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乐秦任南宁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决定:赵乐秦同志任中共桂林市委书记

20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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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核心提示:赵乐秦任南宁市委书记,2月2日上午,市委在市直机关小礼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晓天出席会议并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刘君同志已当选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不再担任中共桂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赵乐秦同志任中共桂林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志刚同志任中共来宾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中共桂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在2月2日上午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刘君同志(左)与赵乐秦同志(右)亲切握手.2月2日上午,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在市直机关小礼堂召开.2月2日上午,市

核心提示:赵乐秦任南宁市委书记,2月2日上午,市委在市直机关小礼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晓天出席会议并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刘君同志已当选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不再担任中共桂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赵乐秦同志任中共桂林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志刚同志任中共来宾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中共桂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在2月2日上午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刘君同志(左)与赵乐秦同志(右)亲切握手。2月2日上午,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在市直机关小礼堂召开。

2月2日上午,市委在市直机关小礼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晓天出席会议并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刘君同志已当选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不再担任中共桂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赵乐秦同志任中共桂林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志刚同志任中共来宾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中共桂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刘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赵乐秦、李志刚同志分别讲话。

刘君在讲话中说,此次桂林市主要领导职务调整,是自治区党委从全区发展的大局和桂林发展实际作出的重大决定,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桂林市领导班子建设和桂林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这是桂林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乐秦同志担任桂林市委书记,我坚决拥护、热烈欢迎。对志刚同志就任来宾市委书记,我表示热烈祝贺。

刘君说,2008年8月,组织派我到桂林工作,也是在这里与同志们见面,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当时的就职感言犹在耳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四年半过去了。四年多来,市四家班子及全市上下精诚团结,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干事创业上,大家相互理解、支持、帮助,保持了桂林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永州至桂林段已试通车,漓江防洪补水枢纽部分工程已建成,临桂新区拔地而起,县域经济发展迅猛,县乡面貌日新月异,园区经济发展壮大,城乡二元结构在逐步改变,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双拥、社会管理、党的建设等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四家班子精诚团结、和谐共事,得益于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努力工作,得益于历届老领导、广大老同志大力支持和倾囊相助,得益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和衷共济、胆肝相照,得益于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单位和驻桂部队强有力的支持,得益于全市各族人民奋发有为、顽强拼搏。

刘君说,在桂林工作的1000多个日日夜夜,我与同志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我深爱着桂林这一方秀美的山水,深爱着勤劳质朴善良的桂林人民。今后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永远感恩桂林,牵挂桂林,怀念桂林,祝福桂林,为桂林经济社会发展鼓与呼,为桂林的发展进步感到骄傲和自豪。

刘君说,桂林正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前景非常广阔。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赵乐秦同志担任桂林市委书记,是对桂林的高度重视,对桂林干部的关心、厚爱。乐秦同志在多个地市担任党政主要领导,领导经验丰富,作风深入扎实,为人公道正派,自我要求严格,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善于团结同志。

乐秦同志是一个西北汉子,有着黄土地上聪慧、干练、豁达、坦诚、直爽的良好品性,为人谦和、待人真诚。相信在以乐秦同志为班长的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桂林大地一定会描绘出最美的图画,书写出灿烂绚丽的华章,桂林的明天一定更美好!

赵乐秦在讲话中表示,完全拥护自治区党委的决定,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衷心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培养,热烈祝贺刘君同志当选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志刚同志就任来宾市委书记。

赵乐秦说,能和桂林的同志们一起共事,与大家一道为桂林的发展建设、为桂林的老百姓做事作贡献,我感到非常荣幸,也深感责任重大。我深知这份信任和关怀既是神圣的使命,更是重大的责任,深感肩上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我一定会尽快融入到桂林市的干部队伍之中,扎根桂林、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与新一届市委班子继往开来,奋发有为,在桂林发展史上写下新的光辉篇章。

赵乐秦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桂林的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发展是倒退,慢发展也是倒退,唯有加快发展、提速发展才是唯一出路。为此,我将竭尽全力,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与班子成员一道,团结带领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以高昂的精神状态开创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第一,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慢不得、等不起、坐不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一门心思干事业,全心全意谋发展。不断解放思想,借势发力,高起点规划、大气魄谋划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着力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城乡一体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发展,倾力把桂林打造成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第二,始终坚持为百姓谋福祉。尽心竭力改善民计民生,千方百计让老百姓过得更加富裕殷实,努力解决干部群众最普遍的需求、最紧迫的难事、最实际的利益,办好老百姓的身边事、家常事,用心做事,用智慧做事,多做群众满意的事。

