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波遵化 中共遵化市委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杨金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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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杨金波,男,汉族,1972年4月20日出生,1990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生前系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副中队长.2009年

杨金波,男,汉族,1972年4月20日出生,1990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生前系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副中队长。2009年3月30日下午,杨金波带病驾车到迁西县某银行调查取证,当晚7时30分返回刑警大队后,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岗位上,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2009年4月3日22时光荣殉职。

杨金波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杨金波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始终奋战在工作第一线,把青春和热血都奉献给了所挚爱的公安事业,曾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唐山和我市政府嘉奖,先后被省公安厅、唐山市公安局授予“先进工作者”、“公安工作先进个人”、“严打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执法民警”、“破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杨金波同志以实际行动塑造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和崇高形象,是近年来我市干部队伍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榜样。大力学习和宣传杨金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竭诚为民、无私奉献、刻苦钻研、爱岗敬业,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服从和服务于建设“中等城市,和谐遵化”、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杨金波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杨金波同志,就要学习他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崇高品德。杨金波同志始终坚持“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坚持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热心参与爱民助民活动。他先后为贫困户、下岗职工、失学儿童、地震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用一名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为党旗和国徽增光添彩。

向杨金波同志学习,就要向他那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真真切切地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学习杨金波同志,就要学习他扎根基层、无私忘我的奉献精神。杨金波同志始终保持淡泊名利之心,甘心情愿扎根工作一线,满腔热忱地战斗在刑侦岗位,不计个人得失,坚持忘我工作。危险面前不退缩,困难面前不气馁,成绩面前不骄傲,荣誉面前不自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深刻内涵。

学习杨金波同志,就要像他那样,脚踏实地,埋头实干,淡泊名利,永不懈怠,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到党的事业之中,体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之上,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

学习杨金波同志,就要学习他永不满足、精益求精的进取精神。杨金波同志坚持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从部队转业走上刑警工作岗位后,为尽快进入角色,他虚心求教,不耻下问,工作之余刻苦钻研岗位知识,并将所学知识和技巧熟练地运用于破案攻坚行动中,与同事们一道破获了多起大案要案,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队友的称赞。

向杨金波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自我加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争做行家,练就过硬本领,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学习杨金波同志,就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杨金波同志始终以维护平安、惩治犯罪为己任,舍小家、为大家,长期加班加点,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不顾病痛坚守岗位,和战友们一起把整个身心都放在了公安工作的第一线。

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卫士的铮铮誓言。近20年来,他参与侦破的杀人、抢劫、绑架、盗窃等重特大案件达200余起,亲手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逃犯40余名。向杨金波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向杨金波同志学习的热潮。要把开展向杨金波同志学习活动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立足本职岗位,为全市的平安创建、科学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杨金波同志为榜样,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通过大力开展学习活动,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作风扎实,奋发作为,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