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黄金佳被查最新消息 关于黄金佳被处理政府公告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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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3日上午,西安市高新路,黄金(1257.40, -0.90, -0.07%)佳集团西安分公司,几名投资者在大厅里书写报案材料,河北廊坊警方

23日上午,西安市高新路,黄金(1257.40, -0.90, -0.07%)佳集团西安分公司,几名投资者在大厅里书写报案材料,河北廊坊警方昨晚7时许发布消息,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其涉案嫌疑人肖雪(公司法人代表)已被廊坊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涉及河北、陕西等9省市。24日,西安警方查处了黄金佳在西安的店面。目前,西安已接到400多投资者报案。

内部人士透露,公司以投资黄金为名,层层高息借款,新增资金减少,导致到期资金无法兑现,资金链断裂。

  西安400多名参与者报案 涉案金额近7000万

  据西安警方24日下午透露,西安市已有400多名参与者报案,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近7000万元,还有参与者在陆续报案。

另外,榆林市也有30多位参与者报案。

  省公安厅表示,通过公安部,陕西警方已掌握了黄金佳西安分公司主要人员的情况,目前正在核查。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现在包括陕西在内的全国涉案省市公安还在受理报案,随后将统计涉案金额、参与者人数等情况,目前报案具体人数、资金还没有完全统计出来。

警方再次提醒,为便于警方尽快统计落实涉案金额,在黄金佳公司有资金的参与者,抓紧时间到派出所报案。给参与者退还资金的事情,将等待公安部的统一部署。

  根据以往同类案件估计,从接到所有参与者报案,分清楚参与者的本金利息,统计核准涉案资金,到完全审计清楚公司账务等,这个过程长达数月甚至一两年。



  30万的养老钱找不到了“我怎么面对家人?”

  “宣传的这么好的公司,突然就出问题了,现在我还能相信谁?”张女士质问道。

  西安退休市民张女士说,她花费近30万元购买“中立仓”(承诺保本保息,客户可以随时取走资金)。

为保险起见,张女士上网查询了黄金佳的资料,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规模、注册资料等,感觉到公司证照齐全,政府承认,产业众多等,因此自己“还是很放心的”。



  “公司突然被查封了,我愤怒、急躁、痛苦和无奈!”张女士说,“我心里害怕,不敢和家里说,害怕他们知道这件事情。”

  张女士声音颤抖地说:“孩子多次提醒过,不要在任何机构存款超过5万元,这样就是这5万元亏了,也能弥补过来。这么一大笔养老的钱就找不到了,我怎么面对家人啊?”


  “存钱在贬值,买黄金在升值,我就相信这个了,自己愿意买黄金。

”去年7月,在参加了黄金佳西安分公司赞助的社区门球比赛后,家住电子城的王女士购买了数万元的理财产品。

在报案后,王女士依然说,“这个公司应该不是违法的,因为公司卖黄金有政府批准的文件,这些我都看过。”

  所谓的黄金投资只是纸上写着的“黄金”

  内部人士透露,黄金佳以投资黄金的名义,从事层层高息借款的事情,借款分为三个以上的层级或下线,每一层级下面分为很多下线。



  目前,公安部已经统计出来第一层级的资金,但资金量明显偏小。各省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下面每个层级的资金、人员情况。

举例来说,这一层级给上一层承诺利息两分五厘,对下一层级以更高的利息收集资金,中间的利息差价就归层级负责人了。

  内部人士分析,网上传言的黄金佳公司资金链断裂的说法,其实是公司骗取不到更多的新增资金,用来返还下一级到期的巨额利息和本金。

黄金佳公司销售时承诺,参与者随时可以取走黄金,但实际上,黄金佳公司除了极少量用来展示的样品黄金以外,并没有用参与者的资金购买黄金,所谓的黄金,只是纸上写着的“黄金”。


  曾在黄金佳西安分公司担任市场总监的吕先生说,西安分公司的财务账目,由河北总公司垂直管理,所有的资金由总部财务管理,分公司没有一分钱现金可用。

即使自己是西安分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也根本不知道公司的资金怎样运作,只有河北总部派来的总经理和出纳了解资金情况。投资者的钱被用来做什么,怎么做,收益怎样来,西安分公司的应聘人员从来不知道。

  吕先生表示,2012年他在公司工作时,当时公司开展业务,说是有“员工内部福利”,让员工自己掏钱投资,公司保证一年近20%的收益。

后来发展成员工的亲朋好友都可以投资,或者只要客户签字证明是员工的亲属,客户就可以接受“员工内部福利”。

这样一来,来投资的客户数量暴增。让客户和员工签订亲属确认的原因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因为这样就可以以民间借贷的名义集资。

  警方提醒,谨记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在签订投资合同时,投资者只看到未来可能获得的高额收益,往往忽视了投资亏损或失败的巨大风险,因此常常被骗的血本无归。

为进一步核查确认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依法加快完成核查确认登记工作,尽早实现资金清退目的,依据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之规定,拟由各涉案地组织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进行核查确认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1、登记时间安排: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具体登记时间、地点,以各涉案地公告为准。在此期间,集资参与人应在所辖各登记网点进行信息核查,经确认登记后纳入清退范围。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未在此期间进行核查确认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登记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个人承担。

2、登记网点确定:登记网点由各涉案县(市、区)根据域内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予以公布。各登记点积极组织联系和通知域内集资参与人如期确认登记。

3、数据信息确认:集资参与人按照核查确认工作要求提供个人信息资料,并配合录入操作人员对录入的本人数据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要签订《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确认单》。确认单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集资参与人需要提交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3、出入金证明材料(收据、POS机小票、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

4、已受偿资金本息材料(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

集资参与人提交资料的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存登记部门存档。

三、注意事项:1、为便于此次核查确认登记,黄金佳案件主办案地廊坊市开发了“黄金佳案件集资参与人核查确认登记及资金清退系统”。系统操作由各登记网点安排专人进行数据录入操作。

2、广大集资参与群众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登记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蒙骗登记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16-2339261、2339262

河北省黄金佳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