第三,始终坚持注重搞好团结。把团结当作生命一样看待,带头维护市委班子的团结,注重发挥班子的团队作用,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既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又团结协作、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努力形成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以班子的团结和谐带动党内团结和谐和社会和谐。

第四,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提出的坚持发展导向、为民导向、务实导向、清廉导向、团结导向、公正导向等“六个导向”的要求,重德才、重实干、重公论,凭实绩选干部、配班子。大家要牢记:实干就是能力,落实才是水平;不干事,干不了事就不能当官,不吃苦,吃不了苦就没条件当官。

第五,始终坚持廉政勤政。时刻把为民务实清廉牢记在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做到“知恩、知足、知学、知止”,多办利民实事,善谋发展良策,全力推动桂林更好更快地发展。在此,我向同志们郑重表示,一定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带头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决不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个人、为家庭、为亲友谋取私利。恳请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

赵乐秦借一副对联与大家共勉:“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李志刚在会上表示,坚决拥护、坚决服从、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的决定。此时此刻,萦绕在心头最多的就是感谢———

感谢自治区党委派我来桂林工作。在桂林工作的这些年,是我人生最难忘的时光,也是我工作中最充实的一段经历。这12年来,桂林改革发展实现了重大跨越。能够在桂林与大家经历这样一个重要时期,共同为桂林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心力,共同分享奋斗的艰辛和喜悦,我感到非常的荣幸。

感谢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各位老同志。多年来,大家给予我很多关心、支持和帮助,大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开拓创新、务实苦干。能够与你们共事,我感到非常的开心。

感谢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的同志们。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靠我们县区和市直部门的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这些年来,你们战斗在第一线,战斗在急难险重的最前沿,顽强拼搏、努力攻坚,推动了桂林各项事业大发展。能够与你们一起并肩战斗、奋勇前行,我感到非常的舒心。

感谢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单位和驻桂林部队。你们视桂林为家乡,把桂林人民当亲人,为桂林的建设发展、繁荣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能够与你们在一个城市和谐相处,我感到非常的放心。

特别要感谢桂林人民。500多万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顽强拼搏,不懈奋斗,忘我工作,在各自岗位、各个领域辛勤耕耘、无私奉献,为桂林的发展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能够与勤劳勇敢、宽容大度的桂林人民一起工作、学习、生活,我感到非常的贴心。

李志刚说,作为一名在桂林工作多年的桂林人,我的内心烙下了深深的“桂林印记”。我深深地祝福桂林,祝愿桂林的事业更加兴旺发达,桂林的前景更加灿烂辉煌,桂林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裕,桂林的明天更加美好。我衷心希望桂林来宾两地进一步密切沟通联系,加深交流协作,谋求共赢发展,我们的友谊长存、情谊常在。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正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各县区四家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赵乐秦,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陕西西安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西安公路学院公路工程系公路工程专业,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工学学士。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桂林市委书记。

1978年10月-1982年10月西安公路学院公路工程系公路工程专业学习

1982年10月-1984年7月陕西省商洛地区县社公路管理站技术员

1984年7月-1987年1月陕西省商洛地区县社公路管理站副站长

1987年1月-1989年5月陕西省商洛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1989年5月-1992年10月陕西省商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2年10月-1995年7月陕西省镇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5年7月-1997年11月陕西省山阳县委书记

1997年11月-1998年2月陕西省商洛地区财政局局长

1998年2月-1999年2月陕西省商洛地区行署副专员、财政局局长

1999年2月-2001年2月陕西省商洛地区行署副专员

2001年2月-2005年8月陕西省交通厅副厅长

(1999年9月-2002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5年8月-2008年1月陕西省汉中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7年6月-2008年1月挂职任中国三峡总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肋理)

2008年1月-2008年3月广西贺州市委书记

2008年3月-2010年1月广西贺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1月-2010年2月广西崇左市委书记

2010年2月-2013年1月广西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1月-广西桂林市委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