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贵女儿 举报平江县白毛村田精贵因离婚事件杀害我女儿

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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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人平江县安定镇白毛村村民黄莪华,跪求政府为民作主,还我冤死女儿陈桂娥说法,现如今凶手仍在逍遥法外!案发事由:案发前2015年8月1日(周六)我外出打工的二女儿陈桂娥凌晨4点突然回到家中,我问她为何这个时候回家,她说是田精贵逼她回来离婚,如果她不回来,便要杀害我全家.之前,因为田精贵劣性较多,我女儿曾与之离过一次婚,后因田多次到我家闹事,动不动要杀我全家.考虑到家人的安全,迫于田的无赖及威胁,我女儿又与之复婚.因田习性不改,动不动家暴,二人早已分居,婚姻名存实亡.期间我女儿向安定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本人平江县安定镇白毛村村民黄莪华,跪求政府为民作主,还我冤死女儿陈桂娥说法,现如今凶手仍在逍遥法外!

案发事由:案发前2015年8月1日(周六)我外出打工的二女儿陈桂娥凌晨4点突然回到家中,我问她为何这个时候回家,她说是田精贵逼她回来离婚,如果她不回来,便要杀害我全家。之前,因为田精贵劣性较多,我女儿曾与之离过一次婚,后因田多次到我家闹事,动不动要杀我全家。

考虑到家人的安全,迫于田的无赖及威胁,我女儿又与之复婚。因田习性不改,动不动家暴,二人早已分居,婚姻名存实亡。期间我女儿向安定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但田坚决不同意离婚,曾恐吓法庭,导致法院休庭后,以维稳为由,不判离婚。开庭当晚,田持刀到我家,并扬言要杀光我全家,我大儿子为了自卫,与之发生了冲突,并受伤住院,110民警及时赶到,才避免更为严重的后果发生。

在此之前,田曾多次来我家进行寻性滋事,其中有一次,在本组村民的目睹下,我被田逼不得已跳入门前河中,案发当天2015年8月3日(周一),我女儿和田精贵去平江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没想到田精贵突然反悔,反向我女儿索要19万元费用方可离婚,我女儿没有答应他的无理要求,由于田精贵是无信无义之人,又有暴力倾向,我女儿害怕且希望能和平离婚,没想到协商一天都没有结果。

但我女儿在下午17:12分给她大弟弟陈祥林打了第一个求救电话,说田精贵要谋害她,她脱不开身。

当时因陈祥林远在湘潭(17:15分)只好给他弟弟陈注林打电话,要他从家赶紧去找她,等陈注林赶到县城便没找到人就返回了(陈注林去救人有道路视频为证).到下午18:19分通过朋友向我小女儿陈素娥发出求救信息(有微信消息为证)。在19:10分田精贵打电话给我大女儿陈质娥说陈桂娥从车上摔下来,人快不行了。

从出事地点监控视频发现,在车门打开后,我女儿从车上摔下来,此时车辆并未减速或刹车,其后更是扬长而去,弃我女儿不顾。后经其他过往车辆追上去叫住田精贵才掉头回来,而田精贵到了并无任何救助行为,反对我女儿说“我的车辆是买了保险,你是要我说你是撞死的还是摔死的?有证人证言和录音为证).

最后,还是路人打120将陈桂娥送往县人民医院,由于伤情过重转至省人民医院,到医院后田精贵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丢下不管。因为我女伤势过重,医院经努力抢救后与陈祥林协商放弃。

期间我的家人多次联系田精贵到医院与陈桂娥见最后一面,均遭到拒绝。我可怜的女儿于8月4日凌晨抱恨撒手离去了。为了妥当安排好我女儿的后事,我大女婿告之田精贵,人已经走了,请准备做好后事。

但当我其他儿女把陈桂娥遗体送到田精贵家时,家中空无一人。当时我很多亲人虽有不愤,但我们还是通过正规途径,联系了田精贵所在的村领导干部,并于安定派出所报案。安定派出所认真负责并迅速出警,并向我们介绍了办案流程,由于出事地是在三阳派出所,案件由三阳派出所侦办,当我们联系三阳派出所时,派出所说是民事案件,要私下协调处理,再三请求下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维林联系法医上门进行尸检,并从车上找出菜刀,最终不予立案。

2015年8月5日(案发第三天)我们向县公安局申诉,最后由童枫林政委出面立案侦案。为了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我们提交了之前田精贵到我家闹事及我申请政府安全保护的资料,并陈述了田精贵一贯的劣性,同时提供了陈桂娥向她弟弟及妹妹求救的通讯资料,提供了案发现场目击证人的说辞。但8月21日得到消息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田精贵仍然逍遥法外。

在不懂法律的我认为,法理莫过于人情,何况还有那么多证据证明田精贵存在故意杀人嫌疑:

理由一:杀人动机:田精贵由于离婚事件,多次到我家闹事,扬言杀光我全家,且实施了伤害行为,其在生活中也有暴力倾向,婚内多次殴打我女儿;

理由二:求救电话、信息虽跳车是导致我女儿死亡主要原因,但在事发前我女儿向她弟弟求救,足以证明我女儿并不是自杀。从公安反馈的信息,我女儿当时是不愿意上车,是田精贵强行要她上车。从县城到案发地,开车也大约需要十几分钟时间,期间,田应该对我女儿进行了威胁和恐吓,才导致我女儿跳车的,他的威胁和恐吓是导致我女儿跳车致死的主要原因。

理由三:事发后车辆并未减速停车下来救助我女儿,而是选择置之不顾,在其他车辆的司机告知后才勉强回来,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放任,其后又将死者弃置医院不顾,泯灭人性,主观上是希望我女儿死亡。

理由四:车上带有菜刀,不排除田在车上用刀对我女儿进行过威胁。

理由五:证人听到田精贵对我女儿说我车辆买了保险,你是要我说你是撞死的还是摔死的,而并不是第一时间采取报警或其他救援措施,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导致我女儿失血过多,无法抢救而死亡。

理由六:田以同意离婚为由骗我女儿回家离婚,后来又机关算尽最终不同意离婚,前后就像布了一个局,不排除我女儿要求停车,他却故意加速行驶,来个死无对证,蓄意杀人!

时至今日,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了,如此案情简单但又人命关天的案子在有关部门迟迟得不到明确的说法。我们又不能参与案件的办理,许多我们提供的线索也不知道有没有得到高度的重视和求证。但作为普通老百姓,我只想给我死去的女儿一个说法,我不想她在天之灵不安!再次我恳请各级为民做主的政府机关为我和我的女儿做主,不要让泯灭人性道德、丧心病狂的凶手逍遥法外。民愤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