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高之子程慕阳曝光后首现身 寻难民身份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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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程维高之子程慕阳曝光后首现身 寻难民身份程慕阳社会据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当地时间23日,中国红色通缉令所列涉案逃犯之一的程慕阳现身加拿大一家

程维高之子程慕阳曝光后首现身 寻难民身份

程慕阳

社会

据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当地时间23日,中国红色通缉令所列涉案逃犯之一的程慕阳现身加拿大一家法庭,要求法官重新审理加拿大难民署驳回其难民身份申请的裁定,认为自己应该获得难民保护地位。

程慕阳的律师——戴维·马塔斯在法庭上对加拿大难民署的立场提出质疑,认为难民署驳回程慕阳的难民申请,是基于“有理由认为程犯了罪”这样的认定,而所有针对程慕阳的指控都是围绕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的北京产权出售给河北省一案,“并不存在犯罪,仅是财产问题”。

程慕阳是落马高官、河北前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在外逃加拿大前,程慕阳曾担任北方国际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香港佳达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据媒体披露,程慕阳借其父亲之利,短短7年时间便身家数亿。

代表加拿大政府的律师纳里尼·雷迪则在法庭上说,难民署只需要发现“那些与对程慕阳的指控有关的严重原因”,就可以驳回其获得难民保护的申请。

报道说,依据此前中方法庭的描述,程慕阳从这笔“财产交易”中间人处获得了280万元的好处费,但加拿大难民署并没有得到相关证据。对此,程慕阳去年曾在法庭指出,这笔钱来自其他交易。

当庭法官伊万·罗伊说他将稍晚后做出判决。

程慕阳身着深色西服,坐在庭上一言不发。他随后拒绝做出评论。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四月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据悉,逃人员中的四分之一隐匿在加拿大。

【此前就被拒】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署(IRB)5月2日发布文件显示,Michael Ching(迈克尔·程)“在加拿大境外犯了严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国政府通缉,从而拒绝了他去年11月提出的难民身份的申请。

加拿大反腐事务专家罗伯特·汉伦认为,程慕阳在申请难民身份时遭加拿大官方拒绝,这为遣返程慕阳埋下伏笔。像程慕阳这样的在逃犯都有贪腐行为,他们在加拿大被认定为“白领犯罪”。加拿大司法机关最终会根据法律规定来寻求任何将罪犯驱逐出境的可能性。

程慕阳1996年成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和工作,但却不是公民。程慕阳曾于2001年和2004年两次提出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都没有成功。而程慕阳的妻子和两名女儿于2004年成为加拿大公民。

为躲避中国追捕,他此前曾申请难民身份,也遭到加拿大移民局拒绝,理由是程慕阳“不是联合国大会的难民,因此不需要保护”。

可见,加拿大警方掌握着程慕阳的情况,“下一步需要中方向加方提供确凿证据和犯罪事实,加方才好配合”,加拿大当地律师分析说,鉴于中加之间并没有签署引渡条约,最可能的情形是同赖昌星案一样,启动遣返。

【程序怎么走?】

程慕阳聘请律师戴维·马塔斯,以帮助他完成难民身份的申请。当年赖昌星雇用的也正是这个马塔斯。只是,赖昌星现在正在国内服刑。

翻阅以往的案例,引渡、遣返和劝返的实例相对较多,方式也较为直接。其中,劝返较具有中国特色,也更加高效,可以避免在引渡、遣返等过程中的一些麻烦。然而,程慕阳已经公开否认自己在中国有犯罪活动,看来劝返这条路比较难走。

那么,引渡和遣返又会如何呢?这其实取决于外逃者在被请求国的身份以及请求国与被请求国间有没有引渡条约。

戴维·马塔斯与赖昌星

比如,赖昌星2011年就是经由遣返的方式返回中国。遣返与引渡相比,程序相对简单,更适用于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两国之间,只要证明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合法居留身份及说明其从所属国非法出境即可,并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出逃前在本国所犯的犯罪事实。

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居留身份一直有问题。他持香港护照居留加拿大,但是随后香港护照被吊销。虽然赖昌星及其律师各种花招出尽,中加双方最后还是达成一致,将他遣返回中国,接受法律的审判。

据了解,迈克尔·程是慕阳国际有限公司(Mo Yeu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s Ltd)的董事长,在温哥华主要从事地产开发,有多个地产项目,还是温哥华里士满豪华“身活馆”的老板。新华国际记者曾试图到程慕阳在里士满的办公室采访,发现他公司的办公室已是人去楼空,铁将军把门。

据《Vancouver Courier》报道,迈克尔·程一家住在温哥华橡树岭社区,住宅目前估价约33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101万元)。

据了解,程慕阳平时比较低调,曾担任过亚太商会副会长,与加拿大自由党关系密切,有不少捐款。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地方选举记录显示,迈克尔·程曾向省内自由党的选举活动捐献7260美元,在里士满市长Malcolm Brodie去年的竞选活动中,他也捐出了2250美元。

【一切拖延招数皆徒劳】

目前,中国与加拿大已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对中国开展国际追赃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温哥华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华人律师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将鼓励加拿大司法部门和警方积极行动起来,因为他们通过追捕这些藏匿在加拿大的中国政府通缉犯,可获得实在好处,也可把这些在逃人员转移出来的部分赃款转变成加拿大政府的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