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属于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国防方面的基本法。部门法有《兵役法》、《防空法》、《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以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

2020年新修订的国防法的体现

1、关于时代性

新修订的国防法着眼新时代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在第一章“总则”中新增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体现在各章具体条文中;充实完善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和治军方略的相关内容;新增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新增“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内容。

2、关于正义性

新修订的国防法规定了中国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宣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推进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充分体现中国爱好和平、反对战争的一贯主张。

3、关于全民性

国防法坚决贯彻“全民国防”思想,明确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新增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提高国防技能,以及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和公职人员参加国防教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