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联球鞋合同 易建联“球鞋风波”:天价合同带来的后遗症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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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易建联脱下了他脚上的李宁球鞋,扔在场边,然后径直走向了替补席,发生在昨天广东队与深圳队比赛里的这一幕,迅速成为了CBA赛场最引人瞩目的事件,也彻底点燃了本已发酵多日的球鞋之争.在下判断之前,不如先来梳理一下中国球员和赞助商的"斗争史".国家队早在2000年,耐克除赞助中国男女篮之外,开始签约国内球员,但当时中国的头牌球员姚明签约的是锐步.虽然耐克公司并不愿意国家队球员穿竞品球鞋,但还是对姚明的穿鞋进行了妥协.锐步只需向中国篮协支付一定费用,姚明就可以穿着锐步球鞋进行比赛.2008年北京

易建联脱下了他脚上的李宁球鞋,扔在场边,然后径直走向了替补席,发生在昨天广东队与深圳队比赛里的这一幕,迅速成为了CBA赛场最引人瞩目的事件,也彻底点燃了本已发酵多日的球鞋之争。

在下判断之前,不如先来梳理一下中国球员和赞助商的“斗争史”。

国家队

早在2000年,耐克除赞助中国男女篮之外,开始签约国内球员,但当时中国的头牌球员姚明签约的是锐步。虽然耐克公司并不愿意国家队球员穿竞品球鞋,但还是对姚明的穿鞋进行了妥协。锐步只需向中国篮协支付一定费用,姚明就可以穿着锐步球鞋进行比赛。

2008年北京奥运会,作为男篮主赞助商的耐克开放了穿鞋政策:交30万人民币,可以穿自己赞助商的球鞋。但最后只有国家队后卫刘炜穿上了非耐克球鞋。知情人透露,刘炜当时的花费在200万人民币左右。另外,刘炜能穿鞋的原因在于:1.刘炜是国家队主力后卫;2.阿迪达斯是北京奥运会赞助商。

2012年,耐克对国家队的球鞋政策有变。非耐克品牌的球员,只需缴纳30万人民币,就可以穿上赞助商的鞋子。不过就算这样,奥运会也只有两名选手穿着非赞助商的球鞋,分别是易立(李宁)、周鹏(安踏)。

2014年仁川亚运会,耐克对球鞋政策进行封锁。原因在于如果继续开放30万一双买鞋名额,国家队只有两名球员穿耐克鞋进行比赛。

2016年里约奥运会,耐克继续对球鞋政策进行封锁。因为在里约奥运会的12人大名单中,只有易建联、周琦、王哲林、丁彦雨航、李根是耐克签约球员。

2003年,上海队球员刘炜在与锐步签约后,何时穿鞋比赛却成了疑问。

在记者采访东方俱乐部时获悉,东方男篮与赞助商阿迪达斯的三年合同已经进入最后一年,俱乐部副总李耀民告诉记者,阿迪达斯与俱乐部的合同非常明细,除了写上阿迪达斯可以使用东方男篮球员肖像权之外,还规定东方男篮的球员在比赛中以及出席集体采访时必须穿戴阿迪达斯的服装和鞋子。如果按照阿迪达斯与东方男篮的合同,那么一旦与锐步签约,刘炜脚踏锐步鞋的时机也仅仅限于日常生活中,这样对于锐步宣传自己的产品并不是很有利。

不过记者在采访当事人刘炜时却得到另一种说法。刘炜表示按照国际惯例,球鞋并不属于球队赞助商“管辖范围”,比如说在NBA的湖人队,奥尼尔和科比可以分别穿着锐步和耐克的球鞋上场比赛,这与湖人队的球衣赞助商并没有关系。即使在中国国家队出征亚锦赛时,刚刚与锐步签约的姚明穿上了新的锐步鞋,但是中国男篮的赞助商却是耐克公司,因此这并不冲突。

来源:姚明“可乐纠纷”刚了 刘炜惹上“运动鞋纠纷”

因为99-04年,此时的CBA属于无统一赞助商的阶段。各队分别招标,装备自行选择赞助商。所以刘炜的穿鞋事件此后也不了了之了。

2004-2012年,安踏公司开始赞助CBA联赛,每年的赞助金额在2000万左右。安踏安踏也效仿耐克在国家队的做法,对联赛所有球员的球鞋进行包圆。不过安踏也没有真正的一刀切,每支球队都有相关的名额可以穿非赞助商的球鞋。

当时对贴标的规定是:外援可以穿贴标球鞋,此外每个队可以有特殊名额,包括国家队球员,脚型特殊以及有伤病证明的球员,这些球员可以穿贴标竞品球鞋进行比赛。由俱乐部给篮协支付一定费用。

