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思东学术造假 清华大学解聘学术造假教授

20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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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涉嫌论文.履历造假的教授名叫刘辉,之前担任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去年年底,一位名叫方舟子的自由撰稿人在网上发表文章,就刘辉简历中的"199

涉嫌论文、履历造假的教授名叫刘辉,之前担任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去年年底,一位名叫方舟子的自由撰稿人在网上发表文章,就刘辉简历中的“1999—2004年担任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外科研究中心主任”提出质疑,同时指出一篇署名为“LiuH”的论文作者并不是刘辉,而是另有其人。

经过调查,清华大学认定刘辉的行为属于学术不端,决定撤销他清华大学教授职务,并解除了与其的聘任合同。前不久,教育部就“刘辉事件”作出了回应,表示坚决反对学术腐败,纯洁学术界空气。

声音

新京报 要像清华那样严处学术不端

清华大学的做法,虽然只是学校与当事人个人之间的解聘行为,但此举无疑是近年来中国学术界难得的一次自我修正。某种程度上,清华的一纸解聘书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显示了我国高等院校正在出手整顿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学术失范行为。这势必会推动学术诚信的恢复,加强学术道德的建设。

尽管多数时候,诚信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但是学术诚信就不仅仅只有个体的道德内涵,它还具备广泛的社会性意义。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高校是纷繁社会中的一片净土。但是近年来在我国高校中连续出现的学术造假、抄袭等事件,从另一个侧面显示了这块净土正在遭受功利主义和道德缺失的双重侵犯。无论是因为急功近利所以移花接木,还是为了学术评定不得不弄虚作假,学术诚信的消失也表明某些教育工作者人格的堕落。

造假理应得到追究。在刘辉被清华大学撤职和解聘的事件中,尽管从当事人的动机来讲有诸多说法,但是清华本身的处理力度,也传递出我国高等院校在学术诚信建设方面正在建设基本的养成、规范和惩戒体系。在不少国家,很多大学教授都会在第一堂课上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这种教育大都采取讨论的形式,让教授也倾听学生的观点,接受教育。

因为人无完人,如果没有制度的规范,单纯依靠道德的说教是不可能造就高尚和纯粹的大师的。

华商报 应该反思学术评估机制

这几年来,教育部打击学术腐败的声音越来越强,网络上揭发论文造假的密度也越来越频繁,可即便如此,造假丑闻怎么一点没有减少的迹象?其实,除了“乱世用重典”,还应该反思,扭曲的制度性评估机制,以及单一的效益驱动模式,有没有鼓励学术“盗匪”行为?

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论文式的评估机制被滥用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在“逼良为娼”。无奈之下,成堆的论文被造出来,又有多大的社会效益呢?

当然,选择现代性的量化评价标准,较之以往的无标准、人治,是进步,可我们太习惯极端地、一哄而上地选择一种模式。从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一直到博导,哪一个级别的晋升能少得了发表论文?而在美国,教师在申请晋升时,只被要求提供他自己认为是最好的几篇论文,让同系的教授进行评议就足够了。

说到底,论文厚、论文滥,是因为有催生论文批量生产的机制存在。这当然和有人生搬论文评价标准有关,可公众的浮躁心理也难辞其咎。想想黄禹锡的教训,的确,大师要耐得住寂寞,对于成长中的大师,社会也要耐得住寂寞!

解放日报 个体打假背后是社会痛点

刘辉学术造假被识破,著名的“学术打假专家”方舟子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没有方舟子的揭露,刘辉很可能还会逍遥法外。前些年,一个王海的打假让人们看到了在制度缺失下民间力量打假的作用与作为,也正是这些民间打假人士的努力才反衬出某些监督机构的不作为和消极作为。

而学术界出现了方舟子这样的“学术打假专家”,也让人看到了学术监督机关在监控学术造假作为上的漏洞。但无论是王海也好,还是方舟子也罢,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虽说能够在一时一事上有所作为,但终归不能根本扭转各个领域浮躁泛滥的氛围。

由此可见,如果说个体打假行动作为社会整体行动中的一部分,其意义与作用提高了公众的参与度,那么,提升社会整体打假的能力与水平更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如果学术造假总是需要方舟子这样的民间力量来揭发,商品造假总是依靠王海这样的民间人士来揭穿,那么,社会整体打假的滞后与缺位将成为一个长久的社会痛点。

华夏时报 打假只盯着教授远远不够

从正常的逻辑而言,教授群体在智力、情感与理性方面都应该处于各种社会群体组成的金字塔顶端,他们应该知道自己的不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但很多教授好像义无反顾地走向了反面。这提醒有关各方,解决问题显然需要更新思路,已经不能仅仅停留在追究个体责任、寻找个体原因的层面之上了。

机制诱惑是更加重要的原因:所有的利益分配和荣誉授予全部都集中在了学术成果之上。用学术成果评价教授当然是合理的,但是用学术成果的数量,而不是以学术成果的质量进行评价则肯定是有问题的。

痛批抄袭他人成果的教授、开除学术造假的教授,都是绝对正确的社会行为。在新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中,也明确指出无论是谁都应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教授抄袭和造假无疑都是“见利忘义”的可耻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造假行为并不是仅仅发生在教授群体之中。

因此,关注的焦点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个别群体之上,而是应该反对所有人的所有造假行为,特别是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造假行为。社会进步需要诚信的环境,而确保诚信需要全面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