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赵长青 赵长青为黎强辩护 何罪之有???

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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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今天去铜梁县法院领取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打开看到的结果,是我意料之中的:维持原判!我们的原判在很多人的眼中也不重,有期一年

今天去铜梁县法院领取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打开看到的结果,是我意料之中的:维持原判!我们的原判在很多人的眼中也不重,有期一年半缓一年半! 我是大学毕业后,通过考试于2003年进入铜梁县少云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大脑打印这块工作。

我一直以为我就这么平淡的过这一辈子,没有想到,人生的大波折却在无意中埋下了。 08年一月份,有天上班,那时我已经不在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了,听说以前办公室的主任被检察院喊去了。

我问是怎么回事,曾经一个办公室的同事说,是因为办公室06年发了钱。 我记起来了,那次办公室是发了9200元钱,但是,当时发这个钱是因为乡镇即将合并,而我们办公室经营有种子业务,所以,大家希望把经营种子的利润分配了。

而且这个钱是平均分配的,所以我也签字领取了。这个钱会出什么问题呢?后来分管领导喊大家把领取的钱交上去,我就把钱交了! 大约一周后,检察院的反贪局来问材料了,我们才知道,原来我们发的钱是虚列的种粮直补款。

当时,这个案件只针对办公室主任开展,毕竟我们都不清楚情况,所以我们就把知道的情况说了一下! 原以为事情完结了,但是在4个月之后,检查院的人又找我们了,我们才知道,我们被追诉了。

后来我才明白,追诉可以在他们的年终考核中加分。(该死的带有行政色彩的考核制度如果用到司法单位,注定会产生很多的冤案!)不知道的随便你怎么问肯定也是不知道呀?这可能是很多没有经历过检察院询问的人的答案。

但是,我想说的是:NO!检察院第一次找我的时候,我说的都是事实,可是那不足以追诉我们,因为我们那时候还够不上犯罪!既然要追诉我们,那肯定得办成铁案! 第二次材料是在少云镇派出所录的,我们说的和第一次差不多,检察院的人很冒火,但是没问出什么,在少云镇吃了顿饭后恨恨的走了!

事情还是没完。又过了大概一周时间,检察院第三次喊我们到他们单位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问这么多次材料,意义在哪里。

但是,很快我就明白了! 这次他们的人继续问我们知道不知道发的那钱是虚列种粮直补的钱,我说不知道。检察院的人火了,然后说,你要是再说不知道,那你就别想回家,恐怕要到山上(看守所)住两天,好好想一下。

你们办公室其他人员都招了,你还想顽抗到底吗?再说了,就算你清楚整个事件,你一个普通办事人员,有好大个责任嘛?说实话,开除我党籍真的我一点都不冤,因为我没有“红岩”里江姐那种大无畏的精神,如果我也有她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那种精神,我想我不会背上今天这个罪名。

但是我真的怕被请上“山上”安静两天!因为我们办公室主任被请上山去安静了7天,听说进去的人,不管什么原因先是发一块肥皂给你,让你洗澡,一直把那块肥皂洗完为止。

洗澡谁不会?但是要是喊你洗冷水澡呢?而且是在初春的时候。而且我也怕他们用强光灯直射你的眼睛让你交代问题。我有同学就在监狱工作,听他讲一些整犯人的手段,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但是我已经怕了。

我说,他们怎么说的你就怎么写吧,我签字还不行吗?接下来的程序简直太简单了,他们态度也很和蔼了,然后是签字,按手印! 接下来就是一审,检察院的意思是说,我们发的那9200元算贪污,所以该定罪,但是呢,念在我们态度好,数额也不大,而且一分钱都没有挥霍,全部退了,所以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铜梁县人民法院判决我们办公室的6人全部免于处罚。当然,我们领导的事情一个字没提。 哎,虽然心里冤得慌,但是谁叫我不足够坚定的立场呢?认命吧!

事情又转了,检察院抗诉了!说我们判轻了。都说现在法院判案是先和检察院沟通才判的,怎么这次会抗诉呢?大家可能不清楚,法院判的案子如果被检察院抗诉,那也是会影响法院的考核的。当然,如果检察院公诉的案子如果被法院判无罪的话,那也是影响检察院的考核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任何一个案子在立案的时候检察院和法院都会先沟通好。这个意外真的是太意外了。后来,我才知道,我们这个案子是铜梁县检察院为了洗刷他们年年在全市检查系统倒数的局面而树立的一面旗帜。

因为种粮直补全国都存在虚列这一现象,而铜梁检察院在重庆市走在了前列,他们去调查了。我不反对反贪,而且要加大力度。虽然今年高院负责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建议提高贪污的立案标准,但是,我不支持。

虽然97年的5000和现在的5000不能相提并论了,但是贪污了就该重处。但是前提是符合贪污构成的4个要件。 这次检察院真是要至于我们于死地。以共同贪污论!

那就意味着我们不但要为我们自己的9200买单,还有办公室其它人员的领的钱我们都要承担责任。最主要的,不知道怎么就冒出了种子经营公司,还有就是村干部,说这些人都参与了,村干部不晓得怎么处理,反正乱七八糟算起来就有9万多了!

我们该在5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了。 抗诉由一中院受理,结果是发回重审。然后又是重审,然后判决是改判一年半的有期,然后又是我们上诉。然后就是维持原判! 事情从08年一月开始,到今天,似乎该画个句号了。

我也该离开这个队伍了。其实离开这个工作我一点都不遗憾,现在这个工作已经让我产生了很多的惰性,不想学习,一天混日子。但是,我只是想不通的是,自己怎么就成了罪犯。而在我的眼中,罪犯都是人格有问题的人。

我不敢说我有多高尚,但是至少在我工作的几年中,我恪守着自己的道德标准,没有欺拿卡要,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可我怎么就犯罪了呢? 就算领取了9200元,就该定贪污罪吗? 我不想为自己辩解,因为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的贪污腐败深恶痛绝,对国家工作员这个群体都很痛恨,也许是吧,放眼全国,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焦裕禄和孔繁森那样的好干部,但是,这也不代表每个人都是贪污犯吧!

换句话说,就算每个人都想贪,还得看你有没有权利或者那个能力去贪!

可是,我,一个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就在蜕变成了一个贪污犯,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只想问铜梁检察院,你们究竟造就了多少贪污犯?我还想问问铜梁检察院,既然你非要把我们往死你逼,那我们镇的分管领导,他也领取了这个钱,而且办公室发的这个钱还有他的签字,为什么他就可以说不知道这个钱什么钱,而你们也相信?我还要问问你们,为什么还有几个乡镇,像旧县、平滩、永嘉、太平,为什么他们也有同样的问题,你们为什么不处理?难道他们看到其它乡镇出了问题,赶紧把钱交到财政所就万事大吉了吗? 我没有罪,却被你们逼成了有罪,为什么真正有罪的人,还可以在领导的位置上坐着,还可以在自己的岗位心安理得的干着。

这就是你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吗?这就代表着国家公诉人的形象吗? 去年我们几个人为你们的年终考核凑了人头你不该感谢我们吗?我想去年你们不是全市检查系统的倒数了吧?呵呵,踩在一群无权无势的人头上,把他们定罪,你们一定高兴了吧! 我相信,头上三尺有神明,有一天,你们会和我们一样,成为罪人,唯一的区别是冤和不冤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