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光林发家史 委员薛光林:建议设互联网金融重大风险信息发布平台

201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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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为推动传统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更好的发展,中国近年来一直大力推动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 "的创新模式,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为推动传统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更好的发展,中国近年来一直大力推动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 ”的创新模式,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新动能。而在本届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 ”再次成为关键词,指出要“推动‘互联网 ’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

然而,过去这股浪潮中,不少企业打着“互联网 ”的旗号发展而脱离了实体经济,制造了不少泡沫。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光汇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薛光林在本届两会上建议,“互联网 ”要回归实体经济的源点,鼓励发展以实体经济为主导,并服务实体经济的“互联网 ”。他特别指出,以互联网金融为例,应该设定其资金准入门槛,建立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重大风险信息发布平台。

薛光林认为,互联网泡沫对市场、用户、投资者而言都是非常有害的。一定要依托实体经济发展“互联网 ”,把互联网变成促进经济发展的利器,而不是泡沫和风险的制造机器。因此,他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对于传统行业的实体企业发展“互联网 ”,国家要从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议国家对实体经中济实行“互联网 ”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创新业务的经营许可牌照,同时给予减税、补贴、融资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实体企业产融结合,这样才能把实体经济的重资产盘活,实现自我造血和持续发展。

第二,建议设立“互联网 ”市场参与主体的准入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实体企业或者具备足够资本金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比如,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应该背靠经营实体,或者拥有一定规模的资本金,且要有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运营团队,要有足够的资本金来抵御风险,其开展的业务规模也要与其资本金相适配,只有这样,互联网金融才能稳定持久地发展。

第三,“互联网 ”经营的产品和业态要依托实体经济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真实场景和需求,不能脱实向虚,炒概念、赚融资、伪创新,这样不仅没给用户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还损害了实体经济。

第四,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规范“互联网 ”准入和退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企业进入。明确企业、政府的风控职责,一旦出现问题,要能及时将不合格企业清理,而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而不能一出现问题,就找政府托底和买单。

特别指出的是,对乱象丛生的互联网金融领域,要制定信息披露规范,建立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重大风险信息发布平台,对可能引发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风险信息及时发布,避免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