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一共分为三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旗)。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位于祖国北部边疆,由东北向西南斜伸,呈狭长形,东西长约2400公里,南北最大跨度1700多公里。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横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内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8省区相邻,外与俄罗斯、蒙古国接壤,边境线4200多公里。地貌以高原为主,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000米以上,东部是莽莽的大兴安岭林海,南部是富饶的嫩江平原、西辽河平原和河套平原,西部是浩瀚的腾格里、巴丹吉林、乌兰布和沙漠,北部是辽阔的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

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幅员4.27万平方公里,约占吉林省的四分之一,是我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和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区。自治州成立于1952年9月3日,首府为延吉市。延边民风淳厚,朝鲜族能歌善舞,尊老爱幼,注重礼仪,崇文重教,各族群众热情好客,素有“礼仪之乡”“歌舞之乡”“教育之乡”“足球之乡”的美誉。

青龙满族自治县

青龙满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东麓,古长城脚下,隶属于秦皇岛市。1987年成立满族自治县,2001年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县城距秦皇岛港120公里,距京沈高速公路70公里,距北京市250公里,距天津市265公里,处在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圈和冀东经济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