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戎:“真相”背后的真相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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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续一]二.是"谁"出卖了哈***?这是<南风窗>"青春"一文的一个小标题.而标题下的记述内容,却将这一严重的政治罪名,不由分说地扣在吕嘉民

[续一]二、是“谁”出卖了哈***?这是《南风窗》“青春”一文的一个小标题。而标题下的记述内容,却将这一严重的政治罪名,不由分说地扣在吕嘉民(姜戎)头上。还把另一个更可怕的政治罪名——导致哈***妻子自杀的主要责任,强加于我。

《南风窗》“青春”一文,引用《落荒》作者野莲(即张红军,我的前妻)的话说:“事后,姜戎把交出哈***的过失,推到了刘小佈身上,直到现在,哈木图仍然认为是刘小佈出卖了他……姜戎让刘小佈为他背了一辈子的黑锅。”(《南风窗》2008年第10 期P51)这是野莲等人对我的政治诬陷。历史真相是:刘小佈才是对交出哈木图***负有主要责任的人,这是连刘小佈和逍遥自己都承认的事实。

也正是这一事件,导致哈木图***的妻子自杀,酿成了满都牧场在***中最严重的政治冤案。
我们12小队的知青,从北京到达满都牧场不久,为了保护被牧民爱戴的哈木图***不受造反派的迫害,便强行将哈***从场部“抢”到陶森大队,让他住到知青的蒙古包里。

住了大约一年时间。在此期间,哈***得到很好的保护。
到了1968年下半年,风云突变。内蒙古自治区开始“挖肃”所谓反革命“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简称“内人党”)的运动。

在这样的形势下,三个大队的牧民和知青开始怀疑哈***是“内人党”,刘小佈以此为由,提出要把哈***交回场部。我不同意,我认为已经坚持保了一年,应该继续保下去。如果哈***真的是“内人党”,他早就叛逃到外蒙古去了。

即便怀疑他是“内人党”,也应该放在我们大队看管比较安全。然而,刘小佈坚持要将哈***交出去,并说,如果哈***真是“内人党”并叛逃到外蒙古,全队知青就将承担巨大的政治责任。刘小佈是大队副队长,我没有职务,我怎么也拦不住他。


关于这个事实,连《南风窗》那篇文章也予以承认。而且《羊油灯》一书的作者消遥,在她的那部书中,也认同这一事实。她写道:“……他(刘小佈)去找施朗(吕嘉民)提议把巴***(哈***)送回场部。……刚开始,施朗想不通,不同意把巴***送走。经过小敖(刘小佈)晓以利害,他终于勉强点头。”(见《羊油灯》P133)哈***被送到场部之后,就被造反派关进黑牢。

野莲在《落荒》一书中写道:“……他(哈***)一到场部,就被造反派抓起来了。关进私设的牢房。”(P164)
不久,刘小佈和外队一个女知青雅颂到旗盟外调,我和部分知青、牧民也来到了场部参加运动。但是,从上级机关派下十名军人工作队,负责牧场的“挖肃”运动,还带来大量有关哈***是“内人党”的“证据”,并要求知青立即与哈***划清界线。

场部本来就是我们对立面的地盘,造反派人数多,现在又加了十名军人工作队。

更重要的是,我们知青作为外来人,确实不了解哈***的历史,一时间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否应该坚持保下去。知青和一部分牧民发生了怀疑和动摇。
没有想到的是,据场部一些职工反映,哈***一落到造反派之手,立即遭到毒打。

部分牧民和知青听说此事,非常愤怒,立即以造反派违反政策为由,自发地将哈***抢回,并由知青负责看管。这时,我队的知青几乎全部到达场部,并把哈***等其他有“内人党”嫌疑的干部,全都集中到小学校。军人工作队也表示赞同。

由于近20名知青驻扎在场部,造反派不敢妄动,没有再来强抢哈***。抢回了哈***以后的这一段工作,主要由我负责,我布置所有“内人党”嫌疑人员天天学习。其后一段时间,场部形势基本平稳,没有出现“逼供信”体罚等过激行为,也没有出现自杀、他杀等恶性事件。大家都在等待刘小佈和雅颂的外调结果。
后来的形势急剧逆转,恰恰发生在刘小佈从旗盟外调回来以后。

他带回大量盖有公章的外调材料,绝大多数材料都认定哈***是“内人党”。刘小佈向知青和牧民骨干公布了外调材料,提出不能再保哈***了。三个大队的牧民代表也表示同意。又坚持了一段时间以后,刘小佈便带领全队知青撤离场部,留守的牧民也一同撤离。


知青和牧民一撤出牧场,场部的造反派立即气焰嚣张,接管了小学校,哈***因失去保护,又遭到严刑拷打。造反派进而有恃无恐地迫害哈***的妻子莲花阿嘎,强令她交出住房,并霸占了她的房子,还把她关入一间无法取暖的煤房。

阿嘎终于不堪忍受而自杀身亡。这是我们知青心中永远的痛。两个月后,“挖肃”运动在中央的制止下结束。
以上就是满都牧场挖肃“内人党”的全过程,是全场干部、牧民和知青的共同经历。

