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来保分管哪些部门 【问责进行时】分管部门干部“戴铐子”分管领导“挨板子”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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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身为直接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导致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戴铐子"及多人违规违纪."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罗宁提及此

“身为直接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导致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戴铐子”及多人违规违纪。”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罗宁提及此事,懊悔不已。他因违反工作纪律,没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致使县扶贫办七班子成员和两名工作人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还得从几间破厂房说起。

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该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信贷扶贫资金专项监察,对2010年-2015年12家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进行走访核查。

在走访过程中,当看到玉屏康惠植物油厂的生产厂房时,调查人员立刻警觉起来,玉屏康惠植物油厂申请了800万元贴息贷款,但从生产规模来看,这家企业根本不可能贷到那么多的资金。

随后,调查人员立刻对玉屏康惠植物油厂用来申报贴息贷款的贷款记录进行查询,发现其用来申报贷款贴息资金的贷款记录不存在。调查人员分析,其余几家企业的贷款可能也存在不真实,于是调查人员又立即对另外11家企业申报贴息贷款的贷款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这11家企业中有7家企业贷款记录都不存在。至此,发现8家企业涉嫌伪造贷款资料,案件找到了突破性线索。随后,调查人员走访了每一家企业,掌握了大量的外围证据。

经查,该县扶贫办2012年至2016年5月在执行信贷扶贫贷款中,向企业和个人收取“办公经费”850.76万元人民币私设“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资金31.91万元为职工发放福利,七名班子成员和两名工作人员先后共同侵吞“小金库”资金75万元。2016年6月,七名班子成员和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扶贫办原主任简光禄等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1年12月以来,罗宁一直分管该县扶贫办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罗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因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予严肃处理。鉴于其本人在纪律审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认错态度较好,具有从轻处分情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经铜仁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宁党内警告处分。

作为分管县领导,应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发现不好的苗头或现象,及时提醒和纠正,防微杜渐。面对县扶贫办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在关键时候没有及时扯袖子、拉一把。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担当不力、履责不力,必 “挨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