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农办张俊杰 河南省政府关于城镇化工作中省委农办的责任分工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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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河南省政府关于城镇化工作中省委农办的责任分工 1.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 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具备条

河南省政府关于城镇化工作中省委农办的责任分工 1、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 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积极稳妥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由省委农办 农办牵头,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和有关县 农办 (市)协调推进。 2、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生产链条向加工、销 售、 服务方向延伸,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更多农民 就近就业。

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优势与农村资源优势结合,发展 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形成分工合理、产业对接、城乡联动的产 业发展新格局。 由省委农办 农办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 农办 业厅、商务厅协调推进。

3、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 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区别不同情况,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防止“一刀切”,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城中村 要纳入城市发展框架,加快转变为城市社区,全面实现城镇化,村 民全部成为市民。

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市近郊村要率 先实现城乡一体化,产业集聚区 3 年内完成,城市新区 5 年内完成, 中心城市近郊村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

其他农村地区要坚持统筹 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公 共服务均等化。其中,产业基础较好的移民新村、迁村并点的中 心村、规模较大的村庄可建成社区示范村;不宜居住的村庄及弱 小村、 偏远村要实施整村搬迁,建设集中居住区;其他村庄要按照 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 改善村容村貌。

由省委农办 农办牵头,会同省农业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农办 发展改革委、卫生厅、文化厅、教育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 厅协调推进。 4、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

充分发挥土地交易机 构和中介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 各地探索土地流转途径和方式,支持在县域内开展农村集体建设 用地流转试点。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整理节约的土地转为 建设用地的,所得收益严格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拆迁补 偿和建房补助。 由省委农办 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 农办 改革委、财政厅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