刘小佈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全场牧民和知青有目共睹。就连刘小佈的妻子逍遥也不得不承认。她在《羊油灯》一书中写道:
“他(刘小佈)十分内疚,觉得这事儿应该怪自己。当初,要是他不坚持把巴***(哈***)送回场部,也不会闹成今天这种局面……如今,他只是认为自己理所应当承担这份责任。

于是说,不要过分责难施朗。这事儿的责任主要该由我负。”(《羊油灯》P135)至于哈***后来对此事的看法,她写道:“巴***(哈***)却从此和小敖(刘小佈)生分了。

他觉得小敖当初既然保他,就不该半途放弃,结果使局面大乱。小敖呢,则是见着巴***心里有愧。”(同上P136)
可见刘小佈在交出哈***的问题上,无论是最先提出交出哈***,还是后来率队撤出场部而实际上交出了哈***,都负有主要责任。

哈***当然不会记错究竟是谁把他交出去的。刘小佈身为牧业生产大队副队长、外调组长,知青第一头头,他确实无法开脱自己,因而“心里有愧”。事实证明,野莲等人非要把交出哈***的责任加在吕嘉民(姜戎)头上,显然是恶意栽赃。


《南风窗》记者只听一面之辞,未经核实,就盲目附和,轻率下笔,而且故意不引用逍遥的“证词”。这种缺乏客观公正的态度、违反新闻道德的行为,只能损害《南风窗》的声誉。
三、哈***的妻子自杀是在什么时间?
哈***妻子自杀的时间极其关键。这涉及到“谁”应该对此事负责。

逍遥虽然承认刘小佈在交出哈***的问题上应负主要责任。但是她却把导致哈***妻子自杀的责任推给了我。她在书中用不易察觉的时间差,做了手脚。
《羊油灯》一书中说,当刘小佈从旗盟外调回来,“小敖(刘小佈)他们回到场部,形势已经大乱。

”有人报告刘小佈说:哈***被造反派毒打,“消息传到老伴儿那里,绝望中,她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上吊自杀了。”(P134)她这段叙述的意思是说,哈妻是在刘小佈外调回来之前,大队知青和牧民还没有撤出场部的时候自杀的。

也就是说,那时候刘小佈不在场部,场部运动由吕嘉民负责。所以,哈***妻子自杀,应由吕嘉民负责。她书中所说的所谓刘小佈回来的时候“形势已经大乱”,主要就是指的这件事。

满都牧场一把手的妻子被逼自杀身亡,使得牧场顿时人心惶惶。这也是满都牧场在整个***期间最大的一个事件。
但是,逍遥的“纪实”与事实严重不符:哈***的妻子莲花阿嘎根本不可能在众多牧民和知青驻扎场部的时候自杀。

因为莲花阿嘎是牧民和知青极其爱戴的一位女性。她是当年满都牧场惟一的一位女***员、场部优秀的妇联主任。她的家过去一直几乎是牧民知青的“招待所”。她是哈***的好妻子,也是全场牧民和知青公认的好人。

所以,当我队全体知青都在场部,并有牧民在场的情况下,造反派决不敢对她下手。逍遥记述阿嘎是在牧民和知青驻扎场部时自杀,这在逻辑上根本不能成立。
事实上,在牧民和我们队的知青全部撤出场部,回到生产队之后,哈***失去了保护,遂被造反派毒打。

造反派又强令莲花阿嘎搬出自己的家,把她关到场部的一间煤屋,她终于不堪忍受而被迫自杀。这一事实全场老职工都是可以证明的。阿嘎死于知青撤出场部之后——这个“时间”甚至也可以从野莲的《落荒》一书中找到证据。野莲在书中明确地写道:“不久,挝姬阿娘告诉我,莲花阿嘎服毒自杀了。

她叹道:她是多么好的人啊,太可惜了!又过了一天,多格拉从场里回来,说:莲花阿嘎不是在家里死的,是被造反派关进装煤的小黑屋,活活冻死的。”(《落荒》P169—170)如上文所述,阿嘎死亡的消息,一是,挝姬阿娘告诉知青的,而挝姬阿娘当时正在生产大队牧业组,不是在场部。

二是,是多格拉把阿嘎死亡的消息,从场部带到牧业组的,可见那时知青也是在大队,不在场部。这说明哈***的妻子,是在牧民和我队全体知青不在场部的时候自杀的。刘小佈外调回来,宣布外调材料足以证明哈***是“内人党”,后来又带领我队全体知青撤出场部,哈***因失去保护而被造反派毒打,阿嘎本人又遭迫害。

她不堪忍受如此屈辱,而被逼自杀。可见,哈***妻子之死,刘小佈是有一定责任的。
也许有人会问,挖肃“内人党”之前,知青和牧民不驻在场部,造反派在场部占绝对优势的时候,造反派为什么不霸占哈***夫妇的房子并迫害莲花阿嘎呢?这是因为,当时三个大队的牧民和我队的全体知青,都是坚决保哈***的。

拥有这一强大后盾,场部造反派不敢对阿嘎下毒手。

后来,刘小佈外调回来以后,牧民和知青不保哈***了,造反派才敢猖狂迫害莲花阿嘎,导致其自杀身亡。
逍遥企图用篡改时间的手法,把责任嫁祸于我,并为刘小佈开脱。这表明她写的《羊油灯》,不仅不“纪实”,而是以大量谎言编织的“虚构”作品。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