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曾锦春 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的贪腐人生

2017-12-2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让自己完全受财富支配的人是永不能合乎公正的.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    曾锦春曾任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2006年9月19日下午

让自己完全受财富支配的人是永不能合乎公正的。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

    曾锦春曾任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2006年9月19日下午,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7•19”专案组控制,同年12月1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

    在长沙市检察院对其提起的公诉中,曾锦春被指控涉嫌受贿3152.25万元,另有960.75万元的财产来历不明。

    曾锦春与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同为“郴州腐败窝案”的核心人物。两人“割据”郴州,以权聚财:李大伦“垄断”了郴州的城建项目,曾锦春则独揽全市的采矿审批权。

    从矿山汲取半壁家业

    “曾矿长”是郴州民众对曾锦春的别称。郴州矿产丰富,矿山开采权审批成为曾锦春非法牟利的主要来源。曾锦春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的同时还兼任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组长,独揽大权。

    郴州玛瑙山矿是当地富产铁、锡、铅锌矿的国有矿山。为取得对该矿的开采权,郴州当地两家企业发生了争执。曾锦春在这场争夺中长袖善舞,左右逢源,他曾先后18次收受争执的一方——宏达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10万元,帮助宏达公司获取了玛瑙山矿与水湖里矿的开采权。

但他同时还收受了争执的另一方——派安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4万元、港币6万元,以及价值188万元的股份、价值25.6万元的戒指一对。

    此外,宜章县荣福煤矿矿主黄生福、黄生文曾向曾锦春行贿244.2万元。作为回报,曾锦春帮助黄生福等获得了荣福煤矿的承包权,并为该矿的经济诉讼案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打过招呼。

2001年至2006年,曾锦春接受黄生福的请托,分别向宜章电力公司经理、县煤炭税费征收办公室主任、县委负责人、郴州煤矿安全监督办事处书记、县环保局负责人打招呼,为荣福煤矿在减免电费、税费、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帮助。

    “权力经济学”

    曾锦春被郴州当地民众称为“把权力运用得淋漓尽致的纪委书记”。

    在“郴州腐败窝案”中的众贪官中,不管经济、不管人事的曾锦春涉案金额最大,甚至远超市委书记李大伦。经查,曾锦春个人及其家庭拥有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6805.76万元。曾锦春及其妻子唐国菊等相关人员能说明来源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5845.01万元,其中合法收入仅245.83万元,其余均为违法所得。

    事实上,正是通过利用手中权力的威慑作用,曾锦春在各级各部门干部中树立了强大“威信”。通过“监管”干部,曾锦春找到了获取暴利的途径。曾锦春为了给向自己行贿的老板办事,向各级各部门干部打招呼、批条子,通常都是畅通无阻。

    2003年至2005年,曾锦春收受了煤矿矿主黄江武的贿赂款总计232万元。曾锦春与黄江武的权钱交易是这样的:曾锦春收了钱之后,分别向郴州市政府负责人、桂阳县政府负责人和时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的杨秀善打招呼,为黄江武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帮助;向汝城县委负责人打招呼,为黄江武承揽汝城县小垣矿尾砂库尾砂处置权提供帮助;为黄江武煤矿的聚众斗殴案获得从轻处理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桂阳县公安局负责人打招呼。

    曾锦春的手还伸向了银行系统。2002年8月,周丁元为了承揽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金库项目的土建工程,送给曾锦春10万元。曾锦春马上就此事向该支行行长打招呼。同年9月,周丁元以湖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的名义承揽了该工程。

    “郴州腐败窝案”的核心人物

    曾锦春被抓后,郴州市民竟燃放烟花进行庆祝。

    曾锦春系郴州汝城县人,1968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任职于湖南省革委会和广州军区;返回家乡后,曾锦春历任临武县委书记、郴县县委书记,之后调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1995年2月,曾锦春进入郴州市委常委序列,兼任市纪委书记,在纪委书记任上长达11年。

    自副市长雷渊利案发开始,“郴州官场窝案”并发,包括原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原市长周政坤等党政领导相继“落马”,共有160余名党政官员和商人牵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