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宗芬本人真实照片 中国第一强匪 白宝山真实照片!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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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996年3月的一个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声枪响,白宝山特大持枪抢劫案由此开始,在后来的两年内,白宝山流窜北京.河北.新疆等地,袭警抢枪,

1996年3月的一个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声枪响,白宝山特大持枪抢劫案由此开始,在后来的两年内,白宝山流窜北京、河北、新疆等地,袭警抢枪,先后打死伤军警30人,抢钱共计140多万元。

其作案手法之狡猾残忍,性质之恶劣为建国以来所罕见。白案被公安部列为1号大案,中国案件之首,被国际刑侦组织列为世界第三要案。

罪犯白宝山是个高智商的“杰出”罪犯

白宝山

注:《中国刑侦1号案》

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

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

此案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世界第三要案。

此案轰动了北京,轰动了新疆,轰动了警界军界,震动了国务院、中南海,影响远达海外。

此案主犯白宝山,持有“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八一”式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5人,击伤15人,并在狱中杀害2人。其犯罪手法之残忍,令人发指。

白宝山在监狱中说:政府这样对待我,我出去就要***。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杀成年人。如果判我无期徒刑,我减刑出去,杀不动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儿园去杀孩子。

白宝山每次作案,都要开枪***,并携带上全部子弹,准备顽抗到底,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的***狂徒。

白宝山作案手法极其狡猾,胆大妄为,具有极高的心理素质和射击技术。作案计划周密,具有高超的反侦查手段。

在缉捕白宝山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协同作战,出动警力数万人次,与这个***恶魔进行了几番较量,终于将其缉捕归案。

白宝山事迹:

1,在监狱服刑期间,杀两人(当着两个人得面挖深坑,说是农活,然后晚上杀死埋了)

2,刑满释放后1996年3月31日,石景山高井热电厂用粗铁棍打伤哨兵,抢夺56半自动一只

3,4月7日,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两枪打伤哨兵一人

4,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巡逻车,枪伤三名巡警

5,4月22日,北京市丰台区八一射击场,射杀哨兵一人,夺走哨兵身上携带的手抢枪套连同空弹夹

6,1996年7月27日凌晨1时10分,袭击驻河北徐水某团弹药库,打死打伤哨兵各一人,抢夺“81—l”自动步枪一只

7,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点2O分,北京德胜门香烟二级批发市场,枪杀烟摊的女伙计许桂花,枪伤其他三人,劫得烟款6万余元

8,1997年6月5日,试图抢劫新疆奎屯部队军事培训中心枪支,未果,枪击门外遇到得民警,未命中

9,7月5日,试图抢劫新疆141团“军械库”,两条护院犬被枪杀,打死看到其枪支得路人一名

10,1997年7月29日,新疆枪杀路人一名,夺得作案用摩托车一辆

11,8月7日晚,新疆枪杀警员及治安员一名,夺得54手枪一只

12,8月19日,新疆边疆宾馆,打死7人,打伤5人,共抢劫人民币约140万元

13,8月26日,新疆天池,枪杀同伙一人

重读白宝山- -

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刚因盗窃、抢劫罪出狱后不久的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袭军袭警,先后抢枪3支,抢钱100多万元,打死打伤15人。

白宝山说:

他仅仅因为盗窃了人家几件衣服,就被判了4年徒刑。在服刑期间,被揭发出另一件事:他因喂鸽子,入院盗窃人家一书包玉米,被主家发现,追出来,他用木棍打了对方头部一下——结果,他被冠以抢劫罪,加判了有期徒刑10年。

“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我出来并没想重新犯罪,我给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如果我能够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抢。”

“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户口,先后跑了六七次,他们就是不给我办。我认为,我已经从监狱里出来了,起码也是个公民,可派出所不给我办户口,我吃什么?我不能靠父母养我一辈子?我这个要求不过分,我要生活。我对我母亲说,派出所要我送礼,我连吃都吃不上,拿什么东西送给他们?”

“我犯了这么大的罪才有权利在这儿讲几句话,这个代价太大了,多少人的鲜血换来的今天……我对无辜死亡的人……(哭)……说声对不起……(哭)希望以我为诫,不要做一个对社会有害的人……”(法庭上的最后陈辞)

关于做案:

“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过几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线,允许的最长时间,在作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我怎样处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来,全部想好之后,我觉得有把握了,再行动。”

“我对如何防备公安的调查做过专门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发事件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先保护自己。由于内心恐慌,对当时发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记不住。甚至连打过几枪,打枪的人多高,什么模样,都记不清楚。

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碍,抱着这次出去干事,就回不来的打算,不考虑自己的得失,这样;我就什么都不怕。第三,我事先准备得很充分,不允许自己有一丁点疏漏。别人可以犯错,我不能犯,一个小错,就可能断送掉自己的性命。

我是个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坏处想,做好应付最困难的局面的准备。第四,我主要是于抢劫的,我比较主动,抢劫时我有准备你们没准备,反应过来需要一段时间。我在行动中尽量减少所用时间,在你们反应过来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毕。所以我不怕你们调查……’”

买枪不如抢枪,买枪更容易暴露。

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撼力,谁也不甘心巨款被抢走。

关于同伙:

“我劝过吴子明,我说那些钱不能花,一花非丢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听,总惦记着分钱。那时我就想了,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须***灭口。”

关于女人:

白宝山被捕后,他认为一定是谢宗芬出了事,把他供了出来。否则,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家。可是入狱后却没有抱怨谢宗芬,无论在公安局预审阶段,还是在法庭上,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涉及谢宗芬却很犹豫。后来说:“这些事以她所说的为准吧,我记不清了,说乱了我怕害了她。”

关于母亲:

“我本来想拿枪打死他们,可是,我母亲进来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当着我母亲的面***,我做不到……”(“他们”指去他家带他走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