不贴标的规定是:给每个同领域的竞争品牌5个花钱买鞋的名额,每个名额10万人民币。耐克公司因为是官方用球赞助商,拥有13个不贴标名额。

在安踏时期,因为球鞋政策的弹性,球员因装备和CBA联赛发生矛盾的事情很少。

2012年,李宁以5年20亿的价格签约CBA联赛。不过李宁在球鞋上的政策相比此前的安踏更“激进”。

2012-2014年:耐克继续拥有13个不贴标名额,但是其他赞助商的不贴标名额从5个降到了1个,名额费用涨到了50万元。贴标鞋包括外援在内,联盟一共八个名额,每个名额费用为30万元。

2014-2015年:李宁第一次修改规则,取消了非贴标鞋的名额,贴标鞋包括外援在内,联盟一共八个名额,不过费用没变,每个名额费用依旧为30万元。

2015-2016年:李宁第二次修改规则,贴标鞋包括外援在内,总名额降到了4个,每个名额费用依旧为30万元。

2016-2017:李宁赞助篮协的最后一年。取消贴标鞋,CBA联赛所有球员只能穿李宁篮球鞋上场比赛。

易建联们有错吗?

从几天前的周琦、王哲林到今天的易建联,从周王只是在微博上发发牢骚到易建联扬长而去,CBA的推广公司盈方已经申请对周王给予禁赛,易建联恐怕也很难逃脱。这个事件里的每一方都在用行动表明着自己的态度,而每一个方都在被无数的舆论批评着,但他们真的都错了吗?

从球员的角度来说,他们没错。

去年李宁把名额降到4个时,辽宁球员韩德君曾发微博公开评论此事。

去年的球鞋穿的好好地,今年说换就换,考虑过我这么大的身高和体重吗?考虑过我膝盖和脚趾的伤痛吗?为什么上报了5个球员特许名额,唯独将我从名单中划掉,是因为我没有参加男篮亚锦赛吗?中国篮球口口声声要走职业化,但在保护球员的利益和身体上,还是伪职业。

事实上易建联和广东队从昨天的比赛前到比赛中,多次试图和比赛监督沟通,尝试用折衷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最终无果。易建联赛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是自己的跟腱有伤,早在2010年就是因为穿错鞋子导致发炎:

我清楚这是商业的斗争,我穿鞋是因为跟腱有伤,自己穿鞋比较小心。应该说2010年的时候,穿错了一款鞋导致跟腱发炎,后来在医生的建议下对鞋的选择很仔细,包括鞋底、鞋垫都需要特制,因为跟腱很容易因为脚的原因(受伤),这都是运动科学。

申请的鞋子我赛前试过了,不是说李宁鞋子不行,他们是很好的公司,只是我的脚真的是有伤在那里。我在比赛期间向技术台请示过,自己的脚受不了,技术台说没办法,要坚持。应该说这场球,我也没办法,规定就是规定。后面怎么办?我也不知道。

李宁错了吗?

球鞋事件的另一个主角就是为球员提供球鞋的李宁公司。CBA李宁时代开启的价格,大家都知道了5年20亿,而在它入场之前,这个价格是3年6000万,当时CBA的赞助商是安踏。

李宁为什么愿意花这么大价钱,因为这几乎是他们的最后一搏。

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李宁开始进行品牌调整,试图打入年轻人市场,结果并不顺利——李宁的市场份额连年下降,某些领域已经被国内竞品超越。

2011年的时候,李宁的净利润只有3.86亿。境地不妙,他们打算缩小盘子,更专注于某一领域,那就是篮球,随后李宁开始于NBA球员韦德的合作,与此同时赞助CBA。

实际上在过去四年,尽管李宁一直要求所有运动员穿着李宁球鞋,但以为国效力的名义,几名重点球员一直享受着交50万元罚款就可以穿着贴条球鞋的特殊待遇,但这是5年合同的最后一年,李宁公司必须挖掘出CBA市场上最大的也可能是属于他们最后的价值。

所以四个月之前,李宁公司就已经向盈方公司确认要求所有球员必须穿着李宁的球鞋,没有特例,他们也愿意为有其它球鞋合同在身的球员量脚定制球鞋,但是,这一切的努力还是没有避免今天矛盾的爆发。

李宁球鞋在NBA已经经历了打磨,但在CBA,他们却被任性的抛在地上,并被三名国家队主力球员称作「无法保护自己的脚」,对于一个投入20亿,志在重塑品牌形象的公司来说,是多大的打击。一个商业公司要为自己投入的每一分钱争取最大的回报,李宁没错。

耐克错了吗?

