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与方舟子的论战口水化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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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关于方舟子与王志安之争,我写了两篇文章.<云霄一中送方舟子书>主要谈的是事实;<谈辩论的风度--以方舟子与崔永元王志安之争为例>文如题目,谈

关于方舟子与王志安之争,我写了两篇文章。《云霄一中送方舟子书》主要谈的是事实;《谈辩论的风度——以方舟子与崔永元王志安之争为例》文如题目,谈的是辩论风度。本文谈的主要是辩论逻辑。

方舟子批评农大朱毅学术不端,我大致浏览了一遍,但没有深入分析。我初步认为朱毅把论文署她丈夫的名字最可疑。王志安公开了自己的观点:“农大朱毅无论做学问和做朋友,自始自终都很靠谱。”(如无特别说明,引用的王志安的话都来自他的新浪微博)他批评方舟子:“据你所说就是事实?两眼一闭太阳系就不存在了?老方,是条汉子就给朱毅道个歉。

”如果王志安认真分析了关于朱毅学术不端的举报,他应当解答一下其中的疑问;如果他没有认真分析,那就太武断了。

方舟子说,他举报后中科院、农大没有答复。王志安说:“多年前小崔给我讲个故事:他有个同事一直心仪某个大美女,不断给人家发短信,打电话,邀请女孩看电影,吃饭,情意殷殷,可每次总是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很久很久之后,小崔问这位:‘有进展吗?’这位对曰:‘人家根本没给我任何答复,我咋知道有什么结论?’”

王志安在反驳方舟子的逻辑。美女对求爱长时间不答复,可认为是拒绝。中科院、农大对学术举报不答复,是他们的失职。前者没义务,后者有责任。这是两个问题最大的区别。王志安说:“中科院每天收到上千封来信,其中有五分之一宣称读了某本的科普书,从而攻克了哥德巴赫猜想。你会每个都认真回复吗?”

他以此说明中科院、农大不回复是合理的。这完全站不住脚。学术机构对有具体内容的实名举报有义务回应。我手头有《山东大学学术纪律处分规定》,不明白的可以学学。你不要说山东大学的不适用于中科院,这是国际惯例。

王志安再次用类比法反击方舟子。他说:“尽管那么多人不断地去社科院去举报方太太的论文涉嫌抄袭,但我一直认为,方太太的论文没问题。但我想问舟子一个问题:社科院一直没有针对他太太论文的事儿给出正式回复,能说明刘女士的论文就有问题吗?能说明刘女士比院士还牛吗?能说明方把社科院搞定了吗?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提醒注意逻辑的一致性。”

王志安喜欢在辩论中批评方舟子的逻辑,但是他经常举例不恰当,两个问题没有可比性。现在,他犯了致命的错误——他举的例子存在事实错误。方舟子及其夫人刘菊花都认为刘的学位论文有问题,但不该按照抄袭、剽窃来处理。

刘菊花说:“也许我的硕士论文有些引用不妥、不规范的地方,但像我这样的小蚂蚁遍地都是……”具体情况以及我的态度可见我在《共识网》发表的文章《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事件的思考》。学术不端问题有很多,不只是抄袭、剽窃。

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学术机构经常不回应学术举报,然而这种错误行为不能被支持甚至鼓励。学术机构的调查结论经常包庇被举报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认为一份调查结论认为没事就没事。学术不端问题最好查,白纸黑字,谁也否认不了。小学生都能明白。

王志安说:“难道竟然还有人认为,法院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就有罪?@汉德法官 你来给方舟子普一下法。”首先,没人说朱毅或者刘菊花犯罪,自然不适用无罪推定原则;其次,无罪推定原则不妨碍个人进行学术批评或者适度地表达意见。希特勒在二战中的大屠杀行为从未经过审判定罪,难道你不能说他是个罪犯?林昭、张志新倒是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有罪,我们可不可以说她们无罪?

方舟子涉嫌人身攻击,我赞扬王志安有辩论风度。现在王志安一再搞不恰当的类比,辩论趋于口水化。王志安为了辩论而辩论,从而陷入了诡辩,好像庄周和惠施辩玩“子不知鱼之乐”的讨论,形式大于内容。另外,王志安提到的木子美、刘菊花都是方舟子最忌讳的话题,想故意将水搅浑吗?希望王志安、方舟子二位回到要害问题上来——朱毅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