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波犯罪纪实】吉林打击梅河口市黑恶势力犯罪纪实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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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上面有人,兜里有钱,手中有枪,无人敢惹.说的是吉林省梅河口市黑恶势力团伙前几年在当地横行霸道时的情景.其头目田波号称在梅河口市没有他办不成的

上面有人,兜里有钱,手中有枪,无人敢惹。说的是吉林省梅河口市黑恶势力团伙前几年在当地横行霸道时的情景。其头目田波号称在梅河口市没有他办不成的事,人称“黑***”;他和手下一伙人被称做除党政五大班子之外的“第六大班子”。

然而,在我们这个法制国度里,这只能是猖狂一时。法律的判决给这个无恶不作的团伙最终覆灭画上了句号,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10余名机关工作人员也已身陷囹圄,将受到严惩。

据检察日报报道,1999年7月7日19时许,正当人们享受着夏日傍晚清凉的时候,在梅河口市高丽街附近,几个人突然将一辆“凌志”牌轿车堵住,并举枪向车内连射5枪,将司机和车内的人打伤,车内被打伤的人叫石健;

一个多月后的8月18日,石健开着一辆“地平线”牌轿车行至“台湾城”附近,被一辆红色无牌照“捷达”车别住,“捷达”车上的一个人下车后,用猎枪枪管杵碎“地平线”轿车车前方的玻璃,将枪管伸进车内,向坐在车内的石健扣动了扳机。

这两起枪击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更引起梅河口市和通化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政法部门通过初步调查发现,这两起案件是两个有组织的武装团伙持枪械斗。为什么两个团伙如此嚣张?这背后又隐藏着什么?随着侦查工作的逐步深入,以田波和石健(另案处理)为首的两个黑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

早在十多年前,田波与石健两人就水火不容,为排除异己,独霸梅河,二人多次交手。1986年田波曾伙同他人在梅河口市文化宫附近用刀将石健头部砍伤;1987年一天的傍晚,田波等在高丽街附近将石健手筋砍断,经法医鉴定为轻伤;1995年12月8日晚,田波的同伙李家永为从深圳找来的“打手”蒋涛、王星准备好枪支,在一饭店外,二人连开几枪,将正在这座饭店内用餐的石健、石勇打成轻伤……

石健的岳父到田波堂兄田宝年开的浴池洗澡与之发生争执,成为1999年两次枪击案件的导火索。石健为给老丈人出气,带人砸了田宝年的浴池。田波手下的王岩、姜斌、李春友得知消息后,开了一辆车,手持两支猎枪满街找石健,随后便发生了1999年7月7日的枪击案件。此时田波正在日本游玩,得到消息后火冒三丈,心想这次一定要灭掉石健。

回到梅河后,马上召回了远在深圳的得力助手李家永,与李家永预谋雇人“干掉”石健;而此间传来消息,石健也在组织人要干掉田波,“不干掉石健,石健迟早要干掉咱们。”田波、李家永等人策划几套方案后,决定由李家永找来黑龙江省绥化市曾杀过两个人的徐成贵担此大任,于是发生了1999年8月18日的枪战。


田波黑老大的地位越坐越稳,社会上的地痞无赖越来越多地投靠田波充当打手;田波力量日渐强大,一时间竟没有了与之抗衡的力量。田波对内更是说一不二,手下稍有违抗张口就骂,抬手就打,内部秩序森严。

去年1月25日晚,李家永与梅河口市一个体业主苗春和因赌博发生口角,苗持刀将李刺伤,苗春和找田波要调和此事,遭田波拒绝。同年2月3日午后,田波因无故殴打苗春和的朋友李俊峰而与苗发生争执,双方约定当日下午在梅河口市“百里花”广场殴斗。

双方准备好枪支、车辆,17时许,田波等10余人与苗春和一伙发生枪战,20多声枪响后,苗春和一伙被打跑,苗春和与田波的手下杨勇两人受伤。事后,苗春和到田波家认输,并通过梅河口市原副***张德毅(另案处理)做中间人给李家永人民币4万元了结此事。

1963年8月4日,田波出生于吉林省梅河口市,父亲是当地某县的县长,田波从小就在县委大院里长大。因为他父亲的关系,人们对这个孩子宠爱有加,这个亲亲,那个抱抱,无论到哪里,要啥给啥,有时不要还往手里塞。田波渐渐地养成了说啥就是啥的性格。学业无成,家里帮着找了工作,没干多久就开始经商。

他脑子灵活,认识的人也多,很会利用社会上的各种关系,无论是商圈还是政界,他都有人,买卖做起来一路绿灯。他用拳头和金钱开道,渐渐汇集成一股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流……

田波以黑促商、以商养黑,钱越搂越多,堂而皇之地开煤矿、搞运输、办企业,巧取豪夺、强买强卖,聚敛大量钱财,然后再利用较为复杂的关系,长期经营和培育关系网,时任梅河口市的副***张德毅率先被田波的糖弹击倒,与田波称兄道弟,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上面有人,兜里有钱,手中有枪,无人敢惹。有的机关工作人员凭借着与田波的关系,很快得到提拔重用,田波在梅河口市似乎没有办不成的事,于是渐渐有了“黑***”、除党政等五大班子之外的“第六大班子”的称呼。

原梅河口市造纸厂欠田波的煤款,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业主承包该厂后,田波向其索要欠款。该业主表示不承担以前欠款,田波便指使人两次殴打该业主。后由副***张德毅从中调停,把造纸厂卫生所317平方米的楼顶账给了田波。