舆论风向在往耐克不利的方向进行。有一则消息是,奥运会期间,耐克禁止中国球员穿李宁球鞋。答主找了一些当时的比赛镜头,发现李宁签约球员郭艾伦穿的是 Nike Kyrie 1,而周鹏则穿了 Nike Hyperdunk 2016——这事就很容易形成这样一个逻辑:“你耐克先不让我穿的,我李宁只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但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国家队统一穿耐克至少是4年前的事情,而耐克与国内球员的签约则要追溯到十年前——2007年耐克与易建联签约,之后陆续签下王哲林和周琦。

大家都在说巴塞罗那奥运会,乔丹身披国旗遮住领奖服上台的事情,但实际上至今美国国家队也是统一服装,他们的领奖服同样是耐克。但回到NBA联赛里,耐克球鞋被禁止过吗?没有。大概耐克看到现在的局面,也是一脸懵逼吧。

如同乔丹穿着美国国旗抗议一样,易建联也是做了无声的抗议。作为一家以明星运动员为核心资源的公司,以明星运动员为武器去抗争,耐克没错。

篮协有错吗?

当我们环顾事件中的各个利益方时,篮协成为我们不得不去指责的对象,虽然这些年,我们已经越来越不愿意把体制作为解释问题的成因,但这一次我们还是逃不开。

从维护联赛赞助商的利益,篮协并没有错。因为篮协作为乙方,基本上在执行甲方的方案。毕竟李宁才是金主。

中国篮协相关人士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说:“关于联赛指定装备的权益,是当初与李宁方面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明确的,这部分权益是归属他们的。所以他们在今年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没有问题的。另外,有球员说是因为球鞋不符合比赛要求,但人家说了NBA韦德都穿的是李宁球鞋,所以是能满足球员对于比赛的需要。”该人士还透露,在四个多月前,中国篮协曾经就这个事情还向各个俱乐部征求过意见,但当时没有俱乐部反对。

更何况 CBA 转播权和装备所有权的合同将在明年到期,此时维持赞助商的利益当为优先级,毕竟处理不好,会影响 CBA 整体估价。

NBA现行劳资合同51-3明文规定,在NBA比赛和训练期间,包括热身和从更衣室走向球场期间,球员必须只能穿着球队的统一服装,服装包括所有的衣服和其它装备,但不包括球鞋。NBA的规定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让主赞助商的利益得到保护的同时,也让球员身上最能发挥商业价值的球鞋部分的利益得以彰显。

CBA的品牌价值和球员价值有限,可能如果将球鞋赞助从球衣中剥离出来,会让赞助商的投入热情大减,但这就是考验政策制定者的时候,也许是球衣赞助球鞋赞助分离,也许是为有球鞋合同在身的球员设定单独条款,一定有解决的途径。

但篮协还是有错的。

在当年签订这份赞助合同时,篮协是否曾经考虑过运动员对于球鞋的具体需求,考虑到个别运动员可能有其它合同在身,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篮协只需要去计算,4亿赞助可以分到每支球队千万以上,甚至解决了一些小球会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这是一笔十分划算的买卖。

那就签吧,运动员,没关系,反正他们在我们这里也没有掌控命运的自由,他们在俱乐部青年队体系培养完,还要签订4 2合同,合同到期了,他们也不能自由离开。他们连职业生涯都不能由自己选择,球鞋不能自己选又怎么了。

我们姑且退一万步,就算真的自作主张替所有球员做决定之后呢,篮协真的是有契约精神的一方嘛,他们定立了所有规则,但他们是否从来也未曾真正尊重过规则。特事特办的口子还是篮协开的,为国效力就可以享受罚款贴条权,就在昨晚,已经回到更衣室的易建联却不知道怎么又可以重新上场比赛,穿着耐克的球鞋,这一次,甚至再没有人出来阻拦,甚至就在易建联回国这件事上,本来已经错过球员注册期的易建联还是走了绿色通道,如果规则真的是那么不可更改,那易建联应该不可能出现在球场上,所谓的摔鞋事件也就不会发生。

当规则本就已经成为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这些所谓的闹剧也就不足为奇了。美剧《毒枭》里有一句话,魔幻现实主义产生在哥伦比亚是有原因的,这句话放在这片赛场,也是那么合适。

这场矛盾,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

总决赛期间的斗殴事件,发生在3月中旬,处罚结果在10月14号公布。

总决赛结束的时间,是3月20日,之后是漫长的七个月休赛期。

在此期间,没有人谈球鞋,大家都在闷葫芦里,篮协想拖一拖,用禁赛这种条款来强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