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黎海滨 吉林市公安局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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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年初以来,吉林市公安局把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公安部党委"三项建设"重要部署的重头戏.市局党组明确规定:执法规范化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一

年初以来,吉林市公安局把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公安部党委"三项建设"重要部署的重头戏。市局党组明确规定:执法规范化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对单位领导予以诫勉谈话;没有达标的民警要离岗培训,经考核仍不合格的,要调离执法岗位。这一举措在民警中引起强烈震动。这一点折射出市公安局在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强度和精细度。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黎海滨这样强调:"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抓住了‘三项建设’的‘牛鼻子’,抓住了全部公安工作的核心。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推行‘一对一’执法培训模式,即‘一对一学,点对点练,岗对岗考’。"

理顺体制,构建"大保障"格局

为理顺体制,强化对"一对一学、点对点练、岗对岗考"执法培训模式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了由黎海滨亲自挂帅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党组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政工、指挥、法制、督察、监察、计财等部门明确分工,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全程管理。

市公安局党组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能够量化的全部量化,并转化成各级领导和民警的工作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体系。黎海滨多次在全局民警大会上强调:"今后,衡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成效,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都要用数字说话。"

他们积极协调人事编制等部门,对法制机构进行了合理整合,将市局法制处改建为法制支队,组建刑事法制支队,增设刑事执法专门监督指导职能,对法制部门的权限进行重新定位,由过去的单纯主管业务转为对全部执法工作承担组织、规划、规范、监督、指导、协调、参谋等职能,有效地解决了机构设置不合理、工作运行不畅通等弊端,以及职权交叉、权责不明等问题,有利于对全局执法活动进行依法管理、全面指导和立体监督。

市局党组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网络平台建设、装备建设、素质培训、资料室建设、技术侦查等方面提供经费保障,共投入2600余万元,为基层购置捷达轿车100辆、电脑1114台、打印机395台、扫描仪158台、复印机168台、数码相机435部,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迅速步入快车道。

他们还积极采取典型引路等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警种、不同侧面发现和培树了舒兰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新地号派出所等46个执法规范化建设模范单位以及磐石市公安局民警韩涛等126名先进个人,并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素质,构建"大培训"格局

为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市公安局结合处、科级干部调整,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将法律素质过硬、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口碑好的同志提拔、调整、充实到执法部门,把年轻、优秀、素质过硬的同志配备到法制工作领导岗位,把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13名民警和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历的民警调整到各级法制、侦审部门。

通过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全局法制部门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数达到13人,法律本科毕业人数达到67人,法制干部平均年龄为38岁,形成了法制建设专业化、年轻化、实战化的良性发展格局。

他们先后5次赴基层进行调研论证,积极探索"一对一学、点对点练、岗对岗考"的网上办案培训模式,并充分利用市局《公安法制指导》内部刊物,刊登民警急需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权威答复、案例分析、执法经验、办案体会、难点解疑等内容,发挥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他们还为全局28个执法单位、402个一线执法科所队全部配备了法制员,并统一进行了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四会"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

为拓宽"一对一学、点对点练、岗对岗考"执法培训方式,他们在全局推广了昌邑分局执法大讲堂开展的"执法过错大家评"活动经验,从典型错案中吸取教训。目前,全局通过执法大讲堂活动共培训民警4500人次,还取得了全市法律知识竞赛第一名的好成绩。

10月13日至15日,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舒兰现场会,全面总结推广了舒兰市公安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同时,市公安局组织全局633名承担执法任务的主管法制领导、法制科长、执法骨干在舒兰市公安局8个培训点进行了网上执法办案业务培训。

他们还在巩固"三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了法制部门带培基层民警活动,举办各类执法骨干培训班7期,开设执法业务科目8个,培训民警650人,培养了一大批执法骨干,夯实了执法规范化基础。10月20日,该局全面实现了"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工作目标。

规范制度,构建"大法制"格局

市公安局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要素来抓,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法治工作的意见》、《办案卷宗管理规定》、《处置群体性围堵大门、堵塞公路、堵塞铁路问题的意见》等56个规范性文件,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规范,较好地解决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被动领导、盲目施策、管理混乱、行为随意、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不相一致等问题。一位在法制部门工作20余年的老同志不无感慨地说:"‘一对一学、点对点练、岗对岗考’执法培训模式,破解了多年以来公安执法的‘瓶颈’问题,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支撑点。"

他们还把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积极应用于维稳处突工作中,通过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准确把关,解决了一大批非正常访、缠访、闹访问题,依法处理非正常访人员147人,逮捕6人,刑拘2人,劳教7人。

为增强公安执法的社会公信力,他们加大了执法质量考评监督力度,采取交叉互检、闭门打分、部门联动等方式,发现各类执法问题447个,下达《执法过错整改通知书》19份、《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建议书》24份,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考评结果,责令有关单位追究相关人员的执法责任。同时,他们编印《典型错案》执法警示手册,以此警示队伍严格、公正、规范执法。

通过推行"一对一学、点对点练、岗对岗考"执法培训模式,市公安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民警的执法素质和能力大大提高,全局应诉案件、涉警涉法案件同比下降45.3%,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3.5%。他们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得到了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