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翔污水处理 广州下月起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每吨至少涨五分

20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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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昨日(6月12日),广州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广州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其中,居民生活

昨日(6月12日),广州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广州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其中,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每吨至少要涨五分。

《通知》表示,中心城区(天河、越秀、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区和番禺区大学城)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类污水第一阶梯(0m3-26m3 )0.95元/吨(目前收费标准为0.9元/吨),第二阶梯(27m3-34m3)1.

43元/吨(目前收费标准为1.2元/吨),第三阶梯(34m3以上)2.85元/吨(目前收费标准1.5元/吨);非居民类污水(与自来水分类范围一致)1.4元/吨;特种行业污水(与自来水分类范围一致)2.0元/吨。

此外,番禺(大学城除外)、花都、南沙、从化和增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不高于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的原则核定; 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通知》表示,广州市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式水量计量与自来水一致,今后自来水阶梯水量调整的,污水阶梯水量随之调整。同时,《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以往与《通知》规定不符的,按《通知》规定执行。(记者 罗仕)

昨日(6月12日),广州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广州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其中,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每吨至少要涨五分。

《通知》表示,中心城区(天河、越秀、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区和番禺区大学城)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类污水第一阶梯(0m3-26m3 )0.95元/吨(目前收费标准为0.9元/吨),第二阶梯(27m3-34m3)1.

43元/吨(目前收费标准为1.2元/吨),第三阶梯(34m3以上)2.85元/吨(目前收费标准1.5元/吨);非居民类污水(与自来水分类范围一致)1.4元/吨;特种行业污水(与自来水分类范围一致)2.0元/吨。

此外,番禺(大学城除外)、花都、南沙、从化和增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不高于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的原则核定; 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通知》表示,广州市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式水量计量与自来水一致,今后自来水阶梯水量调整的,污水阶梯水量随之调整。同时,《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以往与《通知》规定不符的,按《通知》规定执行。(记者 罗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