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柱的老婆 老公离世留存款 如何证明她是“老公的老婆”

201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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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常报全媒体讯 男子突然离世,妻子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一张4万元的存单.当妻子拿着这张存单去银行取钱时却碰上了不小的麻烦.无奈之下,女子将银行告上

常报全媒体讯 男子突然离世,妻子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一张4万元的存单。当妻子拿着这张存单去银行取钱时却碰上了不小的麻烦。无奈之下,女子将银行告上法庭。近日,金坛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女子顺利取回了存款。

金坛人柳女士与丈夫杨先生是一对夫妻,两人未生育子女。今年3月份,杨先生突然因病去世。料理完老伴后事后,柳女士开始整理老伴留下的遗物。结果发现老伴名下有一张金额为4万元的银行存单。

存款单显示,这笔钱是杨先生在2014年存入银行,存期为两年,约定转存期本息自动转存。

柳女士本想着拿着存单就能到银行顺利取回存款,没想到在取钱时碰上了不小的麻烦。银行认为,柳女士没能提供关于继承权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或者公证书,因此她不能取款。

而要去办理公证时,柳女士又遇到麻烦,因为她和杨先生早年结婚时没有领证,无法证明她跟杨先生是夫妻关系。而要证明夫妻,还要办理好多证明。无奈之下,柳女士不得不再去银行进行解释,可银行坚持要有合法手续。在屡次遭拒后,今年7月,柳女士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存款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柳女士与杨先生虽然没有取得结婚证,但两人从1991年即开始同居,并在当地举办了婚礼,属于事实婚姻。杨先生的那张存款单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杨先生去世后,柳女士作为其配偶及上述存款的共有人,有权到被告处支取该存款,银行应当予以支付。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银行向柳女士支付存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银行已按照判决书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法官提醒:在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银行往往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只能通过关于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才能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因此,为了避免麻烦,在确保账户安全的前提下,建议储户平时应该将自己基本的资产情况告诉值得信赖的家人。另外,老人们应该摒弃过去守旧观念,最好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对名下的财产提前进行分配,事先做好规划,避免类似尴尬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