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伪证案庭审经典语录:还原李庄律师的本来面目

2017-05-2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付英按语:不知道陈竹律师发的这个语录是从哪个论坛或网站转来的,呵呵.众口锁金.积毁消骨的事,历史上多姥姥去了.贴内"李庄庭审语录.且看这

  付英按语:不知道陈竹律师发的这个语录是从哪个论坛或网站转来的,呵呵。众口锁金、积毁消骨的事,历史上多姥姥去了。贴内"李庄庭审语录。且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份子是不是已经疯了。。"看这种运动式语言的表述,就能想象到写出这贴的人是一个怎样疯疯颠颠的人。

不理会也罢了。。。 另外,要提醒一个很重要的点,对于任何一项语言的表述,我们一定要把它还原到发出这个声音时的背景中去。否则,重大歧义就会产生,误导了自己的思维,也蒙蔽了更多善良正直人的双眼。

比如,我口出一句"你这个小兔崽子",若这句话是发生在好朋友之间的嘻哈打闹中,可能完全就是一种亲切的嗔骂、调侃。但若是发生在你我发生矛盾冲突时,可能就是一种侮辱了。不过,正正反反,反反正正,多听些,多看些,也不是坏事。

陈竹律师回复:不知付老师是否看了庭审的录象,我看了庭审的录像,这些语录不是假的。

付英回答:我曾经做过很多电视节目。有趣地发现,有时候,电视节目做了几个小时,结果看到的根本不是我在现场的那回事。原因是什么,剪辑了。按照导演的预定构想,把现场录下的作为素材库,一刀一刀卡擦卡擦。然后就是杰作啊。

。结果可能是,特定环境下的语言表述,整个背景被换掉了,被断章取义了,黑白就颠倒了。。。。呵呵。这些都是生活经验。因为各种你能明白的原因,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视频也好、现场庭审消息也罢,都是来自华龙网来自两江论坛来自重庆吧。

如果我是另外一方,我也会象他们那样去做的。所以为什么咱们在分析证据效力时,有很多很多的讲究,特别是对于录音录像制作品。谢谢陈竹律师在关注李庄案。。。真理越辩越明,真相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不会因"被卡擦"、"被歪曲"而被泯灭。

附: 李庄案李庄庭审经典语录:还原李庄律师的本来面目(陈竹律师转)

李庄庭审语录。且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份子是不是已经疯了: 1、李庄情绪激动地说:"全国共有16万律师,我是这16万律师中正义、善良、高尚、优秀的代表……",又说"你们(公诉人)居然敢审理这么一个善良、正义、高尚、优秀的中国的律师,你们(公诉人)这是职务犯罪,你们这样做,那么离江北区公安分局抓你的就不远了!

" 2、我(李庄)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宣判,犯罪嫌疑人李庄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3、李庄:"虽然我不够高尚,但是我很敬业。"(公诉人指出李庄在重庆代理龚钢模案时,在高级宾馆嫖宿后,李庄如是说。) 4、李庄说完,得意地笑:"全国16万律师,我是正义、善良、高尚、敬业的一流律师。

" 5、将来,调查组在调查我的案子的时候,你要敢于承认起诉书是你(公诉人——指江北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写的。 6、检察官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李庄住着龚钢模提供的6、7000元一晚的高级宾馆,进行免费嫖宿,就是这样一个律师怎么怎么样……"李庄当庭反驳道,我感到气愤,我要问公诉人,你们说我嫖宿,我嫖谁了,但只说了一句。

之后又说,我虽不够高尚,但是我依然敬业,是个好律师…… 7、二审庭审时,李庄当庭认罪。辩护律师问:"你是不是神经有问题?是否需要做精神病鉴定?"李庄摇摇头:"我很清醒,正常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