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诉东莞政府案 东莞市中院受理冀中星诉东莞市政府案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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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网广州10月28日电(记者 毛一竹)"首都机场7·20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要求公开其投诉的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分别对东莞市政府.广东省

新华网广州10月28日电(记者 毛一竹)“首都机场7·20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要求公开其投诉的殴打致残案的复查结论,分别对东莞市政府、广东省公安厅提起行政诉讼。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受理冀中星诉东莞市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另一起冀中星诉广东省公安厅的案件,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冀中星代理律师刘晓原说,7月20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爆炸案发生后,东莞市政府召开会议并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进行复查。8月,冀中星委托代理人向东莞市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复查结论。但此后近3个月没有收到东莞市政府的回复。

10月16日,冀中星向东莞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东莞市政府对其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回复。东莞市中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并于10月25日决定受理。刘晓原告诉记者,28日收到了东莞市中院快递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另一起冀中星诉广东省公安厅要求公开复查结论的行政诉讼案件,广州市中院已裁定不予受理,但裁定书尚未送达。广州市中院认为,冀中星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对刑事案件侦查进展的了解,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的范围,因此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