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拘禁 为挽回爱情竟拘禁女友15日 高明一男子获刑6个月

2018-03-0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起初两人还算卿卿我我,但时间一长,欧某好吃懒做的恶习让两人的关系渐行渐远.因不能忍受欧某的脾气,朱某提出分手,并决意离开.但欧某不同意,数次

起初两人还算卿卿我我,但时间一长,欧某好吃懒做的恶习让两人的关系渐行渐远。因不能忍受欧某的脾气,朱某提出分手,并决意离开。但欧某不同意,数次纠缠朱某要求复合,后来干脆把朱某反锁在屋内,不准其外出,直至得到朱某“和好的承诺”。心灰意冷的朱某一度想割腕轻生,幸好被欧某及时阻止。

7月22日,为不让朱某离开自己的控制范围,欧某变本加厉,用双重门锁将朱某禁锢在出租屋内,每天只提供矿泉水和方便面。

期间,若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欧某就会殴打朱某,断绝其与外界的交流。欧某以暴力威胁和恐吓,强迫朱某与其发生关系三次。朱某欲在邻居的帮助下逃离,但每次均被欧某发现而未果。

8月5日,朱某通过微信向好友诉苦,才知道欧某禁锢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趁着欧某外出,朱某立即报警。警察到案发现场把门锁锯断,将朱某成功解救了出来。

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无视法律,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欧某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欧某认罪态度良好,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欧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