广。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市妇联和团委,在看守所举办了《情暖新春·心系回归》、《同庆妇女节,温暖你我她 》等大型活动,在全区监管场所形成了良好氛围,受到区检院的肯定与好评。

制定了《未成年在押人员家庭回访制度》,为未成年在押人员开设了“文化教育课堂”,亲自教授法律知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和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2013年,驻所检察室被吴忠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领导小组授予妇女儿童维权岗。

2013年她在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工作过程中发现吴忠市看守所少数民族在押人员超过关押量已超过了50%。为了尊重少数族在押人员风俗习惯,维护这部分群体的特殊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起草并与市看守所联合制定了《少数民族在押人员教育管理规定》,对表现较好的少数民族在押人员,在不影响正常管理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将悼念用品带入监区,进行悼念活动;监督看守所对进行悼念活动的人员进行评估,对有违反监规、不服管理或不利于民族团结、可能发生意外的人员限制进行悼念活动。

建议看守所在回族斋月期间为其增加饭菜供应量和开水供应次数,预留食品,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尽量为少数民族在押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并在回族的重大节日期间供应回族的节日食品。

为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把“墙内”与“墙外”相结合,把“依法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以上做法受到当地群众的受到赞扬,同时也得到了上级院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记者,对此做法特地到宁夏吴忠市进行了专题采访,该经验和做法被国际在线、检察日报、人民网等进行了宣传报道,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监管场所保障人权工作方面的成功做法。

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暨重点业务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经过前期调研,将全国《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工作授权给驻吴忠市看守所检察室组织实施。张艳华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到位”的执法理念,将规范执法最大限度融入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成功完成了试点任务,驻所检察室被命名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实验基地。

英国监狱议会监察长奈吉尔、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羁押法教授吉拉德等域外专家专程到吴忠市对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工作进行考察,对取得的成效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在宁夏召开的全国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现场会上,吴忠市检察院的经验做法得到全国各地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此项重点课题获得全国监所检察课题研究三等奖。2015年,2016年张艳华代表试点成功单位,分别在宁夏石嘴山、在安徽芜湖召开的全国《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研讨会上,以授课的形式做了经验交流发言,就投诉案件的处理的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与英国、欧盟的专家进行了现场对话和交流,与会的领导和专家对吴忠市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在张艳华的带领下,驻所检察室多项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推广,如羁押必要案件审查经验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站向全国推广,2017年2月,其办理的《董XX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放火)》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评选全国示范检察室,经过多轮评选,激烈竞争,驻吴忠市看守所检察室从全国3396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中脱颖而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成为全国11个示范检察室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亲自为其授牌。

2016年1月,驻所检察室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工作创新奖,被吴忠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5月份张艳华 “作为示范检察室” 的代表,以《以规范为基础、以品牌为载体、以一流为目标,全面做好各项驻所检察工作》为题,将如何建设示范检察室的成功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暨重点业务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