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院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院长断案是一种回归

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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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院长担任审判长,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改革精神的落实.时间:5月28日场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庭审5月28日8时30分

院长担任审判长,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改革精神的落实。

时间:5月28日

场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庭审

5月28日8时30分,河南省高院第一审判庭气氛肃穆,座无虚席。河南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立勇手持法槌,当庭审案。省高院院长亲自审案,在近年来河南司法审判中尚属首次。随着一声槌响,庭审正式开始。

这是一起发生在郑州的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7月,被告人李三元因琐事杀妻,女儿目击惨状,也被他灭口。当年12月,李三元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他向河南省高院提出上诉。河南省高院由张立勇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袁永新等5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案情不复杂,但这次庭审释放出诸多改革信号。

法庭一改传统的“四方格”刑事审判法庭布置,将上诉人(一审被告人)位置改设在辩护人席的左下方,有利于上诉人及时与律师沟通。

开庭5分钟,上诉人李三元出庭。旁听席上的人们注意到,这个微黑平头的男子,没有穿囚服、剃光头,也没有戴戒具。他坐在了辩护人旁边,桌子上放有纸笔。

庭审中,陆续出庭的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等,作证前都举手宣誓。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李三元保持了与律师眼神、语言的互动。

13时许,法庭宣布休庭。两小时后,法庭当场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庭审结束,河南省高院举办了一个简短的新闻发布会。张立勇说,院长担任审判长,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改革精神的落实。院长不审案反而不正常。从去年开始,河南力推法院院长、庭长一线审案,全省已有343名院长、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审理案件3386件。而改变法庭布局,去除“犯罪化标签”,让控辩双方充分辩论等,体现无罪推定原则,强化以审判为中心,强化庭审的实质功能。这次庭审是一种回归、一个示范。

旁听庭审的一位政协委员说,院长断案是司法本位的生动实践,将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一线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