1998年,田波买了10辆卡车,不落车籍、不办经营手续、不交养路费,搞非法营运。一次10辆卡车经过一处收费站时被收取过路费,田波不给,造成交通堵塞一小时之久。直至当地某要人在田波骂骂咧咧下发了话,田波的10辆大卡车才呼呼隆隆地无条件通过收费站,好不威风。

田波经商以来,非法倒卖当地的煤炭数万吨,偷税达217万元;为开办煤矿,田波两次非法占用耕地6.22亩。

就这样,田波通过巧取豪夺,仅几年间就拥有固定资产近千万元。

在“保护伞”的庇护下,田波在梅河市横行霸道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他们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无所不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无恶不作。

1995年夏,田波等人在李家永的“新海岸”歌厅听歌时,田波因对在附近“东方之珠”歌厅喝酒唱歌的夏树宝、董波不满,便纠集李家永、姜斌等人到“东方之珠”歌厅将夏树宝、董波殴打一顿。事后,田波告诉手下人,在梅河口市对老夏家的人要见一个打一个。

同年10月,田波从李家永那里得知夏树宝欲找其报复,遂纠集孟涛、屈年红、田宝、王从健、李忠库等人携带三支猎枪准备与夏树宝斗殴,后被公安人员发现制止。12月的一天,李家永等发现了夏树宝的弟弟夏树财,一伙人上去便将夏树财砍伤。夏家人惶惶不可终日,东躲西藏,夏树财吓得连患重病都不敢在梅河口市住院。

梅河口市人见着田波一伙惟恐惹事上身,老远的能闪就闪,能避就避,人人自危,群众心头一片阴云,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来。即便这样,仍有许多无辜群众挨打,被打之后不敢告,不敢找人说理,忍气吞声。

1998年7月,田波在梅河口市交通局征费科交养路费时,因工作人员按规定收取滞纳金,便将工作人员打伤,工作人员再未敢收滞纳金。

1998年10月,田波在梅河口市一洗浴中心遇到梅河口市电业局副局长李某,因此前田波与李某有过结便在浴室殴打李某,同时将前来劝阻的梅河口市自来水公司经理、***二人打伤。

1999年夏季,李军承包了红梅镇“三井”福利煤炭的销售权,田波团伙成员李家永、蓝贵金看这生意挣钱,想拿过去干,让李军退出。李军害怕生意被抢,就给李家永送去1万元钱。李军以为没事了。没想到1999年8月1日中午,李家永指使王霄玲一伙人手持匕首、枪械到李军家,把李军媳妇打伤,把李军摁在床上,将李的四肢大筋砍断,造成李终生残废。

田波为了挖鱼塘,找到了水利局推土机车队承包人闫三,强令闫三放下其他活为他干,闫慑于田波的淫威勉强去了。其间,田波因嫌司机推得慢,干得不好,遂对司机进行打骂,并派监工手持铁棍逼这些人快干。一天,天气寒冷,干不了活,田波叫这些人站成一排,挨个打嘴巴子。民工们忍气吞声,足足干了半年多,直到把活都干完了,田波才象征性地支付给民工4万元,民工们悲苦地说:“5台推土机仅油料耗费就达7万元。”

还有一次,田波手下的人乘火车不买票,遭到列车长的制止,这伙人将列车长打伤住院。田波知道后,找到列车长的弟弟想私了,遭到拒绝。田波说:“好,有种,敬酒不吃吃罚酒。”于是,他带着李家永等人将列车长家开的小卖店砸了个稀巴烂,损失上万元。列车长到市里下跪告状无结果,媳妇看无法生活要与他离婚,被逼无奈,情急之下将自己左手无名指剁掉一节,找田波私了。

这样的事又有多少,这里又包含了多少群众的血与泪。天怒人怨,仅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案件就有40余起。

公安干警神勇出击,田波涉黑案件成员纷纷落网。2001年4月27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通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田波涉黑案件涉及人员50多人,作案近90起,涉及罪名15个。作案时间从1986年至2000年,案情错综复杂,震动之大、影响之广在通化前所未有,60多本厚厚的卷宗摆在了检察官们面前。

其实,早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通化市检察院就派人适时介入了侦查活动,提前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协助公安机关甄别证据,并提出了130余条补充意见,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审查好该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化市检察院检察长汪兆奎还就办案经费开支、交通工具、工作场所的使用等问题,指令相关部门尽全力给予保障,同时对田波涉黑案件办案组提出了要求:集中力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要把此案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办理此案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到通化调研,专门听取了该案的情况汇报,吉林省检察院几次到通化进行指导。就一些关键事实和证据以及有争议的内容,检委会随时听取汇报,随时研究,为整个案件把好了关口。

法庭公开审理时,检察机关派出了包括吉林省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通化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等9人组成的强大的公诉阵容,并当庭使用了多媒体示证系统。面对被告人的狡猾抵赖,包括10余名知名律师的强辩,公诉人既把握总体方向,又不在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上纠缠,沉着冷静,有理有节地一一给予了驳斥,公诉获得了成功。

2002年4月中旬,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曾号称“黑***”和当地“第六大班子”的梅河口市黑恶势力团伙首犯田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二号人物李家永、被告人徐成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0余名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田波涉黑案件在吉林省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相互配合下,经过艰苦奋战,取得了群众满意的结果,然而“严打”任重而道远,尚需进一步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