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珍会长 张慧珍: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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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走在了全国.全省的前列.2010年,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在宁波召开,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走在了全国、全省的前列。2010年,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在宁波召开,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作出重要批示。我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7个城市之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继续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创新思路,强化服务,健全组织,狠抓统筹,继续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继续使我市民族工作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每年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为了团结动员全市各族群众,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已陆续开展。就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政策、我市民族工作等方面工作,日前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慧珍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编者

记者:请您谈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张慧珍: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加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全市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维系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对于维护祖国统一,保持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对于深入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共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于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构建和谐宁波、文明宁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深化对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个共同”这一主题意义的认识。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也出现了新形势、新情况,通过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更好地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是有利于深化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认识。新中国成立以后,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民族政策。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必须全面理解,正确把握。

三是有利于深化对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在我国,民族问题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记者: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有哪些内容?

张慧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从今年6月份已经陆续展开。一是创新我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模式,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一地一品牌”要求,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三是加强民族团体建设,通过市少数民族联合会换届工作,加强民族团体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通过印发民族知识和政策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民族团结和谐的政治形势,大力宣传各行各业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大力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的浓厚氛围。

另外,通过举办少数民族风情摄影大赛、开展民族文化下乡活动、举行少数民族文艺专场演出等文化活动,宣传各民族风情风貌,传播各民族多元文化,增进各民族交流交融。

记者: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今年是第几年?

张慧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今年是第二年。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逐年加大,形式更加多样,内容不断丰富。我市以“宣传月”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突出宣传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从去年开始的。通过宣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更加深入人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记者:今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张慧珍:一是今年的“宣传月”活动意义更加重大。适逢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对于巩固全市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优异的工作业绩,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显得更加重要。

二是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将赋予更加丰富的内容。今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指出:今后五年,宁波要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实现两个“基本”,努力成为“四好”示范区。

广泛学习宣传省、市党代会的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各族群众“开好局、起好步”,对于实现省、市党代会的战略目标,奋力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根据民族工作的重点任务来开展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民族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政策理论有哪些?

张慧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涉及全局、关系长远的重要工作。

民族工作简要归纳起来为:“12345”。“1”就是要抓住一条主线: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2”就是坚持“两个共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3”就是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让“三个离不开”入脑入心,体现在日常的言行上。

“4”就是强化“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5”就是坚持“五个维护”,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记者:如何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民族政策,特别是关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相关规定?

张慧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既要教育少数民族,更要教育汉族;既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基本知识,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民族政策。不断增强法律政策观念,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对于保障民族平等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风俗习惯是构成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的重要标志,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就是尊重民族感情;尊重民族感情,必须尊重民族风俗习惯。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都应该由本民族成员自己去决定,别的民族和个人不得干预,更不能以行政命令强迫改革。

为照顾少数民族在饮食、丧葬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国家专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为防止发生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问题,党和政府对新闻、出版、文艺、学术研究等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提出明确的要求。

刑法专门设有“非法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可以进行刑事处罚。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记者:请介绍一下我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基本情况。

张慧珍:我市为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据统计,全市现有53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近4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15万多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暂住人口24万多人。常住少数民族人口中,人数较多的分别为苗族、土家族、布依族、壮族、回族等少数民族。

宁波没有民族乡(镇)、村,少数民族分布在全市各县(市)区,其中慈溪、余姚、鄞州、北仑等地人口较多。特别是近几年来,来甬工作、经商、学习、生活的少数民族同胞越来越多,他们积极投身于宁波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记者:做好我市的民族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张慧珍: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复杂,我市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十二五”战略任务的重要时期。关键是要动员全市各族群众,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同心同德、齐心协力,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因此,教育和引导广大少数民族同胞爱岗敬业,热爱宁波建设宁波,以主人翁的姿态和高度责任感,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和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聪明才智,立足本职自强不息,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通过弘扬团结进步、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不断挖掘少数民族自身的独特优势,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新风尚的倡导者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调动广大少数民族同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民族平等和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为实现省、市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